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th2me (∮凌和音Ω)
看板Guolun
標題[資料] 文創會 音樂製作人黃國倫建言
時間Wed Mar 11 19:12:55 2009
文化創意產業圓桌論壇會議 (流行音樂類)
流行音樂類03.:音樂製作人黃國倫建言
活動副標題:
活動日期: 2009年2月20日
地點: 國家文化總會3樓會議室
http://www.ncatw.org.tw/images/events/2692.3527_image002.jpg
官方所舉辦的的音樂競賽獎金皆優,但是知名度都不高。以台灣之歌為例,操作
方式都不商業化。盜版、mp3問題、智慧財產權問題嚴重。消化預算與扶植產業不一
樣。政府要重視該產業。李宗盛:台灣快沒優勢了,要對抗北京的優勢。我們的優勢
是創造與領導,不過對岸快追上了。還有置入性行銷問題。仿效商業市場機制:韓國
《大長今》,可考慮由國家提供音樂單位協助。
一、政府是否可以入股公司
以政府扶植聯電為例,完善公司體質。不是壟斷,但對於音樂工作者有根本
的保障。
二、成立文化部:
流行音樂類也要被納入、受重視。
三、改善金曲獎評審制度:
仿造美國的葛萊美獎。
四、流行音樂要與學界合作,進入學校課程。
五、儘快解決採購制度。
六、能否將流行音樂資源納入九年國教?
七、與跨國各地的特色區隔出來。
(最後修改日期 : 2009-03-10 04:37 PM)
資料來源:文化總會
http://www.ncatw.org.tw/pub/Events.asp?ctyp=EVENT&catid=2636&ctxid=2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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