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lin20 (我是戰犯)
看板Rhinos
標題Re: [新聞] 義大棄簽1人 破500萬保申皓瑋
時間Mon Aug 22 21:50:02 2016
大家好 我不是來備份的XD
這篇文章我昨晚就想發了
只是礙於簽約的事情尚未明朗
怕發文又模糊了焦點
所以決定在塵埃落定時發文
我想跟大家討論關於牛板板規
應該也算是跟本板相關的文章
首先昨晚在此文關於我的推文
噓 ilovelin20: 回應看起來好扯= = 08/20 20:29
裝睡的人叫不醒。
頭腦有問題的人,聽到正常合理的說話也會覺得很扯。
※ 編輯: EJ6 (36.225.242.7), 08/20/2016 21:03:03
起初我單純覺得他的回應很嗆 讓我很不舒服
後來有版友建議我檢舉or提告人身攻擊
為了確定是否為人身攻擊
我特地去找了過往法律的相關判決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018/490068/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211/36260031/
我想他的言論應該是已經構成人身攻擊了
而我也確實感到不舒服
可是
板規三提到的人身攻擊字眼
不包含頭腦有問題這個詞彙
但板規應該是不牴觸法律才是
不知道大家覺得板規三是僅限上列的字眼才算是違規呢
還是只要違反法律 板規不得牴觸下 違規就成立?
不知道對PTT比較熟的大家有沒有什麼建議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82.62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Rhinos/M.1471873806.A.57F.html
1F:推 mygo198: 吉他08/22 21:59
2F:推 benxyz: 吉他 支持你08/22 22:00
今晚有去警察局詢問
波麗士說ptt的部分的經驗是
會先透過站方提供他的個資再進行通知
3F:推 skvis: Violation 如果你想讓他受到懲罰 但是又覺得提告麻煩 可以08/22 22:02
4F:→ skvis: 去這個板檢舉08/22 22:02
謝謝你的建議 我剛查了一下
那好像僅限私訊部分
他的留言的可能還是以本板為主
5F:推 cht211: 吉他 支持你08/22 22:02
6F:推 skvis: 不過可能要先確認一下推文是不是有在檢舉板的管轄範圍內08/22 22:05
7F:推 benxyz: 他那不是推文吧 是編輯內文回應08/22 22:07
8F:推 a78012023: 他那篇文章對推文的回應真的很嗆 我說領隊不會干預教練08/22 22:07
9F:→ a78012023: 選秀他說我在搞笑 結果現在經紀人說是葉總幫忙說服才加08/22 22:07
10F:→ a78012023: 碼 希望板主不要裝死不處理08/22 22:07
11F:推 mygo198: 那個人就在自己國度內跟幾個哼哈小孩喊要小葉下台08/22 22:09
12F:推 SABA0: 他那篇嗆滿多人的,現在看就是一個自以為的人08/22 22:11
13F:推 selenasky: 為什麼討厭小葉?08/22 22:12
14F:推 mygo198: 他討厭某人是不需理由的,就是黑到底08/22 22:13
15F:推 skvis: 那應該就沒辦法 管轄權應該是在看板這邊08/22 22:14
16F:推 skylion: 其實EJ論點滿多地方是讓人同意的吧 他的論點主旨就是08/22 22:14
17F:→ skvis: 不過就算板規沒寫 還是可以跟板主檢舉 因為這個板有一個超 08/22 22:15
18F:→ skylion: 這次是球團放話解散 預算不足的問題 經紀公司沒什麼錯08/22 22:15
我個人是沒有什麼評論的 畢竟我不清楚簽約內幕
但我當下只覺得他回應的部分口氣好扯
於是他就給了我那樣的回應。
※ 編輯: ilovelin20 (42.73.82.62), 08/22/2016 22:20:17
19F:→ skvis: 越所有法律概念的帝王條款 呵呵 08/22 22:16
20F:→ skylion: 我基本上也認同 他只是太篤定不可能加碼 我倒是一直覺得 08/22 22:16
21F:→ skylion: 沒什麼不可能的...有一些情緒在裡面 可能現實壓力太大XD 08/22 22:16
22F:→ stacy99love: 我覺得不要理他就好,不用花時間跟他扯 08/22 22:18
23F:推 oahaha: 以前看他文章的論點很不錯。只是由紅翻黑之後變得有點 08/22 22:19
24F:→ stacy99love: 一個真正出社會的人,是不會這麼容易得罪人,也不會 08/22 22:19
25F:→ stacy99love: 把話說滿的 08/22 22:19
