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nJa (f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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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詐千萬助理費!基隆議員張秉鈞判刑1年11
時間Sat Nov 9 17:38:36 2024
※ 引述《HTC92 (中国台湾人的驕傲-92共識)》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劉人豪
: 3.完整新聞標題:
: 詐千萬助理費!基隆議員張秉鈞判刑1年11月、緩刑5年 上訴遭駁回
: 4.完整新聞內文:
: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秉鈞及曾任議員的父親張錦煌,涉嫌和母親、人頭助理,聯手詐領助理
: 補助費與春節慰問金共約千萬。基隆地方法院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張錦煌有期徒
: 刑2年;張秉鈞有期徒刑1年11月,又犯政治獻金罪,處有期徒刑4月,均緩刑5年。上訴後,
: 高等法院判決駁回。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1109/2851709.htm
不知道現在的法律怎麼會變成這樣?
認罪就能輕判 實在是一件很弔詭的事情
當你蓄意犯法 那你被抓到的時候 認罪反而罪比較輕
當你不小心犯了法 你還要考慮認罪來換得輕判
當你不覺得你有犯法/當你是冤枉的 你還要考慮是不是認罪換輕判?
你捍衛自己的尊嚴反而被認為死不悔改?
不要說不會冤枉 如果說不會冤枉 那廢死就完全失去立場了
而連死刑犯有沒有殺人都能冤枉 那就別說檢調與法官的判決都是正確的
回到法的初衷
當一個有犯意的人 犯了法
父子檔議員 人頭助理騙國家的錢
這不是明知故犯 應該加重罪刑嗎?
你用人頭去虛報 這就證明了故意 為啥是輕判還帶緩刑?
現在的台灣像是鼓勵你去犯罪 只要被抓到後承認就好
沒被抓到的話不就海撈一筆 C/P太高了吧
這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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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1.221.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ing/M.1731145118.A.48F.html
1F:→ spzper: 小心等等噴你法盲 1.170.116.175 11/09 17:38
不是欸 輕判又緩刑
這對我來說 完全不用成本啊
如果都是同一套標準
那議員不虛報人頭助理根本是冤大頭不是嗎?
擺明了有錢放在那邊 你還不拿這樣...
被抓到只要緩刑?
2F:→ nikewang: 呼叫苗博雅 221.160.201.37 11/09 17:39
※ 編輯: NinJa (219.71.221.94 臺灣), 11/09/2024 17:41:42
3F:推 jurists: 黨籍民進黨 沒看到嗎 36.227.106.103 11/09 17:41
4F:→ jurists: 其他人不一定有同樣待遇 36.227.106.103 11/09 17:41
如果黨籍有特殊待遇
那搞不好還有一堆虛報人頭助理 但是沒去抓出來的...
或是還沒抓到的 甚至假裝沒看到的
所以我才有疑問 現在的法律怎麼是長這樣?
※ 編輯: NinJa (219.71.221.94 臺灣), 11/09/2024 17:44:20
5F:推 superhome: 綠能你不能 118.150.187.53 11/09 17:43
6F:→ nikewang: 民進黨詐千萬可以緩刑 高虹安詐11萬判刑 221.160.201.37 11/09 17:44
7F:→ nikewang: 7年 221.160.201.37 11/09 17:44
所以我才奇怪
認不認罪怎麼會變成權重最高的項目
如果說要給法官/檢察官一個裁量的Power啥的都隨便
但是卡在那前面的 應該是有沒有犯意吧?
有沒有犯意/金額大小 權重怎樣都應該比有沒有認罪還大啊
正常的邏輯不是應該長這樣嗎?
8F:→ asdzxc001: 觀反223.137.221.101 11/09 17:45
※ 編輯: NinJa (219.71.221.94 臺灣), 11/09/2024 17:49:04
9F:→ bbs0840738: 你還忘了很重要的關鍵 黨證 36.234.166.235 11/09 17:46
那是不是應該要把規則明確寫出來
或是判決書應該也要寫明
記者在報導的時候 應該要把位階最高的部分寫在前面
這樣的遊戲規則大家才好遵循啊
※ 編輯: NinJa (219.71.221.94 臺灣), 11/09/2024 17:50:40
10F:推 cheneden: 只要還是看黨 114.137.204.23 11/09 17:49
11F:→ scott0104: 給檢察官跟法官做業績的,反正緩刑不 114.47.26.95 11/09 17:49
12F:→ scott0104: 用坐牢,還有看黨證 114.47.26.95 11/09 17:49
13F:→ saisai34: 犯後態度不佳本來就會判比較重 36.239.230.159 11/09 17:50
14F:→ saisai34: 如果態度良好認罪不能減刑輕判 那以後 36.239.230.159 11/09 17:51
15F:→ saisai34: 罪犯絕對都打死不認 會比較好嗎? 36.239.230.159 11/09 17:51
蛤? 所以我才奇怪怎麼變這樣啊
故意犯 只要犯後態度良好 就輕判成這樣還緩刑
對我來說跟沒有犯法沒兩樣
你說這樣比較好?
