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KL (失眠)
看板GreenParty
標題[討論] 綠黨桃園支黨部網宣誤導民眾
時間Mon Jan 14 23:35:07 2013
綠黨桃園支黨部的相片:
http://ppt.cc/nbOL
立法院最近修改動保法, 初審將原本動保法規範虐待動物1次致動物重傷、死亡者即可處
罰改成修5年內虐待動物2次才可處徒刑或罰金..... 也就是說只要願意繳罰鍰即可任意虐
犬!
我們看立法院第 8 屆第 1 會期第 2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院總第 1749 號 政府提案第 13043 號
案由:行政院函請審議「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http://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pdf/08/01/02/LCEWA01_080102_00087.pdf
編號政 670 和政 671頁
第二十五條 違反第十二條第二項或第三項第一款規定,
宰殺犬、貓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宰殺之動物,處
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
、名稱或照片。
五年內再次違反前項規
定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
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這是累犯加重!!!!哪來的五年有兩次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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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5.21
1F:→ lighthearted:厄 錯了就撤掉吧 也太偏離事實 01/15 00:02
2F:→ FKL :r結果好像已經撤了? 01/15 00:03
3F:推 hanhan2 :是引用自公督盟 公督盟撤了就一起撤掉了 01/22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