26F:→ oahaha: 憤世嫉俗。然後口氣很衝。最近有些推文讓人覺得有點馬後炮 08/22 22:20
27F:→ skylion: EJ其實在10幾年前就有了阿 其實印象中也沒怎樣啊 08/22 22:20
28F:→ skylion: 那時候牛板真的是滿溫馨的 一堆正妹 也很無害 08/22 22:21
29F:→ skylion: 整天有人在玩嘟福的梗 我覺得EJ和那時候的牛板大致同氣氛 08/22 22:21
30F:推 oahaha: stacy大說的是,ej有時感覺為嗆而嗆。不是個成熟行為 08/22 22:22
31F:→ skylion: 這次其實也沒怎樣 真正問題的是有一堆很好鬥的菜逼八ID 08/22 22:23
32F:→ skylion: 一直去挑釁吧 然後他就被弄怒了XD 08/22 22:23
33F:推 crann: 支持法律野球 想看E丁6到警局 地檢署辯解一下XD 08/22 22:24
34F:推 a78012023: 他有一些信徒支持所以不認為自己論點有錯整篇都在幫經 08/22 22:24
35F:→ a78012023: 紀公司講話說 都是義大的錯 出少少錢不會加碼逼經紀公 08/22 22:24
36F:→ a78012023: 司同意簽約 所以經紀公司找媒體放話很好 最後如果沒簽 08/22 22:24
37F:→ a78012023: 成都是義大的問題 給人感覺就是幫秉初帶風向我幫球團說 08/22 22:24
38F:→ a78012023: 幾句話都不行真不知道這裡是不是義大隊板 08/22 22:24
39F:→ skylion: 老實說 這次不加碼就是義大的錯 不然咧? 08/22 22:24
40F:→ skylion: 這次經紀公司只不過是堅持球員該有的待遇而已 08/22 22:25
41F:→ Tads: 口氣嗆了點 但講的還算有料 08/22 22:26
42F:推 KINDAICHI: 若談不成,只代表雙方沒共識,何來就一定是誰的錯 08/22 22:27
43F:→ skylion: 說真的別隊都給到相當的價碼 那些只是基本的而已 08/22 22:28
44F:→ skylion: 既然要玩就要跟上基本待遇阿 08/22 22:29
45F:推 benxyz: 那些叫做挑釁的話 我不知道他的回應算什麼 08/22 22:29
46F:→ skylion: 我是覺得版主應該判決他要向i大道歉 他說的確實太超過 08/22 22:30
47F:推 benxyz: 買賣不成哪有什麼對錯 我也是醉了 08/22 22:31
48F:推 crann: 其實E丁b通篇論點的前提在於他知道談約過程跟內幕 不然就是 08/22 22:33
49F:→ summer201: 版規用語只是舉例 是否違規版主會認定 08/22 22:33
50F:→ crann: 看媒體報導跟經紀公司發言在拼他認為的湊事實而已 08/22 22:34
51F:→ ilovelin20: 有寄信給版主了 不過版主們似乎認為此違規需再做討論 08/22 22:34
52F:→ ilovelin20: 才會想跟大家詢問關於這部分 板上有沒有什麼方法可循 08/22 22:34
53F:推 mygo198: 水桶不痛不癢 08/22 22:35
54F:推 benxyz: 其實就是以球團不會加碼為前提去腦補一些東西而已 前提推 08/22 22:36
55F:→ benxyz: 翻的話後面根本不用看了 08/22 22:36
56F:推 skylion: 錯的事情就像以前的洪家一樣 繼續玩就是錯 08/22 22:37
57F:→ stacy99love: 每個職業球團本來就不一樣,難道小市場的球隊,就一 08/22 22:40
58F:→ stacy99love: 定退出嗎? 08/22 22:40
59F:推 EdisonDeng: 有料但是EQ低,EQ低當PM不被客戶或是自家RD雕死才怪 08/22 22:40
60F:→ stacy99love: 難道繼續經營就是錯嗎? 08/22 22:40
61F:→ stacy99love: 我們也希望他多投資些,可是說別人「錯」,就過頭了 08/22 22:42
62F:→ stacy99love: 些 08/22 22:42
63F:推 skylion: 老實說 是 如果不加碼 花賢的人生就大蹧蹋 基本價位給不 08/22 22:42
64F:→ skylion: 起就不要惡搞參加選秀08/22 22:42
65F:→ stacy99love: Skylion 多看看國外吧,我不多解釋了 08/22 22:43
66F:推 homegood1985: 支持i板友。網路和現實一樣都要對自己說的話負責。08/22 22:44
67F:推 DONNY: 有這篇的懶人包嗎 ? 到底發生什麼事情了 要吉來吉去 08/22 22:46
68F:推 a0912574942: 本來就是球團拿不出行情價 最後加碼才簽下的 我是看 08/22 22:57
