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rd09 (鳥九)
看板Gossiping
標題[新聞] 身家30億離婚只給50美元! 富商跨國偷用
時間Tue Oct 6 10:03:19 2026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編譯陳成良
3.完整新聞標題:
身家30億離婚只給50美元! 富商跨國偷用伊斯蘭教法休妻遭打臉
4.完整新聞內文:
美國德州一對夫妻累積逾1億美元(約新台幣31.8億元)共同財產,丈夫卻在妻子返回巴基斯
坦期間,透過當地伊斯蘭教法程序辦理離婚,女方律師指出最後僅涉及50美元的象徵性金額
。這場跨國離婚官司纏訟13年後,德州最高法院9月25日推翻下級法院判決,認定這份外國離
婚判決不符合美國憲法保障的正當法律程序。
據《印度時報》(Times of India)報導,巴基斯坦裔休斯敦房產投資商喬杜里(Mohammad
Ali Choudhri)2008年在巴基斯坦與當時18歲的阿茲哈爾(Hira Azhar)結婚,2010年妻子
取得簽證赴美與丈夫共同生活。法庭文件顯示,兩人在德州期間累積逾1億美元夫妻共同財產
。
小報登5天公告 妻2年後才知被離婚
2012年,喬杜里要求妻子返回巴基斯坦處理簽證事務。妻子離境後,他隔年
在巴基斯坦啟動伊
斯蘭教傳統的「口頭休妻」(Talaq)程序,並刊登為期5天的當地報紙公告。阿茲哈爾直到2
年後才得知自己已經被離婚;依女方律師說法,依當時適用的婚姻協議處理後,女方僅涉及
50美元(約台幣1588元)的金額。
阿茲哈爾2015年返回德州提起訴訟,要求法院處理婚姻關係及夫妻財產分配。不過,初審法
院與上訴法院最初依「國際司法禮讓」原則承認這份巴基斯坦離婚判決,並駁回她的分產請
求。阿茲哈爾持續上訴,案件最終進入德州最高法院審理。
德州最高法院9月25日公布判決,認為喬杜里明知妻子人在何處,卻沒有提供足以讓她參與巴
基斯坦離婚程序的通知,因此該外國判決欠缺美國法律要求的正當程序。最高法院因此推翻
下級法院判決,拒絕在德州承認這份外國離婚判決,並將案件發回下級法院重新審理。
這項裁決並非宣布伊斯蘭教法離婚在德州一律無效,而是針對這起個案的外國離婚程序,認
定其通知與程序保障不足。阿茲哈爾後續能分得多少夫妻財產,仍須由下級法院重新審理。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5595933
6.備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4.25.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ing/M.1791252201.A.EB3.html
1F:推 ernova831: 笑死 36.229.110.206 10/06 10:08
2F:→ yulis: 在巴結婚在巴離婚有啥問題 米國人靠北三小 211.75.240.186 10/06 10:10
3F:推 lipstick: 哈哈哈哈哈 36.224.124.73 10/06 10:19
4F:推 nk: 想當美國人又不想要照美國法律 可憐巴鐵 114.37.29.216 10/06 10:28
5F:推 peterwu4: 13年後… 這什麼正義… 61.222.220.37 10/06 10:41
6F:推 allen0981: 結沒多久又離 要吃嫩妹幹嘛不去嫖就好 1.163.152.248 10/06 10:44
7F:推 boxmeal: 還是富人比較有辦法 雖然敗訴 61.220.93.73 10/06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