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
看板GreenParty
標題Fw: [新聞] 驅趕遊民! 議員要求對準噴水發獎金
時間Sat Dec 24 10:46:19 2011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EzJ4flU ]
作者: 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驅趕遊民! 議員要求對準噴水發獎金
時間: Sat Dec 24 09:55:49 2011
※ 引述《aaa123aaa (理解自身的維度)》之銘言:
: 噓 itmylives:你們住其他地方當然可以裝好人打打字嘴嘴泡 12/24 09:27
我去上社工學分班的時候
有接觸過在做遊民的社福人員
他們說遊民分兩類
一類是當遊民五到十年的
這一類還有意願而且很想回到布爾喬亞的世界
只要給他們短期的在職訓練就可以馬上上工
作一些低技術的工作
另一類則是超過十年的遊民
他們不會有回到布爾喬亞意願
ps: 社福人員都說他們是老頑童
犯罪潛能則要看不同的個人
遊民的犯罪率相對其他人是很低的
ps: 我自己認為,哪個人犯了什麼罪,就抓那個人去關就好了,不用遷怒整個族群吧
那個社福機構提供給他們吃住,還有盥洗用品和場所,和一些短期的職訓
我想說的是:
基於人權,若有願意回到布爾喬亞的世界,那就加強他們的職訓
不想回到布爾喬亞的遊民
給他們基本生存物資,一頂帳棚,每天兩個便當,還有盥洗用品
例如在固定地點,例如公園設一個淋浴的地方之類的
這並不會花很多錢
而且帳棚又可以當裝置藝術,也可以確實核對遊民的戶籍
ps: 日本的做法
一個便當50,一天兩次,一個人一天100
若在加個帳棚也才四五百
100x365x2000(預計2000個遊民)=73000000
加上一頂400的帳棚=800000
3000000+800000=73800000
社會保險就是花錢照顧沒有能力生活的人
這點錢對於蚊子館動輒上億百億的價碼實在微不足道
無論是基於社會保險還是人權,照顧遊民的事都該做
再者違反人權的驅離他們,難道遊民就會消失嗎?
怎麼安置他們? 如何提供給他們最好的照顧那才是重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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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amyang.org.tw/about/index.asp?show=about_001_001.html
這是之前上社工學分班接觸到裡面的社工
他們還派四五個社工員過來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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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79.55
※ 編輯: kuopohung 來自: 140.117.179.55 (12/24 09:57)
1F:→ nvidia:全部抓起來安樂死 12/24 09:56
2F:→ nvidia:會比較好嗎,畢竟遊民會造成社會很大的問題 12/24 09:57
3F:→ jarry1007:那你去照顧呀 12/24 09:58
4F:推 tetsuro:推!!! 12/24 09:58
5F:→ kadena:那讓他們去在軍營搭帳篷好了 有吃有睡又有得盥洗 12/24 09:59
6F:→ jenwen:這樣會排擠花博的預算啊 12/24 09:59
7F:→ kadena:只是沒有遊民會願意吧 12/24 09:59
8F:推 scorpioman:那其他有做事的人乾脆也不要做了,因為政府會養你。 12/24 10:00
9F:→ kuopohung:樓上戰整個社會福利制度 12/24 10:02
10F:→ bugmens:遊民會讓你管制在一個地方? 12/24 10:03
大概都會在那個區域,遊民跑不遠
11F:噓 S1oan:社福制度不能戰哦~外包給慈濟 中臺禪寺呀 反正都有錢到蓋樓 12/24 10:04
12F:推 LIONDODO:光「安置在哪邊」就可以吵鬧上街頭搞個好幾年了吧 12/24 10:09
13F:推 tkce0213:天龍國大安 要嗎? 12/24 10:09
14F:→ tkce0213:大安森林公園 有現成的空地 12/24 10:10
說實在的,他們要在公園是他們的自由
但我們可以做的是提供他們便當和盥洗場所還有用品