對我來說罪證確鑿的話 那跟打死認不認有啥關係?
你犯了法 你本就應該獲得相當的懲罰
但是故意犯明明應該比不認罪的還可惡
結果能被輕判 你來解釋一下好嗎
你說打死不認怎麼辦 那我問你屈打成招又怎麼說?
不然廢死也不用擔心有冤獄了不是嗎?
※ 編輯: NinJa (219.71.221.94 臺灣), 11/09/2024 18:00:34
16F:推 SINW: 遊戲規則很清楚啊 有黨證 殺人放火金腰帶 223.118.50.121 11/09 17:52
17F:→ mumi61337: 白癡民進黨法官 180.218.237.62 11/09 17:52
18F:→ SINW: 大法官都是我們的人 223.118.50.121 11/09 17:52
19F:→ LYS5566: 你說的是 111.240.26.170 11/09 17:53
20F:推 VivianAnn: 看過律師在YT分享,這樣可以衝業績,詐 125.230.195.49 11/09 17:53
21F:→ VivianAnn: 騙的也知道認罪會減刑,關出來繼續詐騙 125.230.195.49 11/09 17:53
22F:→ pastor1982: 最主要還是現在的司法正義在過勞的職223.136.133.210 11/09 17:54
23F:→ pastor1982: 場環境下已經不是最優先的事情223.136.133.210 11/09 17:54
24F:推 z97801256: 真的,法律人完全沒考慮到會被冤枉或誤 116.89.131.88 11/09 17:55
25F:→ z97801256: 判? 116.89.131.88 11/09 17:55
26F:→ achun1212: 文組法律人邏輯就是這個鳥樣125.228.139.103 11/09 17:56
27F:推 MicroB: 敦義: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50.126.65.181 11/09 17:57
28F:→ achun1212: 打死不承認就加重啊125.228.139.103 11/09 17:57
對 但是檢察官明明也只是個人
又不是全知全能上帝視角
如果遇到一個先入為主 鑽牛角尖的那種人
只能當自己倒楣嗎
現在的社會 捍衛自己的名譽反而會被笑 真的很怪
29F:推 oldman315: 466: 114.137.99.62 11/09 17:58
30F:推 superjim: 主要還是顏色對了 貪污也能緩刑 180.217.131.65 11/09 17:59
31F:推 Alphaz: 詐領助理費我猜起碼99%的民代都有 只是有 27.52.131.232 11/09 18:01
32F:→ Alphaz: 沒有要抓而已之前民代還修法提高助理費 27.52.131.232 11/09 18:01
※ 編輯: NinJa (219.71.221.94 臺灣), 11/09/2024 18:04:15
33F:→ springman: 是不是有明文規定認罪可輕判?112.105.130.137 11/09 18:02
我不確定
但我覺得比較像是被玩出BUG了
34F:推 LOGIC5566: 叫60%修法啊 1.170.120.230 11/09 18:02
※ 編輯: NinJa (219.71.221.94 臺灣), 11/09/2024 18:07:34
35F:推 epephanylo: 修個屁法! 通通違憲! 111.255.80.182 11/09 18:06
36F:推 forAver: 沒寫在規則裡 但是有加權 很財政部 49.217.136.76 11/09 18:06
37F:→ IKY201: 洗蕾考哦?不爽可以滾喔114.137.238.199 11/09 18:10
38F:推 dinosd2: 一般來說認罪可輕判是自首吧? 223.137.152.97 11/09 18:12
39F:→ devil0915: 你真的是法盲,完全不看法條怎麼寫223.138.162.225 11/09 18:12
40F:推 Vassili242: 所以台灣從來不是無罪推定,被告在法 118.167.9.88 11/09 18:12
41F:→ Vassili242: 庭上辯解本來就是正常不過的事,結果 118.167.9.88 11/09 18:13
42F:→ devil0915: 貪污治罪條例自己去看223.138.162.225 11/09 18:13
43F:→ Vassili242: 被法官心證認為有罪後,反而要因為在 118.167.9.88 11/09 18:13
44F:→ Vassili242: 法庭上辯解的行為被認為態度不佳,無 118.167.9.88 11/09 18:13
