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
看板GreenParty
標題[活動]來為集會遊行惡法送終告別式!
時間Tue Nov 18 17:43:23 2008
大家一起來為集會遊行惡法送終告別式!
公祭事由:為「集會遊行法」送終
公祭時間:2008年11月19日(週三)
09:00 內政委員會開議,社團場外記者會
10:00 遊行惡法送終告別式公祭開始
公祭地點:立法院群賢樓門口 (台北市濟南路一段 台大校友會館斜對面)
「集會遊行法」不但無法有效保障憲法賦予人民之集會遊行權利,加諸許多的限制
更是壓制了人民表達自我、參與公民政治的基本權利。目前諸多集會遊行均遭警方
任意舉牌,移送、起訴、判刑,造成人民團體請願遊行時的心理壓力與不安,嚴重
剝奪人民言論自由的權利。這一部戒嚴時期威權主義遺留下的惡法早該徹底翻修。
11月19日(三)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將要研商「集會遊行法」的修法,到底這是一個
願意面對問題的真正修法行動,還是又是一場敷衍民意的拖棚歹戲?當天,讓我們
一起來監督立法院,不要讓違憲的集遊惡法,再繼續傷害人權,壓制民意。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受民意所託,於 2008年11月19日在立法院群賢樓門口為「集會
遊行惡法」送終,並且呼籲立院諸公們認真面對人民的基本權利需求,督促立院
儘速進行「集會遊行惡法」修法!現場擺有靈堂供各方賢達悼念,也敬請各大媒體
記者蒞臨,亦歡迎支持本聯盟修法立場的立委到場公祭。
告別式進行流程
10:00 告別奠禮開始
10:03 司儀主持讀追思文或哀章
10:10 簡介集遊惡法生平事跡
10:15 受害遺族代表致哀詞
10:20 治喪委員會公祭
10:30 受害來賓、團體拈香
治喪委員會: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敬邀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成員: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本教育基金會、
台灣勞工陣線、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台灣法學會、台灣綠黨、台灣企業社會責任
協會、台灣記者協會、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媒體改造學社、
台灣環境行動網、鄭南榕基金會、台灣原住民政策協會、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
逆轉本部、外省台灣人協會、綠色陣線、婦女新知基金會、核四公投促進會、
同志諮詢熱線、性別人權協會....
轉文者附錄的集遊法基本Q&A:
Q:動了集遊法會天下大亂。
A:警方的許多措施,即使沒有集會遊行法也可以做(如:劃定交通管制區…法
律依據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逮捕攻擊的現行犯是根據刑事訴訟法;控
制其他有立即危險行動的人,則可援引行政執行法)。(廢除集遊法以外/
政大法律系教授.廖元豪)
Q:集遊法跟同志有什麼關係?
A:作為同志,當立委或副總統這些人出言不遜罵一整個族群,不管說同志亡國
愛滋天譴,都不能「及時地」去「堵人」(不是打人)大聲抗議,不可以馬
上去,因為要七天前申請(也不是七天後就一定過);不可以到官邸,因為
那裡是禁制區。過去有不少實例。
要合法的話,不是新聞點過了,(你罵我、我七天後回嘴。)就是對方烙跑
了。(事前申請,他知道你在哪裡呀。)台灣也還沒有針對一整個族群的反
歧視言論判例。
另外,禁制區加上11條第 4項「路權」規定,造成這幾年藍綠的「卡位」遊
戲。今年因為「國慶籌備」,9月1日到10月15日,把差不多有古台北城兩倍
大的區域全劃為禁區;同志和全國教師會的遊行,因而成為受害者。(集遊
法是一面鏡子.孫窮理)
2002 抗議國防部禁止同志當憲兵。集遊法規定國防部不得集會遊行。
http://0rz.tw/b351J (違法抗議)
2003 抗議侯水盛同志結婚亡國論。集遊法規定需七天前申請。(違法抗議)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3/new/dec/20/today-p6.htm
--
有沒有翅膀都要飛!
--
--
「如果沒有人為自己獻唱,那每個人便會成為屬於自己的歌手;
畢竟不管雨下得再大,總還是聽得到自己的聲音。」
感謝,能和你生在同一時代──歌旅 中島美雪2007巡迴演唱
上:
http://mymedia.yam.com/m/2268685 下:
http://mymedia.yam.com/m/226876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1.58.207
※ honkwun:轉錄至看板 Aboriginal 11/18 17:46
※ 編輯: honkwun 來自: 210.201.58.207 (11/18 17:49)
※ 編輯: honkwun 來自: 210.201.58.207 (11/18 17:59)
※ 編輯: honkwun 來自: 210.201.58.207 (11/18 18:00)
※ honkwun:轉錄至看板 gay 11/18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