15F:→ itmylives:應該每區平均分擔,最好你我家附近都有 12/24 10:13
16F:推 jeff0811:同樣都是卑微的活著,多點同理心又何妨 12/24 10:14
17F:→ b6byc:因為有人覺得自己是高人一等啊,連同理心,人權概念都沒了... 12/24 10:18
18F:→ b6byc:只會叫人把遊民帶回家,奇怪,台灣現在是無政府狀態嗎? 12/24 10:18
19F:→ b6byc:啊~~~政府在對岸,還沒有派人接管嗎? 12/24 10:19
20F:→ itmylives:沒有高人一等拉,至少我不會上網嘴泡裝善 12/24 10:20
21F:→ itmylives:實際來看看,而不是上GOOGLE抓資料嘴泡 12/24 10:22
22F:→ jarry1007:好手好腳卻不工作一拿到錢就買酒的人實在是激不起同理心 12/24 10:23
23F:→ jarry1007:從另一個角度來看 像現在放任不管難道就是慈悲嗎? 12/24 10:24
24F:→ jarry1007:那附近居民的權益要向誰討? 12/24 10:24
無論是否是持右派,反對社會福利的
若以新自由主義來看
也不應該以違反人權的方式趕他們走
25F:→ b6byc:大有為政府的作法,噴水驅趕,真是大有為...樓上又打死所有人? 12/24 10:27
26F:→ itmylives:所以為了高尚的人權犧牲萬華人住權??搬到你家看你還會 12/24 10:27
27F:→ itmylives:不會這樣說 12/24 10:27
"犧牲萬華人的住權" :那群遊民有"一起"犯了什麼罪嗎?
誰犯了什麼罪,以該罪論處就好了
憑什麼趕他們走?
至於犧牲了什麼住權??
還是萬華天龍人不允許他們高貴的地盤被乞丐玷汙??
或許這才是重點吧
28F:推 jeff0811:萬華遊民的存在是一時的還是長久以來就有的? 12/24 10:28
29F:→ b6byc:有些人的邏輯超奇怪,可以把所有人當做一個人,厲害...鬼島水 12/24 10:28
30F:→ b6byc:準就是如此嗎? 12/24 10:29
31F:→ itmylives:以前有,但沒有這麼多 12/24 10:29
32F:→ b6byc:所以作法是 =======噴水驅離======= 真是大有為政府?? 12/24 10:30
33F:→ jeff0811:那看來是形成聚落了 12/24 10:30
34F:推 itmylives:那你實際來萬華訪問看看大家對遊民有什麼看法 12/24 10:31
35F:推 b6byc:罪犯在台灣都有"誇張"的人權了,遊民比罪犯還不如?人權治國? 12/24 10:32
36F:→ b6byc:改成犯罪治國比較符合實際... 12/24 10:33
37F:→ b6byc:嗯,有些人一直要民眾出面,台灣是無政府狀態嗎? 12/24 10:33
38F:→ b6byc:敢回答嗎? 12/24 10:34
39F:→ itmylives:那為何在萬華人要承受,你說阿,在你家你會同意嗎????? 12/24 10:35
住在我家旁邊,我有什麼理由反對?
"為何萬華人要承受?"
承受什麼?? 承受天龍國不容下等人的玷汙嗎?
這種赤裸裸歧視和觀感變成主要反對的理由了.......
40F:→ b6byc:不敢回答? 解套:私刑吧,反正對有些人而言,是無政府狀態. 12/24 10:36
41F:→ b6byc:沒有政府可以讓那些人請求.其實也蠻慘的,不知對岸聽的到嗎? 12/24 10:37
42F:推 roader28:天龍人會說趕出大天龍國 12/24 10:37
43F:推 animalspell:「抓那麼人去關就好了,不用遷怒整個族群吧」粉難滴 12/24 10:42
※ 編輯: kuopohung 來自: 140.117.179.55 (12/24 10:43)
44F:→ b6byc:預防一下,有些人智力不足跑去私刑,記住,這是錯誤的作法... 12/24 10:4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kuopohung (140.117.179.55), 時間: 12/24/2011 10:46:19
45F:推 getic1999 :不需要噴水吧 12/28 01:12
46F:→ stevegreat08:私刑不對,不顧人權也不對,政府本該好自為之 12/28 03:55
47F:→ terminator73: 可以找事情給遊民做吧?好手好腳白吃白喝民眾也不會 11/21 11:58
48F:→ terminator73: 買單 11/21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