69F:→ a0912574942: 不懂這有甚麼好告的 人生不舒服的事多不勝舉 你要每 08/22 22:57
你好 我是針對他對我的人身攻擊喔
並對於簽約的論點我完全沒有任何評論跟置喙
文章還是看清楚再發言會比較好
70F:→ a0912574942: 件都告嗎?何必這麼辛苦 08/22 22:57
71F:→ jj1004: 出過社會了嗎 做人那麼不圓滑XDD 只會嗆人不懂尊重 08/22 22:57
72F:推 jackypan1989: 說真的,想吉就去吉吧 這麼愛吉跟吉刀87趴像 08/22 22:58
73F:→ jackypan1989: ej 講得也很事實啊 加碼也是今天才發生的吧 08/22 22:59
你好 我是針對他人身攻擊的部分
對簽約的事情完全無關也無評論喔~
74F:→ jackypan1989: 新聞稿出來 原本就是要放一個掉啊 08/22 23:00
75F:→ jackypan1989: 至於你覺得不舒服就去吉 那是你的權益 08/22 23:00
76F:→ jackypan1989: 請記得回來板上分享結果 08/22 23:00
77F:推 crann: 現在又不是論點對錯的問題 人家說你回應好扯 你為了捍衛你 08/22 23:02
78F:推 jj1004: 領隊不也說了 沒有棄保 被新聞牽著走.....08/22 23:02
79F:→ crann: 自己言論的合理性 就可說對方腦袋有問題喔08/22 23:03
80F:噓 wang7752: 快去告拉 這最好告的起來拉zzzz08/22 23:03
81F:→ wang7752: 還你想勒zzzzz08/22 23:04
想必你沒看清楚判例吧
那我再貼一次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018/490068/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211/36260031/
罵人也能護航 真是奇葩的粉絲來著
82F:推 benxyz: 呵呵 我只能說有些人護航到不可思議的地步 覺得罵人的沒08/22 23:11
83F:→ benxyz: 啥大不了 反而檢討起被害人08/22 23:11
84F:推 duckling4343: 樓上想被吉嗎?08/22 23:13
85F:推 apman: E丁好幾年前我就擺明說他EQ很低,有料也枉然08/22 23:13
86F:推 a78012023: 咬死不會加碼的不就是ej領隊從頭到尾也沒說要棄一個 一08/22 23:13
87F:→ a78012023: 直都是說全部盡力簽下 結果有些人就愛自己腦補還自己編08/22 23:14
88F:→ a78012023: 劇情08/22 23:14
89F:→ apman: 昨天還酸版友不是沒出過社會就是沒在跟大公司談生意過08/22 23:14
90F:推 BonSon56: EQ低 但有一點點料 數據派最清楚了08/22 23:14
91F:推 benxyz: 新聞稿又不是義大發的 拿記者「據傳聞」的報導你也在那自h08/22 23:15
92F:→ benxyz: igh08/22 23:15
93F:推 Georgebuy: 這個我一定吉08/22 23:15
94F:→ apman: 還有人記得測速槍的事情嗎? 之後就神隱起來08/22 23:15
95F:→ benxyz: 我有啥可以讓你吉?08/22 23:16
96F:推 ATM104: EJ以前不是這種路線的阿XD所以我才再推文說他是不是受到08/22 23:16
97F:→ ATM104: 什麼刺激08/22 23:16
98F:推 selenasky: 有必要這麼衝嗎?網路言論就不用尊重他人嗎 08/22 23:16
99F:推 BverwGE: 我記得ej大大的名言:數據會騙人,揮棒騙不了人之類的XD08/22 23:16
※ 編輯: ilovelin20 (42.73.82.62), 08/22/2016 23:22:30
100F:推 crann: 說告不成的 大概把這種話當成家常便飯在講吧... 08/22 23:20
101F:→ hergan: 事實是這告不起來的機會很大阿 08/22 23:20
102F:→ srockaya: 本件跟那兩則新聞還是稍有落差 08/22 23:21
103F:→ crann: 告不起來就是ilovelin20放棄提告而已 網路代號公然侮辱成罪 08/22 23:22
104F:→ crann: 的例子很常見的 08/22 23:22
105F:推 benxyz: 事證很明確 就看檢察官是否認定EJ6是在罵ilovelin20而已 08/22 23:22
106F:→ crann: 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 + 貶損他人社會評價 看不出哪裡 08/22 23:23
107F:→ crann: 不符合的.. 08/22 23:23
108F:推 srockaya: 網路代號是否成罪 其實實務見解尚不穩定 08/22 23:23
