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3422 (wendy)
看板Gov_owned
標題[討論] 和朋友一起經營網拍能寫在工作經歷嗎
時間Mon Feb 17 19:53:09 2014
如題
這幾年在準備高普考 有幸通過國營初試
有在幫忙朋友經營ebay網拍(規模不大 就我跟我朋友而已 一個月我可以大概賺2萬元)
因為不想讓主考官覺得我畢業後空白太久
想交代下這段
但是這感覺也也不是很正式的工作 可以寫在工作經歷嗎?
如果大家覺得OK的話 機構/工作單位 這欄要怎麼寫才好呢 > <"
大家若準備考試期間兼職幫親戚顧店或是甚麼的 也會寫在工作經歷嗎?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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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60.84
1F:推 x10ax20a:當然可以 02/17 19:58
2F:推 exceedMyself:網路商店? 02/17 20:01
3F:→ sunnyhung:可以啊 那你就回去繼續經營! 02/17 20:13
4F:→ a3422:不懂s大的意思 這只是短暫的幫忙 是不適合寫的意思嗎? 02/17 20:17
5F:推 asdd:我覺得可以啊 至少比空白的好吧!! 02/17 20:19
6F:推 sunnyhung:相關的再寫... 02/17 20:20
7F:→ binbub:工作時間很短的經驗會不會被扣分~~~QQ 02/17 20:36
8F:推 heykissass:是企管組嗎? 企管寫這份經驗很ok阿 電子商務經歷... 02/17 21:11
9F:→ a3422:對~是企管組喔 謝謝大家給我的意見唷 :) 02/17 21:16
10F:→ heykissass:記得要寫漂亮一點 因為你的對手工作經驗會更強 02/17 21:19
11F:→ heykissass:之前有ibm 國外業務跟YAHOO e-commerce專員來面試 02/17 21:21
12F:推 JJxoxo:電子商務耶~很厲害呀~幹嘛不想寫? 02/17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