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nceshion (lanceshion)
看板Gov_owned
標題[討論] 報到前寄送資料疑問
時間Wed Mar 26 14:44:28 2014
有關 4月11日前要寄送的資料:
1. 收件人 是「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嗎?
2. 郵件寄送方式要用「掛號」嗎?
3. 報到單(附件3)的最下面不是寫道
「務必於103年4月7日前先行傳真」......
那這樣郵寄資料(附件4、5、6)還要再附加寄送報到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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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zxiop:"先行"傳真,代表你"之後"仍需寄送 03/26 15:48
2F:→ knight99:不是只要傳真 03/26 18:08
3F:→ knight99:一張嗎 03/26 18:08
4F:推 wannapeace:資料寫的很詳細,附件三要先行在4/7號前先傳真 03/26 19:14
5F:→ wannapeace:4/11號前,附件3、4、5、6寄達,用掛號當然比較好! 03/26 19:15
6F:→ wannapeace:要有人簽收,比較沒有漏寄或收的可能! 03/26 19:15
7F:推 wannapeace:還有利用掛號能在郵局網站查詢寄送狀況也較安心。 03/26 19:18
8F:推 autog:謝謝版大,沒注意要先傳真@@ 03/26 22:24
9F:推 smallli0917:請問411前寄送是指以411郵戳為主還是411以前要讓報告 03/29 12:46
10F:→ smallli0917:送達台電? 03/29 12:46
11F:→ k9871108:通知單上是寫寄"達" 本處 03/30 09:00
12F:推 smallli0917:謝謝!! 03/30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