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CK992 (專注天性熱情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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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高雄鳳山歇業SPA館喋血釀1死2傷慘劇 死者生前負傷逃
時間Mon Sep 28 12:00:42 2026
傷亡狀況:
1人死亡:死者李姓男子頭部遭棍棒重擊致顱骨凹陷,負傷狂奔至鄰近的
前鎮區崗山南街求救,最後因傷重不治倒地身亡。
2人重傷:莊男與林男四肢有多處嚴重刀傷,送醫時呈現昏迷狀態,目前
仍在醫院搶救
這正反映了凶殺案中「鈍器」相較於短尖刀的致命特性。在犯罪與醫學統
計中,多數刀傷(尤其是美工刀、折疊刀等短刃)主要造成切傷與大量出
血,若未刺中大動脈,救治時間較為充裕。然而,棍棒等鈍器重擊頭部所
產生的物理震盪與局部高壓,會直接導致嚴重的「鈍力損傷」
很多 89 都有個致命誤區,以為「帶棍棒不算違法」、「拿棍子打人頂多
算傷害,用刀砍才會變殺人」,所以成天帶棒球棍、高爾夫球桿去圍毆。
這次鳳山命案直接打臉,拿棍棒反而變成唯一致死武器。在法律和醫學上
,這群垃圾的想法根本完全搞錯:
法律上:照樣判殺人罪法官看的是攻擊部位與力道。拿棍棒往頭部、頸部
等致命部位猛砸,實務上一律認定有「殺人故意」,直接依殺人罪(10年
以上至死刑)起訴,刑期根本不會減輕。
醫學上:鈍器創傷更致命棍棒重擊頭部會導致顱骨凹陷、腦挫傷與硬腦膜
下腔出血。外表雖沒有刀傷噴血,但顱內出血壓迫腦幹的速度極快,致死
率完全不亞於刀械。
以為拿棍棒能規避刑責的89,最後只是讓自己提早進去關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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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utkin: 就給你通緝而已 101.9.235.168 09/28 12:01
2F:噓 GNFLAG: 還關到死勒 你太看得起鬼島法綠了 110.28.41.70 09/28 12:04
3F:→ Yyyyyy: 同2樓 尤其這還在南部 123.240.7.239 09/28 12:12
4F:噓 EBOD081: Al文 42.79.13.20 09/28 12:21
5F:→ babuarea: 拿棍棒非致命兵器無殺人意圖,有人會信 39.15.40.19 09/28 12:26
6F:推 kimuya1127: 南部無罪啦,你也太看得起台灣司法了 114.43.160.229 09/28 12:40
7F:噓 bobocatcat: 想太多 法律人會幫忙開脫啦223.143.247.144 09/28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