在網路上誹謗他人
在網路上之BBS討論區或文章留言板
以文字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當然也有構成誹謗罪之可能,實務上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九十年判決認為「資訊網雖須經註冊才能進入,但該網站要屬對申請註冊之特定多數人開放使用,被告在該網站之張貼辱罵告訴人之文字,進入該信區之特定多數人均可瀏覽觀看而知悉其內容,故仍屬多數人得以共聞共見之公然情形,誹謗罪公然為成立要件。其罪責之成立」。
言論自由保障並沒有因為“匿名”就享有言論免責權。
網路裡代號暱稱或者是ID
都視為代表行為人本身,均在法律限制之下。
而公然侮辱、誹謗罪為告訴乃論,至於追不追究,在於被害人本身提不提告,但可以保留法律追訴權。
刑法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109F:→ crann: PTT真的比較少啦 臉書就一大堆了 08/22 23:24
110F:→ a0912574942: 好啦 來開盤好了 我賭告不成 10000P 08/22 23:24
我只想澄清我在說人身攻擊而已
111F:→ tosdimlos: 測速槍事件應該算是他徹底黑掉的事件吧,黑掉後EQ就更 08/22 23:24
112F:推 benxyz: 他只差沒把ID說出來而已 但直接回在ilovelin20下面其實夠 08/22 23:25
113F:→ benxyz: 危險了好嗎 08/22 23:25
114F:→ tosdimlos: 差了,整天嗆人 08/22 23:25
115F:推 yj860318: 不吉不會怕 吉他 08/22 23:26
116F:→ ilovelin20: 應該不至於 因為通篇只有我提到扯 又回在我的推文底下 08/22 23:27
117F:推 ATM104: 話說測速槍事件是? 08/22 23:27
※ 編輯: ilovelin20 (42.73.82.62), 08/22/2016 23:28:34
118F:推 oneheat: wang真的是死忠ej粉,不知道怎麼培養出來的。 08/22 23:30
119F:推 DONNY: 算了啦 網路打打嘴炮就好 遇到不理性的就當作沒看到就好 你 08/22 23:32
120F:→ DONNY: 看524一堆人叫他閉嘴 他也沒吉任何人啊 算了啦 08/22 23:32
121F:→ DONNY: EJ也不敢真的當面嗆你腦袋有問題之類的 就當作鍵盤 算了吧 08/22 23:33
122F:→ stacy99love: 我真的覺得大家心中自有一把尺,這個ID已經徹底被大 08/22 23:33
123F:→ stacy99love: 家厭惡,這才是最大的懲罰,有沒有司法程序,已經不 08/22 23:33
124F:→ stacy99love: 重要 08/22 23:33
※ 編輯: ilovelin20 (42.73.82.62), 08/22/2016 23:33:29
125F:→ a0912574942: 524沒崩潰也滿強的 08/22 23:33
126F:推 srockaya: 有興趣的人可以Google 搜尋法務部101年1月18日法檢字第1 08/22 23:34
127F:→ srockaya: 0104102620號函釋參考 08/22 23:35
128F:推 DONNY: 把他臉打一打 打腫了他就不太會講話了 這樣就好啦 反正他又 08/22 23:35
129F:→ DONNY: 不是罵你老母 就當作鍵盤戰一戰就好了 08/22 23:35
130F:→ srockaya: By the way 我沒有站在哪一邊的意思 08/22 23:36
131F:→ stacy99love: 今天是牛迷開心的日子,別壞了心情 08/22 23:37
132F:推 DONNY: 樓上Stacy 正妹嗎 08/22 23:38
133F:推 benxyz: 亞洲統神就被起訴了 那函釋被罵的是角色 不是ID 08/22 23:39
134F:推 benxyz: 都討論成這樣了 判例也給了 板主還不出來桶嗎? 08/22 23:41
135F:推 DONNY: 算了吧 我也狂被他戰啊 只要不是出口罵球員都好 等下次他在 08/22 23:42
136F:→ DONNY: 罵牛隊一群選手tools不夠的時候再吉他 08/22 23:42
137F:推 srockaya: 做個參考囉 我也辦過ptt公然侮辱案引這個函釋 檢察官是 08/22 23:43
138F:→ srockaya: 有採納進而為不起訴處分 08/22 23:43
139F:推 joyi: 挺你! 比他有料的一堆,但有像他那麼囂張嗎,他還差得遠咧 08/22 23:45
140F:推 srockaya: 但支持罵人部分依板規處理 08/22 23:46
其實我發文主要是想詢問
是否在法律上構成人身攻擊
