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geGuy (邊緣的傢伙)
看板HK-movie
標題[新聞] 酒駕最荒謬理由!台中夜店男全身酒氣遇
時間Thu May 1 20:22:15 2025
台中市一名24歲林姓男子,凌晨與女友從夜店離開,準備返家途中,因行車不穩被員警攔查
,兩人全身酒氣且臉色通紅,後座女友更已醉倒趴在身上,起初林男堅稱「完全沒喝酒」,
當員警實施酒測前,他竟辯稱女友強拉他,把酒跟嘔吐物「吐進他嘴裡」,擔心會影響酒測
,員警仍依規定實施酒測,測得酒測值達0.24毫克,加上林男已是酒駕累犯,依法處於最高
9萬以下罰鍰。
台中警第四分局表示,事發在凌晨5點多,林男與女友在夜店散場後騎乘機車離去,因行車
不穩且未在機車停等區等候,員警察覺有異上前攔查,發現兩人全身酒氣,林男雖一再保證
自己完全沒喝酒,但擔心酒測超標,於是改口稱「女友喝太多,強拉我將酒和嘔吐物吐進我
嘴巴裡」,詢問是否因此會產生酒精反應,讓員警聽了哭笑不得。
員警進一步確認男子有無喝酒,並再次詢問:「她吐很多嗎?」,林男回應:「她吐很多,
而且我全吞下去了」,員警仍依規定實施酒測,林男一吹氣,酒測值立刻超標,最後測得酒
測值達0.24毫克,員警還耐心解釋,「雖然你是非自願喝這個東西,但還是算(酒駕)啦」,
並舉吃燒酒雞為例,最終依法開出酒駕告發單,並將機車移置保管。
員警查出,林男已是10年內再犯酒駕行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三項,可處最
高9萬元以下罰鍰,除了告發酒駕同時扣車。分局長長陳祥麟表示,無論是否自願飲酒,只
要體內有酒精濃度反應,事後駕車仍構成酒駕事實,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更不要以荒謬
藉口試圖逃避查緝。
備註:
女友是Appl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50.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K-movie/M.1746102137.A.4AF.html
1F:推 H122859603: 只要我喊三聲你的名字 你就會變成女的 05/01 20:43
2F:推 meowhui: 真的狂笑耶,真實港片上演 05/01 20:54
3F:推 Ahriman13: 阿寬,你放心!我以後煮飯再也不勾芡了! 05/01 21:48
5F:推 moonlind: 最好是啦XD 05/02 09:11
6F:推 pponywong: 姐姐 你要嫁人啦 叔叔 我跟你走好不好 05/02 09:41
7F:推 Vassili242: 啊……!快..快拿水給我洗洗,好惡心啊 05/02 10:31
8F:推 holybless: 先說好別唸經 別把舌頭伸進我肚子裡 05/02 11:24
9F:推 SilentBob: 你念我名字我就公開照片 05/02 13:05
10F:推 Julian9x9x9: 我知道了 我會做 我現在就做! 05/02 13:07
11F:推 PCC2003: 警察:叫什麼名字 05/02 13:24
12F:→ PCC2003: 駕駛:江湖險惡 我從來不會留下我的姓名 05/02 13:24
13F:推 SV650: 好,林正英,你吐,以後你有事就不要來求我,你求我我. 就 05/02 14:31
14F:→ SV650: 要你付出代價 05/02 14:31
15F:推 hawaii987: 這把刀曾經是三島由紀夫用過的 05/02 14:36
16F:推 gn01360921: 切腹,需要莫大的勇氣 05/02 14:52
17F:推 HAHAcomet: 你們警察沒打他 他怎麼會吐成這樣? 05/02 22:14
18F:推 playla: 妳喝可樂代表妳不是阿婆 05/04 04:29
19F:推 mmmimi11tw: 我沒有打他 我讓他聞我的襪子而已 05/04 10:15
20F:推 vsdavid: 穿幫啦~穿幫啦~ 05/05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