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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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好像我們的傷痛不重要」!割頸案楊爸
時間Fri Mar 13 21:18:34 2026
※ 引述《noise (hero)》之銘言:
: 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 新北校園割頸案引發輿論震怒,犯罪的乾哥二審判刑12年、乾妹11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
: 並全案定讞。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今(12)日上午,偕同被害人家屬楊爸爸及委任律師
: 李惠暄召開記者會。針對目前重大少年刑事案件,揭露被害人面臨司法困境。王婉諭沉痛
: 呼籲,立法院與司法院應正視被害人家屬的痛楚,儘速落實制度改革,週六下午也會參與
: 在立法院群賢樓前有關少事法修法的集會。
只是就這段來說吧:
: 王婉諭將家屬的沉痛總結為具體的四大改革訴求:第一、落實深度參與:被害人的陳述不
: 能只是「被聽到」,必須在判決書中被認真回應與說明。第二、打破資訊不對等:在遮蔽
: 個資的前提下,應允許被害人律師閱覽加害少年的心理鑑定與行為紀錄,讓被害人掌握對
: 等資訊。第三、強化隱私保護:無論是少年保護事件、刑事案件或相關民事訴訟,都必須
: 有明確規範保護被害人隱私,杜絕個資外洩造成的二度傷害。第四、建立假釋知情與意見
: 陳述機制:針對重大少年刑事案件,應建立假釋程序中的被害人機制,賦予家屬知情權與
: 表達意見的機會。
單就訴求第一點和第三點看來,似乎已經有所衝突了
因為:
一、直到現在為止,整個案件的判決書,不管是任何一個審級,都沒有被公開,雖然是基
於「不公開審理」的必要作為,但人民也應該有知的權利,至少在依法遮蔽少年的個
資後,該讓民間知道具體情況,而不是被蒙在鼓裡。
(按:可參考最高法院一一三年度台上字第一零八五號、第二九九零號等刑事判決的
情況,在未成年之前應有防護機制,得適度公開相關資訊)
二、至於其他部分,這是在攻擊、防禦過程中的作為,尊重關係各造的想法,就不好多說
了吧。
不過談到假釋機制,嗯...
早前才說存在「要到時效」的爭議(因為憲法法庭判決下令,逾時未完成修法將自動失效
),這時又再以這案為例,真不曉得要保障的法益是什麼了...
且要期待獄政機關就是否符合假釋資格一節,將嚴格審查少年犯、避免太早放人,大概會
有一些難度,就不好多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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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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