板規就該處置
畢竟板規應該不能牴觸法律
而不是吉不吉的成啦XD
141F:推 jim04072001: E丁自從在總版的測速槍言論之後就壞掉了 08/22 23:49
※ 編輯: ilovelin20 (42.73.82.62), 08/22/2016 23:53:13
142F:推 Stark0908: 原Po舉第一個案例只有起訴 沒有結果 第二個案例重點在 08/22 23:54
143F:→ Stark0908: 白痴 感覺都不是個好的舉例~ 08/22 23:54
通常這種民事案件都會被勸說和解撤告的啦
144F:→ Stark0908: 有比較貼近的判例嗎XD 08/22 23:54
145F:推 SIK3: 這種你覺得被冒犯當然可以去提告,這是你的權力,可是這種事 08/22 23:55
146F:→ summer201: 根據我之前的案例 某R罵我什麼咖 弱弱的 就被版主桶了 08/22 23:55
嗯 我也有爬過板上的判決
感覺比這句話委婉的都桶了
但檢舉信目前為止
版主尚未討論到給我具體結果
147F:→ SIK3: 最可能的後果是在檢察官那一邊就要你去調解或和解 08/22 23:55
148F:→ summer201: 不過那也是版主認定他違規就是 08/22 23:55
149F:→ tosdimlos: 測速槍事件本身不是重點,重點是他在那次事件被踢爆開 08/23 00:00
150F:推 Roawen: S大晚安安 08/23 00:01
151F:→ tosdimlos: 分身自演護航然後說是他老婆,結果就黑了 08/23 00:01
152F:→ puput: 有點忘了測速槍的事了 08/23 00:02
153F:→ summer201: hi~安安阿 08/23 00:02
※ 編輯: ilovelin20 (42.73.82.62), 08/23/2016 00:11:21
※ 編輯: ilovelin20 (42.73.82.62), 08/23/2016 00:13:01
154F:推 jim04072001: 後來對E丁的印象就是狂黑火哥 狂捧陳志偉 然後小霸 08/23 00:14
155F:→ jim04072001: 王一直沒辦法站穩就G了這樣... 08/23 00:14
156F:推 grayair: 吉死他,讓大家知道網路亂講話也是要負責的 08/23 00:54
157F:推 lucyfia: 告是一回事 告不告得成又是另一回事 08/23 01:00
158F:→ lucyfia: 原po有提告的權利 不過是否能起訴對方 得看情節和證據來 08/23 01:01
159F:→ lucyfia: 判決了 如果單純要告他是可以的 但是能不能起訴就不一定 08/23 01:01
160F:→ lucyfia: 然後ptt板規和民事訴訟是兩回事 板規桶不桶 不代表告不告 08/23 01:02
161F:→ lucyfia: 得成 簡單說就是民事法和ptt版規定義可能不同 判決也不同 08/23 01:03
162F:→ lucyfia: 然後我很想說...為什麼這麼多人講話都要這麼嗆 又看不下 08/23 01:04
163F:→ lucyfia: 去別人對自己嗆?有點50步笑百步.... 08/23 01:05
164F:噓 libobobo: 這還好吧,他也沒有直接說你 08/23 06:01
165F:推 u894221: 樓上...不然你認為他再說誰... 08/23 07:58
166F:推 ltivs: 我是覺得吉不成 這跟新聞案例比起來還好 08/23 08:01
回文好像歪了……
我不是討論要不要吉他
是想問說板規的判決怎麼論調
如summer大所說
R大說了什麼咖 就被桶三個月
這個更嚴重些 卻沒事
才是我困惑的點
167F:→ hometown0010: 可能要看告不成的定義是什麼?這種案件多辦都會被勸 08/23 08:20
168F:→ hometown0010: 說和解,和解就不會有起訴,但不代表告不成啦 08/23 08:20
※ 編輯: ilovelin20 (42.73.73.132), 08/23/2016 08:25:37
169F:推 apman: 告是每個人的權益,告不告的成那是法院審理的事 08/23 08:32
170F:→ apman: 其實像這種小事被告的通常不太會怕被判刑,頂多易科罰金 08/23 08:33
171F:→ apman: 麻煩的是像有些只會嘲諷版友沒出過社會的大人物 08/23 08:35
172F:推 apman: 到時候得請假出庭 08/23 08:36
173F:推 benxyz: 「罵人腦袋裝屎」判賠五萬喔 不信邪是可以試試啦 08/23 08:37
175F:→ benxyz: 而且被害者現在只想水桶 都幾天了板主也不出來面對 08/23 08:38
176F:→ benxyz: 爬一下之前水桶的效率跟標準 我是不知道板主還在考量什麼 08/23 08:39
177F:推 benxyz: 就算板主要認證以後牛板可以罵人腦袋有問題也該回信"函釋" 08/23 08:42
