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ad (群魔亂舞的年代)
看板HBL
標題Re: 黃萬隆
時間Sat Jan 27 00:58:41 2007
國際籃球總會(FIBA) 於 2004 所發行之
OFFICIAL BASKETBALL RULES CASEBOOK中
有類似案例 僅供參考
CASEBOOK page 110
國際籃球規則Q&A 第101頁
49-4 A隊請求暫停,在B隊得分後,由於噪音裁判並未聽到
記錄台暫停之訊號,比賽繼續進行至
(a)A隊得分後
(b)B隊得分後
裁判的處理為何?
(答)在B隊第一次得分後,計時員必須停止比賽計時鐘,
且盡可能設法通知裁判,如把球拋入場內。
接著A隊應獲得暫停,(a)與(b)的情況中,當計
時鐘停止得分不算,所有的犯規(技術犯規、不合運
動道德犯規或奪權犯規除外),花費的時間及伴隨的
活動均應取消。
比賽應在暫停後,由A隊於A隊球籃後之端線發界外
球恢復。
原文資料來源:FIBA(2004),OFFICIAL BASKETBALL RULES CASEBOOK.
中文資料來源:HANDBOOK 籃球工作室 國際籃球規則 Q&A
http://www.handbookstudio.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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