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oLumen (頑懦訥訥生)
看板GuideDog
標題Fw: [新聞] 拒導盲犬進法庭 盲胞批恐龍法官
時間Wed Dec 7 23:56:3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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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eti1 (最揮霍的那些年) 看板: Disabled
標題: [新聞] 拒導盲犬進法庭 盲胞批恐龍法官
時間: Sat Nov 26 21:36:53 2011
新聞影片
真的是很過份的法官。
現在的法官真的很不食人間煙火,
可能要等他老了視力模糊或身體有病痛才知道行動不便的痛苦吧
http://ppt.cc/!sZK
【黃楷棟、張欽╱新北報導】
盲胞及導盲犬因受歧視告官,沒想到上法庭也遭法官歧視!新北巿一名盲胞,
因管委會公告他導盲犬違反公共衛生,他憤而提告,未料前天開庭,法官竟拒
絕導盲犬入庭,經律師力爭才讓步,但法官警告:「如果牠亂叫的話,我就把牠
轟出去!」盲胞最後委曲和解,但他痛斥「連法官都不懂法規,社會大眾又怎
會接受導盲犬呢?」
對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高涌誠痛批,「該法官簡直不食人間煙火,
要再教育。」認為該法官若曾說要把導盲犬轟出去,就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
保護法》,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法院應予以懲處或送人事評議委員會,
建議盲胞可向法院、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或監委申訴。
蕭煌奇嘆不可思議
盲人歌手蕭煌奇也透過經紀人表示,導盲犬是盲人的眼睛,社區管委會與法官
「太不可思議了!」
盲胞邱文昇(26歲)向《蘋果》投訴,他今年6月與導盲犬Journey搬入板橋
「馥華時尚會館」租屋處,管委會規定中大型犬不得由大廳出入,管委會並
在貨梯張貼告示說他違反公共衛生等規定,女友告知後,認為管委會欺負他
看不見,憤而提出妨害名譽告訴,求償5萬元。
邱文昇前天帶Journey出庭,板橋地院法官解惟本就說:「當事人進來就好,
狗拴外面不能進來。」經律師解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視障者由合格
導盲犬陪同,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等設施,法官才說:「是這樣嗎?」接著
還說:「如果牠亂叫的話,我就把牠轟出去。」
明眼不懂盲眼的痛
邱文昇表示,審訊時他的律師不斷被法官打斷,但對方卻可以完整答辯,
並接受對方說「管委會沒權限賠錢」等說法,最後法官問他們和不和解,
還說:「不和解,我想你們也知道我會怎麼判。」邱文昇氣憤地說:「這
樣審不如去擲筊!」邱文昇因怕敗訴還要負擔對方訴訟費,無奈選擇和解,
他將遭遇貼上部落格,許多網友替他打氣,也痛罵法官:「自己違法了還
理直氣壯!」也有盲胞感慨:「明眼人永遠不知道盲眼人的痛苦。」更有
網友直批:「《侏儸紀公園》裡的東西跑出來上法院了耶!」
地院:將虛心檢討
板橋地院發言人樊季康昨回應,承審法官確實有說:「亂叫的話,我就把牠
轟出去。」若因此令當事人感到不舒服,「會虛心檢討」。他解釋,法庭
原本就禁止帶動物進入,且當時是為避免影響訴訟進行才禁止。另對法官
偏袒、施壓、要求和解,樊季康表示,法官用意應在促成和解,若法律關係
明確且在合理範圍,法官透露心證對促成和解是有幫助的,此屬法官自由
審案、獨立審判的空間,法律上未要求法官不能透露心證。
新聞出處:
http://ppt.cc/gp9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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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2.8.190
1F:推 onling:我覺得這篇新聞要繼續追中下去呀 11/27 08:00
2F:→ onling:或者是當事者知道是哪個法官的姓名要把他公諸於社會呀 11/27 08:01
3F:→ onling:這樣太過分了呀 11/27 08:02
4F:推 sunkill:當事人說 最後庭外和解 不想再上訴 怕到時又遇到同類法官 11/27 10:07
5F:→ sunkill:萬一告輸了還要付對方的訴訟費 11/27 10:11
6F:推 Desirefly:可以說法官自己都不守法嗎? 11/27 10:26
7F:→ yeti1:法官根本就違反身障法了,還依法行政哩 11/27 12:49
8F:推 l26921216:台灣法官水準參差不齊...沒辦法! 11/27 23:26
9F:推 onling:那難道就這樣算了? 11/28 09:10
10F:→ onling:那是不是島忙犬 協會要出來說說話呀! 11/28 09:10
※ 編輯: yeti1 來自: 163.24.13.126 (11/28 09:50)
11F:推 jing007:文章裡有法官的名字了... 解惟本 11/28 17:42
12F:推 tdtb:這位法官真的很不尊重視障者,令人難過 11/29 11:54
13F:推 FERRE:fb上 導盲犬協會決定12/6日去監察院抗議 大家參加吧 12/02 01:48
14F:推 hansioux:真是高級流氓... 12/07 19:02
15F:推 KiloLumen:借轉導盲犬板 12/07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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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KiloLumen (140.112.206.191), 時間: 12/07/2011 23:56:39
16F:→ KiloLumen:這是前兩篇新聞的前情提要 12/08 00:02
17F:推 tomh25:感謝分享,真的還需要多宣導 12/08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