#1NMVGEn_
像這種咖也浸桶啦~
178F:推 oneheat: ej應該經驗蠻豐富的,個人覺得。 08/23 08:45
※ 編輯: ilovelin20 (42.73.73.132), 08/23/2016 08:50:42
179F:推 k752555: 還有他要不要對張阿火道歉阿 一個放炮後都不出面的 08/23 09:07
180F:推 hometown0010: 這篇那幾隻護航的,根本可以把自己暱稱改成EJ粉啦, 08/23 09:10
181F:→ hometown0010: 真是護到是非不分欸,不知是否_ _也有問題 08/23 09:10
182F:推 k752555: 他的問題就是他講的都是對的 質疑他就是沒出過社會 08/23 09:22
183F:→ k752555: 然後自己看到新文補腦一堆 棄保後會特別照顧李 08/23 09:22
184F:→ k752555: 出過社會的都知道 現實社會 誰說要特別照顧你?! 大家都 08/23 09:22
185F:→ k752555: 向錢看的 好嗎 08/23 09:22
186F:→ k752555: 他大在人生都很順遂 沒被社會錶過吧 08/23 09:23
187F:推 MarinaWeng: 我也不太懂公務員是叫什麼出社會 大概做夢當過PM吧 08/23 09:31
188F:推 k752555: 對齁 印象中 他是公務員 08/23 09:35
189F:推 k752555: 講白點 如果今天真的棄保了 代表經紀公司因為"現實"考量 08/23 09:37
190F:→ k752555: 選擇棄你(錶你) 那你怎麼可以保證 之後不會在因為"現實" 08/23 09:38
191F:→ k752555: 錶你 08/23 09:38
192F:推 benxyz: 不用印象中阿 他IP一直都是115 08/23 09:41
193F:推 oneheat: 因為我是ej網路我說了算,不聽我的沒關係,先派出wang來z 08/23 09:43
194F:→ oneheat: zzzz或s來護航一下。 08/23 09:43
195F:→ oneheat: 我是覺得他消失了也不好,這樣ptt就越來越無聊了。 08/23 09:44
196F:推 k752555: 結果我們講那麼多 當事人不知道跑去哪了 08/23 09:56
197F:推 Roawen: 先前我才跟某s大說 懶得跟你這種咖吵 之類的 就被桶啦 08/23 10:06
198F:→ Roawen: 還是講 懶得跟你這種小弱弱吵 我忘了 K版主還不出來面對! 08/23 10:06
199F:→ summer201: 你是講小弱弱被桶的啦 以後不要再亂罵人囉 08/23 10:22
200F:→ summer201: 不然又要進去三個月 相信你看比賽不能酸也很難過對吧 08/23 10:23
201F:推 wang7752: 你自己去告過不就知道了嗎zzz 實際上就是很難告起來 08/23 10:25
202F:推 MarinaWeng: 我也不懂這種咖 什麼咖要桶 頭腦有問題不用桶 08/23 10:27
203F:→ MarinaWeng: zzz哥又出現了,果然有EJ的地方就有粉絲 形影不離 08/23 10:28
204F:推 benxyz: 7752不然你罵我一下好了 我吉吉看 08/23 10:32
205F:推 oneheat: zzzz你好,蠻有特色的。 08/23 10:43
206F:推 mygo198: 原來是領我們薪水玩網路的米蟲公務員,zzz 08/23 10:47
207F:推 joyi: 他不就鬼扯唬爛嗆人,被打臉後不是刪文就是消失 08/23 11:23
208F:推 oneheat: 他跑去其他地方取暖,不會不見。 08/23 11:26
209F:推 haoamou: 原來是公務員哦 我還以為多強大 某某是業界的高手 08/23 11:35
210F:→ haoamou: 還扯甚麼業界談判 出過社會 08/23 11:36
211F:→ tkucuh: EJ過去常跑球場,不管業餘或職業,也自己帶測速槍玩。 08/23 11:44
212F:→ tkucuh: 對於棒球這塊有他的一套。 08/23 11:44
213F:→ tkucuh: 人都有誤判的時後,他就是講話太酸。 08/23 11:45
214F:→ ATM104: 他是跟以前印象差很多吧XD不過我對他的印象實在太早了 08/23 11:46
215F:→ ATM104: 我對他的印象是興農連霸那時候他最紅,我對他的的看法是 08/23 11:46
216F:→ tkucuh: 對於這次簽約一事,他的誤判是,他不了解林義守。 08/23 11:47
217F:→ ATM104: 算懂,很有自己的執念,很喜歡徐生明,大概就這樣 08/23 11:47
218F:→ tkucuh: 不是很喜歡張泰山嗎?:Q 08/23 11:47
219F:→ ATM104: 張泰山嗎XD整個忘了,不過他對那時候陽建福好像有點意見 08/23 11:50
