作者exFREEzy (~RadicalDreamer~)
看板HardwareSale
標題[公告] udlel 檢舉 lifeowata 一案
時間Sun Jan 20 19:41:28 2008
根據置底推文顯示
推 lifeowata:udlel有鬧板前科,詳情請見我的簽名檔 61.229.100.221 01/15 11:48
→ lifeowata:此外它位於台中,卻開分身在下面賣東西 61.229.100.221 01/15 11:50
→ lifeowata:但面交地點卻在台北? 擺明是詐騙 61.229.100.221 01/15 11:53
推 lifeowata:補連結
http://0rz.tw/1d3BC 盼版主三思 61.229.100.221 01/15 11:56
且 VideoCard 看板有篇 lifeowata 的文章
見2樓的推文"《上站次數》144次 《文章篇數》3篇"
板工猜測為這根本就是分身ID 還具有鬧板性質的意味
另外 udlel 位於台中
還是可以在台北面交呀
誰規定人不能到處跑 沒出過遠門嗎??
「擺明是詐騙」絕對構成人身攻擊
板工我也不打算問 lifeowata 了
這種賣法就可以說詐騙 莫名其妙
詐騙的定義有搞懂過嗎
人家那樣買家頂多被放鴿子 錢哪裡被騙走了
噢 被詐騙了聯繫所花的時間是吧 科科
另外開分身來賣 本板將在未來禁止
還請 lifeowata 提供看看
怎樣的限制能夠禁止小白來亂 甚至是阻止大白都好
我相信 lifeowata 再清楚不過了 是吧 科科
鬧板前科 不代表會一直鬧板 人家小白也是會成長的
udlel 的好文章我也不是沒看過
lifeowata 以為這樣子的片段資訊大家就會被你騙到??
很不幸齁 小弟也在批踢踢打滾一段時間了
何況是戰略高手群組… 你找錯對象 不送了 bye~
但是我還有個猜測啦 lifeowata 是大白囉??
ComGame-Plan 板也有 lifeowata 的精彩推文耶… 科科
根據以上 判定構成人身攻擊 進行板規處分
第一次犯 原本是想浸三天水桶象徵性處罰
但是由於 lifeowata 用大白ID
且在如此重要的討論文章公開推文指證
我決定浸一個月水桶
期滿請自行來信 我看用分身也不用了啦
但是在此再次提醒 lifeowata 板友
既然都是大白了 用本尊來戰吧!!
這才有誠意 才是愛 udlel 嘛 (愛恨本一體 XD)
以上
如有異議請推文
或者來信指教
我一直覺得板規有一大堆是情況而定
太模糊 太閃爍其詞 太飄忽迷離了
各位有什麼意見都講講看吧…
板工 exFREEz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216.119
※ 編輯: exFREEzy 來自: 61.60.216.119 (01/20 19:50)
1F:推 lifeowata:唉..沒想到一年前你與我的私怨還沒放下 59.120.174.130 01/20 20:50
2F:→ lifeowata:今天在這裡公報私仇,是非大家很清楚 59.120.174.130 01/20 20:51
3F:推 lifeowata:當初我也道過歉了,你不能與udlel有私交 59.120.174.130 01/20 20:54
4F:→ lifeowata:就這樣護著自己人,這不是板主的風範 59.120.174.130 01/20 20:55
5F:推 copalee:樓上似乎沒悔改的心... 59.105.150.138 01/20 21:59
6F:推 justice2008:少在那邊囉嗦...有勇氣就用本尊講話 61.217.215.14 01/20 22:40
7F:推 lifeowata:這個帳號就是本尊,這樣樓上滿意了嗎? 220.228.144.98 01/20 22:46
8F:推 novarossi:我不住台中可是我都在台中賣...XD220.134.188.137 01/20 23:50
9F:推 udlel:唉 本來是懶得跟分身戰的,只是,今天有人質疑 122.127.67.141 01/21 06:03
10F:→ udlel:版主的公平性,讓我不得不出來講幾句話.. 122.127.67.141 01/21 06:04
11F:→ udlel:我從不認為我和版主有甚麼"私交",事實上,在 122.127.67.141 01/21 06:04
12F:→ udlel:這次申訴以前我從來沒有和exFREEzy丟過水球, 122.127.67.141 01/21 06:05
13F:→ udlel:回過信件,更別說現實生活的認識了 122.127.67.141 01/21 06:05
14F:→ udlel:如果僅是因為判決不如已意,就胡亂攻擊、質疑 122.127.67.141 01/21 06:06
15F:→ udlel:版主的公正性,這種心態還頗幼稚的 122.127.67.141 01/21 06:08
16F:→ udlel:對版主有意見就直接去組務版申訴,別在這裡裝 122.127.67.141 01/21 06:10
17F:→ udlel:無辜;在評論版主之前,也請先看看版主的判決 122.127.67.141 01/21 06:11
18F:→ udlel:理由是否合理,順便看看自己的行為是否的確 122.127.67.141 01/21 06:12
19F:→ udlel:和版主說的一樣~ 122.127.67.141 01/21 06:13
20F:→ udlel:當然啦~如果有人認為我和版主僅有過三封信件 122.127.67.141 01/21 06:13
21F:→ udlel:的往來就算是"有私交"的話,我也幫不了你..唉 122.127.67.141 01/21 06:14
22F:→ exFREEzy:樓上申訴人已經要把我想講的都說完了..汗 140.112.211.9 01/21 06:20
23F:推 lifeowata:當事人當然會極力撇清,反正認識的都知 59.120.174.130 01/21 11:56
24F:→ lifeowata:道我說得沒錯,如果還要這樣硬凹的話, 59.120.174.130 01/21 11:58
25F:→ lifeowata:那恕我不再浪費時間奉陪了,真是失望。 59.120.174.130 01/21 11:59
26F:推 justice2008:那請別奉陪...因為看了很礙眼 61.217.215.14 01/21 15:30
27F:推 udlel:怎會有人如此頑劣?我根本就不認識exFREEzy 122.127.76.248 01/21 19:15
28F:→ udlel:竟然有人僅是因為被浸水桶就把責任推到版主 122.127.76.248 01/21 19:17
29F:→ udlel:與本人"有私交"? 122.127.76.248 01/21 19:17
30F:→ udlel:好啦,就算我真的認識exFREEzy好了,對於判決 122.127.76.248 01/21 19:17
31F:→ udlel:原因你還有話說嗎? 有甚麼不滿的話,好膽就去 122.127.76.248 01/21 19:18
32F:→ udlel:組務版談! 122.127.76.248 01/21 19:18
33F:推 udlel:凡事抬不過一個理字,哪有說因為你是分身就要 122.127.76.248 01/21 19:20
34F:→ udlel:多讓你三分的道理? 122.127.76.248 01/21 19:20
35F:→ exFREEzy:有興趣者 按a找ju1s 真有趣 直接再犯耶!! 140.112.211.9 01/22 04:46
※ udlel: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3/27 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