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RADA (HIRO)
看板Gossiping
標題[新聞] 籃球場之狼出沒!逼男童給摸鳥「否則告訴
時間Fri Mar 6 10:18:01 2026
1.媒體來源: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簡銘柱
3.完整新聞標題:
籃球場之狼出沒!
逼男童給摸鳥「否則告訴校長」 下場慘了
4.完整新聞內文:
嘉義驚傳籃球場之狼!一名20多歲男子利用寒假期間在嘉義某大學打球時,目睹一名10歲
男童在草地尿尿,竟以此為把柄,威脅男童「監視器都錄到了,要跟校長講」,藉此
逼迫
男童讓他撫摸生殖器,短短3個月內至少得逞10次!直到男童母親察覺異狀,整起變態惡
行才曝光。嘉義地院審理後,依10個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猥褻罪,判處這名惡狼應執行有
期徒刑5年,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名現年20多歲的江姓男子,去年2月寒假期間在嘉義某大學打籃球時
,意外撞見就讀
國小四年級的A童在草地上尿尿。江男見有機可趁,竟恐嚇A童「監視器已
經拍到你尿尿,會被主任罵,我要去跟校長講」,讓年僅10歲的A童心生畏懼。
江男食髓知味,從去年2月開學後至4月29日期間,每逢週末就鎖定前往學校打球的A童,
將其帶到一年級教室走廊,將狼爪伸入褲內撫摸A童下體,光是在學校走廊就犯案多達7次
。此外,他還在大學司令台後方及棒球場廁所等地,以同樣手法逞慾。最後一次則是在去
年5月4日下午,直接在國小籃球場上對A童伸出魔爪,總計10次猥褻犯行。
A童母親事後發現兒子出現異常,臉部甚至開始不自主抽動,需接受醫院追蹤治療,追問
之下才揭露這起發生在運動場上的性侵案件。她在法庭上心痛表示:「孩子熱愛籃球,卻
在最喜歡的運動場上受到這種傷害。」
江男到案後雖一度否認,但在審理期間終於坦承犯行,當庭向A童母親道歉,並表示願意
分期賠償5萬元,但因被害方無調解意願而未能達成和解。辯護人雖以江男患有注意力障
礙、持續性憂鬱症、智能發展障礙等問題,請求減刑及精神鑑定,但法官審理後認為,江
男犯案時不僅邏輯一貫,還能充分理解被害人意思,事後傳訊道歉的文字也與常人無異,
認定其行為時辨識能力並未顯著降低,不採信減刑主張。
法官痛斥,江男明知A童年僅10歲,性自主權發展未臻成熟,竟利用其害怕被師長責備的
弱點,以告知校方尿尿一事脅迫,對A童造成身體及心理雙重傷害,犯罪手段無任何值得
同情之處。但考量江男無前科,審理中終能坦承犯行,避免被害人因詰問而二度受創,且
犯行手段尚屬平和,因此各罪判處3年6月,合併執行5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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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306000014-260402?chdtv
6.備註:
籃球場摸鳥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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