220F:→ ATM104: 不過只是印象,說真的以陽建福這麼依靠手臂丟球的人,說真的 08/23 11:50
221F:→ ATM104: 能丟這麼多年也不算差了 08/23 11:50
222F:推 HWtseng: EJ從以前就這樣了,該說不意外嗎 08/23 11:52
223F:→ tkucuh: 他的網站首頁就是泰山。 08/23 11:53
224F:推 ATM104: 我大概六七年沒去他的網站看了XD 08/23 11:53
225F:→ jj1004: 公務員談出社會?XDDD 08/23 11:57
226F:推 HWtseng: 我都會聯想到什麼「傷害打線」「假貨」 08/23 11:59
227F:推 oneheat: ej說的也不全然是錯的。 08/23 12:12
228F:→ a0912574942: 我記得他公務員是後來考的 08/23 12:15
229F:→ ivan16: 米蟲XXX?按這篇的邏輯這有可能被桶和吉喔?在落井下石要 08/23 12:17
230F:噓 marry1213: 就因為EJ這種自以為的人讓牛板被討厭 08/23 12:35
231F:推 benxyz: 其實不會 因為他是在評論 「上班玩網路是米蟲」 08/23 12:37
232F:→ benxyz: 這是可受公評之事 08/23 12:38
233F:→ benxyz: 這吉得起來我才輸你 XD 08/23 12:39
234F:推 bmwjimmy: 原來是玻璃破了要去吉人了,下次記得買強化過的 08/23 13:29
235F:推 jj1004: 檢討被罵的人玻璃破了XD 那我們可以罵你嗎 你最硬 08/23 13:49
236F:推 ellahebe: 他被打臉就會躲起來了.亂評論也沒道歉過. 08/23 13:51
239F:推 MarinaWeng: bmwjimmy就是在總版酸國輝壞了50收的酸酸啊~ 08/23 14:20
240F:推 etmummy: 吉一定吉的成啦 會不會贏的問題 如果EJ在檢察官面前回的 08/23 16:55
241F:→ etmummy: 跟那篇一樣嗆 搞不好還真有機會起訴上法院呢 08/23 16:55
242F:推 prenew: 笑你不敢吉啦 吉了再來說嘴 08/23 17:26
243F:推 MarinaWeng: 樓上總版常態酸最近太閒喔 08/23 18:01
244F:推 hometown0010: 當事人有看到 在p2版很嗆呢 結果不敢來這回 真是_ _ 08/23 19:51
245F:推 a78012023: 看他的登入時間想也知道有在看不過他對義大犀牛的意見 08/23 20:23
246F:→ a78012023: 好像很大完全感覺不出來像牛迷 08/23 20:23
247F:推 oneheat: 忠言逆耳啊,不過逆耳的不一定是忠言就是了。 08/23 20:27
248F:推 haoamou: 一定有看到啦 在P2取暖 08/23 20:41
249F:推 HWtseng: 不回也不錯呀 之後版上才會比較安靜 08/23 22:02
250F:推 tosdimlos: 反正就一貫作風,大聲嗆完人結果苗頭不對就先躲起來 08/23 22:46
251F:→ tosdimlos: 等過一陣子在出來大聲無限loop 08/23 22:47
252F:推 oneheat: 他現在應該躲在牛脫取暖吧。 08/23 22:52
253F:噓 Danger: 他回文寫了那麼多,但是妳卻"先"噓他說他回應很扯 08/23 23:30
254F:→ Danger: 那個部分你怎麼不備分,這樣公平嗎? 還是妳只是怕告輸? 08/23 23:31
我目前沒有告的打算
只想先詢問關於板規的問題
選版主這事我沒想那麼遠
目前沒有徵選應該就沒有討論參選的必要
不然我相信有時間又願意付出的牛迷不在少數:)
255F:噓 Danger: 不是說妳挑釁都不屑嗎 08/23 23:33
256F:噓 Danger: 如果只是討論版規,就是選版主 08/23 23:35
257F:→ Danger: 把妳覺得嗆人的都水桶啊 08/23 23:36
258F:→ Danger: EJ6 雖然很嗆,但是起碼他說了很多東西,這才叫做網路文章 08/23 23:37
259F:噓 Danger: 就算回應語氣不好起碼他認真回 08/23 23:39
260F:→ Danger: 只躲在推文裡說別人扯,然後被嗆就要告人 08/23 23:39
261F:→ Danger: 這是甚麼棒球版生態 乾脆叫法律棒球板好 08/23 23:40
262F:噓 benxyz: 有人是在P2表示歡迎去吉了啦 樓上就不用多管閒事了 08/24 00:06
263F:噓 gchee: 剛剛去看原文其實還好吧?他的用詞有邏輯多了 08/24 00:09
我沒有對他內文有任何評論
基本上簽約這件事我徹頭徹尾都沒評論也沒立場
只覺得他回應的語氣狠扯
他就回我頭腦有問題才覺得扯
我想玻璃心的可能另有其人吧!
