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yin (龍吟很難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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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卦] 西班牙瘋了...抬走87歲國民卻放任難民?
時間Sun Sep 27 19:49:05 2026
※ 引述《STAV72 (刁民黨黨務主委)》之銘言:
: 87歲的瑪麗卡門楫濚痟等d爾(Maricarmen Abascal)居住在位於馬德里的公寓長達70
年
: 。日前一家房地產公司收購該棟建築後,將每月租金一口氣調漲275%,達2,650歐元(
約
: 新台幣9.6萬元)。阿巴斯卡爾無力支付高昂租金,警方於23日強行闖入將她用擔架抬
走
: 。
:
我查了一下資料,我認為這次驅趕其實是
沒問題的。
這個房子在馬德里的富人區,房價和租金
很高的地區。
該87歲女士的父親於1956年租下該房子,
後來1964年西班牙出台法律,強制該類型
續約在租戶有意願繼續租賃的情況下,必須
強制續約,且租金必須維持原有的低廉租金
,且租戶去世後,合約允許租戶家屬繼承。
於是這位女士全家在這里居住了70年,
她父親去世後,她母親繼承了租約,她母親
去世後,她又繼承了租約。
她的租賃是每月500歐元,周邊同型號房屋
租金在3000歐元以上。
原房主實在受不了持有房產而享受不到房產
的增值和租賃收益的舊模式。於是把房屋
低價賣給了房地產公司。
房地產公司精通法律,發現政府早就在二十
多年前就廢除了舊的房屋租賃法律,按新
法律,這位87歲女士在她母親過世時,無權
以原租賃價格繼承租約。
於是官司一路打到最高法院,打了十來年
,最終最高法院判處房地產公司勝訴,地產
公司申請強制執行後,將87歲女士強制帶走
這其實講了一個事實,那就是議會亂制定
法律,不保護私有財產。導致個人房主持有
財產虧損,個人顯然也沒有時間和財力能
跟釘子戶租戶打十年官司,最後只能被大財
團收割。大財團有財力,才能孜孜不倦打官
司請走租戶,最後房產在大公司手上增值
數倍。
歐洲還有一些亂搞的法律,比如無主的房屋
被佔領後多長時間就變成佔領者的了,初衷
很好,但執行起來出了很多問題。很多有主
的房屋被人鑽法律空子強占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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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evilkool: 日本民法162條也是 223.140.214.23 09/27 19:55
2F:推 dm03: 歐洲屋霸是真的可怕 主要是法條真的太保護 223.143.217.62 09/27 19:58
3F:推 borissun: 議會就是刻意讓房子變成大公司持有 39.14.24.179 09/27 19:59
4F:推 kilo7: 呆丸不用法律 官商勾結就讓房地產變財團的 49.216.93.138 09/27 20:08
5F:→ GeogeBye: 那個法律感覺像以前的永佃制 1.165.76.144 09/27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