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eatelight (創輝)
看板Gossiping
標題[新聞] 「效力中共且活動異常」 中配定居台灣申
時間Mon Jun 1 19:47:01 2026
1.媒體來源:新唐人
2.記者署名:文彬
3.完整新聞標題:
「效力中共且活動異常」 中配定居台灣申請被拒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6月01日訊】一名嫁到台灣的中國大陸曹姓女子,試圖申請定居
台灣,但其申請近日再被駁回。台灣內政部發現該女曾在中共黨政軍單位工作,而且疑有
異常的涉中活動,因此不予許可定居,3年內不得再申請。
近年來隨著兩岸關係日趨緊張,台灣嚴防中共以各種方式滲透和統戰。因此,來自中國的
配偶若想在台定居,也面臨更嚴格的審查。
根據台灣行政院公布的訴願決定書,曹女2015年2月獲准來台居留,並取得長期居留證,
有效期限至今年7月19日。她又於去年8月申請定居台灣,但內政部審查後,決議不予許可
。
內政部查出,她曾任職河南新鄉市國有獨資公司「河南省新鄉市鐵路處」專員、「河南省
新鄉市衛濱區街道辦事處南橋辦事處」主任等職。因此,依據《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
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等規定,不予許可曹女申請在台定居。
對此,曹女辯稱,早在結婚時的入境審查階段,就已對上述工作情事據實以告,並稱,本
案職務只是「學校畢業時所分配」,工作內容僅為跑腿、購買辦公用品之打雜工作,之後
也順利取得來台居留證。
曹女還認為,本案職務不屬於陸委會2004年3月1日列示的大陸地區機關(構)或團體;因
此表示,除非內政部可證明,她過去任職的機構,具有危害國安或社會安定情形,否則不
應阻擋其定居權。
曹女稱,其在台灣育有一子,如不予許可定居,恐有迫害人權及違反人倫之虞。
不過,內政部表示,經復詢陸委會,確認「河南省新鄉市鐵路處」是新鄉市人民政府成立
之國有獨資公司;「河南省新鄉市衛濱區街道辦事處南橋辦事處」則是河南省新鄉市衛濱
區轄下之街道辦事處,兩者均屬中共黨政軍單位。因此,定居審查會決議不予許可,並無
違法。
台灣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則指出,依曹女當年申請依親居留時自行填寫資料,她1991年
至1996年間在「河南省新鄉市鐵路處」辦公室擔任專員,2001年至2006年間於「河南省新
鄉市衛濱區街道辦事處南橋辦事處」擔任主任。
訴願會認定,曹女曾任職務屬中共黨政軍單位「相當明確」,且她在申請定居時,未如實
申報相關經歷;另外,相關單位也認為她「疑有異常涉中活動」,因此將其註記為「遇案
嚴審」對象,原處分並無不妥。
行政院最後決定,駁回曹女的訴願,維持原處分。
(責任編輯:文彬)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ntdtv.com/b5/2026/06/01/a104101823.html
6.備註:
--
歷史的教訓是:共產黨的任何承諾都不能相信,任何保證都不會兌現。
誰在甚麼問題上相信了共產黨,就會在甚麼問題上送掉小命。
——《九評共產黨》九評之二:評中國共產黨是怎樣起家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7rd7nNRcL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88.1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ing/M.1780314424.A.875.html
1F:噓 squeakywheel: 笑死耶沒人理大紀元 那我先噓ccccc 101.10.251.180 06/01 20:20
2F:推 bbolivier: 街道辦只是一般公務員,又不是什麼軍情114.140.120.116 06/01 20:54
3F:→ bbolivier: 人員,這樣申請不過原因太牽強114.140.120.116 06/01 20:54
4F:推 IFAN: 我懷疑這新聞的真實性 175.181.178.15 06/01 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