264F:→ gchee: 某人比較玻璃心... 08/24 00:10
265F:推 benxyz: 從以前到現在護航EJ的言論都差不多 看膩了啦 真要這樣乾 08/24 00:27
266F:→ benxyz: 脆板規設個EJ豁免條款 反正大大言之有物就可以罵人腦袋有 08/24 00:27
267F:→ benxyz: 問題啊 超棒der 你們也省得出來這麼辛苦 08/24 00:27
268F:推 a78012023: 版主就挺秉初站在EJ那邊怪球團不加碼的搞不好跟EJ還是 08/24 00:30
269F:→ a78012023: 好麻吉當然會標準不一 08/24 00:30
270F:推 sfw2579: 樓上某D連續噓文有事嗎? 怪了EJ6攻擊的證據就擺在那邊 08/24 00:40
271F:→ sfw2579: 請問還需要什麼解釋? 就已經是個事實了... 08/24 00:41
272F:推 a78012023: 說實話現在完全看不出EJ6是牛迷戰球團戰總教練戰球星現 08/24 00:49
273F:→ a78012023: 在連其他球迷都戰 其他隊有這種支持者嗎 08/24 00:49
※ 編輯: ilovelin20 (223.137.1.146), 08/24/2016 00:51:42
※ 編輯: ilovelin20 (223.137.1.146), 08/24/2016 00:54:49
274F:推 benxyz: 某D可能覺得意見不合就罵別人腦袋有問題才符合棒球板生態 08/24 01:04
275F:→ benxyz: 吧 08/24 01:04
276F:→ ilovelin20: 唉……又是沒下文的一天 08/24 01:04
277F:推 cooleric: 挺你!加油! 08/24 01:15
278F:推 sfw2579: 我覺得你直接站內上訴吧 吉他真的有點麻煩 08/24 01:20
279F:推 benxyz: 其實真的不麻煩 有吉過就知道 另外你只要不要在北部吉 光 08/24 01:37
280F:→ benxyz: 出庭就煩死他 08/24 01:37
281F:推 Danger: 既然敢噓文就是看到就是有事,原 po 敢噓文 EJ6 加入戰場 08/24 01:53
282F:→ Danger: ,結果被嗆回去就找法律,這算什麼?我就在你們推文上面幾 08/24 01:53
283F:→ Danger: 行,某 D?如果怕有責任你們可以不回 08/24 01:53
我其實也不太知道為什麼
只是按個2他就能玻璃心碎滿地阿
284F:推 j2059731702: (吃爆米花 08/24 01:58
欸我要收爆米花錢XD 狗大大怎麼來亂入
285F:推 benxyz: 我又沒罵人腦袋有問題 是會怕啥 不知道在嗆幾點的 不想浪 08/24 02:01
286F:→ benxyz: 費時間打帳號不行膩 08/24 02:01
287F:推 sfw2579: 樓上某D所以哪天如果人家罵你廢X你最好也不要吉吧 就已經 08/24 02:02
288F:→ sfw2579: 符合人身攻擊了是還要說啥? 事實勝於雄辯 懂? 噁心 08/24 02:03
289F:→ sfw2579: 提醒你玻璃碎滿地後要記得撿乾淨後別再崩了 08/24 02:05
290F:推 crann: Danger你先去把PTT噓文意義是什麼?意見表達會不會涉及誹謗 08/24 02:05
291F:推 Danger: 所以我現在可以告你,因為你說我噁心嗎? set2579 08/24 02:06
292F:→ crann: 或侮辱?事實陳述才有誹謗的問題 抽象謾罵才有侮辱的問題 08/24 02:07
293F:→ crann: 這些東西搞懂再來說吧 唉 08/24 02:07
294F:→ Danger: Swf2579, 是這樣嗎? 噁心是人身攻擊啊 08/24 02:07
295F:推 sfw2579: 你先把我的id打對再來嗆吧 噁心不行那頭X有問題就可? 08/24 02:08
296F:→ sfw2579: 而且我也沒有特別說是誰 別腦補好嗎? 08/24 02:08
297F:推 Danger: 怕責任就算了,現在才說沒說是誰 08/24 02:10
298F:推 benxyz: 某D很明顯就不懂啊 08/24 02:11
299F:推 benxyz: 他不能覺得強辯很噁心嗎?前文看一下吧 不要見獵心喜 08/24 02:13
300F:→ sfw2579: 你有看過有誰說噁心被視為人身攻擊的嗎? 不就一般形容詞 08/24 02:13
301F:推 Danger: 反正按照原 po 的邏輯跟推文對我的反擊,我可以要求告人了 08/24 02:14
※ 編輯: ilovelin20 (42.73.81.91), 08/24/2016 09:14:48
※ 編輯: ilovelin20 (42.73.81.91), 08/24/2016 09: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