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makazi (大安吳彥祖)
看板Gossiping
標題[問卦] 為何傷害罪可以申請羈押?
時間Tue Jul 7 12:30:58 2026
https://i.imgur.com/fzSczgO.jpeg
全台二十年來三萬多個傷害罪
只有五百多件判到六個月以上
也就是98%的傷害罪
加害人可以易科罰金
那為什麼這次某個傷害罪的加害人
突然就可以申請羈押了
這樣其他被打的人不是人嗎?
其他兇手那三萬多個人為何不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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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aso5566: 傷害可以和解223.143.120.236 07/07 12:36
2F:推 JG8861: 我不知道 106.64.144.36 07/07 12:48
3F:推 allenshair: 而且也只出一拳揍流血 101.10.54.138 07/07 13:01
4F:→ allenshair: 流鼻血 101.10.54.138 07/07 13:02
5F:→ bairn: 得罪党的下場 42.72.233.3 07/07 13:02
6F:推 TF00207374: 刑期跟羈押是兩回事 61.228.172.32 07/07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