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ng1300905 (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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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對李貞秀提當選無效之訴 政院:僅選委會
時間Thu Mar 5 13:53:3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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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李貞秀提當選無效之訴 政院:僅選委會可以 但尊重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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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c.udn.com.tw/photo/t3/2026/03/05/34734212.jpg
李貞秀擔任立委資格爭議持續延燒,自由時報報導,公部門將向法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也聚焦此議題。記者黃婉婷/攝影
針對陸配李貞秀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資格爭議,傳公部門將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行政院指出,依照選罷法,能提出的機關只有選舉委員會;行政院尊重中選會認定,也希
望立法院儘速行使中選會人事同意權,讓中選會正常運作。
李貞秀擔任立委資格爭議持續延燒,自由時報報導,公部門將向法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針對此事,媒體於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提問,確認當選無效之訴的機關是陸委會或中選會
,另問及李貞秀2025年3月才放棄中國戶籍,行政部門應在事前就掌握李貞秀戶籍狀況,
反應是否慢半拍。
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指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1條,若出現爭議,
能提出當選無效之訴的機關只有選舉委員會;針對個別立委參選資格或就職疑慮,行政機
關都依法認定跟辦理,內政部早在1月28日函請立法院秘書長要求依法辦理立委就職,「
沒有慢的問題」。
另針對制度缺漏,李慧芝提到,陸委會先前也說明,正與內政部、中選進行檢討;行政院
尊重中選會認定,也希望立法院儘速行使中選會人事同意權,讓中選會正常運作。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補充,針對國籍法部分,內政部已三度函請立法院秘書長以及李貞秀,
要求就職前應提出放棄國籍的書面證明,但立法院秘書長在2月13日回函裡並未提供,因
此內政部至今仍未收到相關證明文件,依照國籍法第20條,立委是由立法院解職,由立法
院依規定處理。
至於定居方面,董建宏指出,李貞秀1999年經許可在台定居,但在移民署通知後,才於
2025年3月向移民署繳交經海基會驗證的註銷中國戶籍公證書,在此之前,李貞秀未曾提
出相關證明、身分也未完成轉換。
董建宏說,依據選罷法第29條,發現候選人資格不符規定時,當選後可依同法121條規定
,由行政機關中的選舉委員會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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