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allow73 (吃素、環保、救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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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心得] 反對充滿階級歧視的法庭判死刑
時間Sun May 9 19:43:11 2010
反對充滿階級歧視的法庭判死刑
在美國,被處死刑的犯人中,少數族裔的比例異常的高,特別在受害者是白人的情況下,犯人
更有可能被處以死刑.
族裔問題背後隱藏的是社經地位的差距,可見這個現象實質上是個階級議題.有人諷刺道
:'capital punishment' means that those who don't have the capital get the
punishment." ,譯為中文大略是:死刑(capital punishment)的意思是沒錢(captial)的人
活該受此刑(punishment). 犯人常是社經地位下的劣勢者,他們自然請不起律師.法庭派給
他們的公設律師通常都沒啥實務經驗,因為業務份量過重,很多時候也都沒啥幹勁.有個實
務案例是在審判過程當中, 嫌犯的公設律師從頭睡到尾,法官判決這沒問題,因為" 法律只
規定嫌犯的律師必須在場,不過沒規定律師得醒著."
在不少實際案例中,在大學生在做法律實務練習作業時,努力的對案件進行研究,許多無辜
被判死刑者終獲平反.好在他們的清白在死刑執行前獲得澄清.人一旦冤死了,就再也沒有
被平反的機會了.而一個明顯的充滿階級差異的法律體系是不應該被信任授予執行死刑的
權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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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存廢 看看國際潮流(林欣怡)
長期表示死刑可以維持的老牌法律團體─美國法律協會(ALI),去年也公開宣示要揚棄
死刑。1962年,ALI建立美國現代死刑司法制度的架構,而這個架構也廣泛被美國許多州
法律所採用。但50年後他們宣布退出這個領域。過去他們相信只要減少判處死刑的任意性
,就可以維持死刑制度,但是現在他們發現,死刑不可能是一個公平和安全的制度。
Elizabeth相信ALI的這個決定,會對美國未來廢除死刑有促成的效果,希望世界其他還維
持死刑的國家也要思考這一點。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325783/IssueID/201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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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79.220
※ 編輯: swallow73 來自: 114.46.179.220 (05/09 19:53)
1F:→ lembertlin :對反廢死者來說,只有受害者家屬最重要,國際潮流的 05/10 00:23
2F:→ lembertlin :論述是不被接受的… 05/10 00:23
強調受害者家屬的意見,明顯的有兩個問題.第一個這無疑的暗示了在公共議題的討論當中
,有特定經驗者或懷有抱持著特定創傷者,其意見份量要比沒有的還要重.這就成了決定公
共議題結論的,不是意見的品質本身,不是理性;而是生命經驗,或者是情緒.這本質上就是
一種不民主,違反了民主討論中,每個人的意見都應該受到平等對待的常識.
第二個問題在於,如果強調受害者家屬的感受,這無疑的表示受害者的生命,是其家屬的私
產.這否定了人的生命與價值是屬於全體社會,生而為人是應該要為全體社會而勞動貢獻,
人的生命不是一部份人所有物的原則.如果我們能接受人是屬於整體社會的,那麼不管你跟
刑案受害者有無親屬關係,你的意見份量跟受害者親屬是一樣來的重的.
第二點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或許現代社會還沒到這個階段,不過這代表了對人的價值的認知
,人跟社會的關係上的整體意識型態的大重塑.
如果認為人是社會的公產,那麼養兒育女就不應該是小家庭個人的工作.在這方面並不允許
發生因為個人的經濟或環境因素,而導致個人在這個問題上遇到困境,整體社會都有義務對
個人在這個任務上進行協助,或者工作就乾脆直接交由整個社區,整個團體承擔.
老年問題也是類似的情況,這就是值得去期待的從搖籃到墳墓都受到照顧,不允許任何人因
為個人境遇不幸而獨自受苦的理想社會.在這樣的整個看待人跟社會的關係意識型態都改
變的新社會下,自然也就沒有受害者家屬的意見特別重要這種事.當然就算目前這種意識型
態還無法普遍為大家接受, 以意見品質本身與理性來決定公共議題的民主原則,仍然應該
是討論時的基本.
※ 編輯: swallow73 來自: 114.46.179.220 (05/10 01:21)
3F:噓 qilai :"從搖籃到墳墓"不過是極權主義奴役的美稱 05/11 08:08
4F:→ qilai :我寧願餓死也不願接受這種奴役 05/11 08:08
5F:推 lembertlin :s大指的是某種社會互助,不是國家奴役啊,q大誤解了 05/13 09:43
※ 編輯: swallow73 來自: 114.46.194.198 (05/24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