45F:→ Vassili242: 悔意而被重判 118.167.9.88 11/09 18:13
46F:→ devil0915: 高虹安沒有重判,不要在那邊扯,最低7223.138.162.225 11/09 18:14
47F:→ devil0915: 年,只判7年,哪來的重判223.138.162.225 11/09 18:14
48F:推 Riseagainst: 一堆繳回不法所得緩刑的判例 111.83.153.58 11/09 18:15
49F:推 ucherey: 台灣司法被法匠搞到已經沒人認為它公平 49.216.185.195 11/09 18:22
50F:→ ucherey: 公正了,為特定人士服務倒是很明顯 49.216.185.195 11/09 18:22
51F:推 frank00427: 認罪稍微減輕能理解,但也輕太多了吧223.139.170.218 11/09 18:26
52F:推 likastar: 因為党籍議員被抓到了 飯後態度良好 59.126.30.60 11/09 18:30
53F:推 advise: 哪一黨都一樣 同一個sop換緩刑 google很難 101.10.11.54 11/09 18:31
54F:→ advise: 嗎? 101.10.11.54 11/09 18:31
1.故意犯
2.得利上千萬
照SOP就是能換到緩刑
這一套SOP你覺得正常?
法官判刑 應該是看做了什麼事情 產生什麼後果
現在你說有這個SOP 是在說我們有個犯罪守則/犯罪教學嗎?
當你用人頭助理被抓到 本來就無法辯解了
給你選 你也是會態度良好啊...這不是廢話嗎?
這根本在鼓勵犯罪啊 = ="
55F:→ tinuo: 道德淪喪,綠共是來毀滅台灣的無誤 1.160.197.197 11/09 18:36
※ 編輯: NinJa (219.71.221.94 臺灣), 11/09/2024 18:41:15
57F:推 tutu789: 綠畜就是鼓勵民進党人去貪污阿,被抓到再 101.10.107.155 11/09 18:45
58F:→ tutu789: 認罪緩刑,然後錢早轉移了,掏空就是民進 101.10.107.155 11/09 18:45
59F:→ tutu789: 党拿手的,看看台鹽 都故意放跑人 有夠噁 101.10.107.155 11/09 18:45
60F:→ tutu789: 心 101.10.107.155 11/09 18:45
61F:→ newti: 法盲又怎樣 法律無法實現公平正義 是法律之 114.137.29.229 11/09 18:56
62F:→ newti: 恥 114.137.29.229 11/09 18:57
63F:推 ainor: 知法玩法就不會當法盲~ 45.144.227.72 11/09 19:00
64F:→ springman: 法官只能照起訴的罪名來判,法官可以決112.105.130.137 11/09 19:03
65F:→ springman: 定罪名是否成立。我想他們起訴的罪名是112.105.130.137 11/09 19:04
66F:→ springman: 不同的。至於為何不同呢?可能要問起訴112.105.130.137 11/09 19:04
67F:→ springman: 的人,為何如此起訴呢?112.105.130.137 11/09 19:04
68F:→ scarbywind: 那不叫權重,是減刑 39.9.69.190 11/09 19:05
69F:→ scarbywind: 然後應該是有繳回犯罪所得 39.9.69.190 11/09 19:06
70F:→ Vassili242: 樓上不知道刑訴有規定法官得就起訴之 118.167.9.88 11/09 19:07
71F:→ Vassili242: 犯罪事實,變更檢察官所引應適用之法 118.167.9.88 11/09 19:07
72F:→ Vassili242: 條嗎 118.167.9.88 11/09 19:07
73F:推 hsnumax: 畢竟是雙標造謠親中舔共煙党 73.222.84.228 11/09 19:08
74F:推 soarman: 原來真的有把法官當神的狗奴才,自己沒 101.137.32.139 11/09 19:10
75F:→ soarman: 罪還不能爭辯? 101.137.32.139 11/09 19:10
76F:推 warmyo: 那南院怎麼都不幫南檢改成能判的啊? 42.73.5.58 11/09 19:27
77F:推 NDSLite: 只要是垃圾黨員就可以緩刑 111.71.215.252 11/09 19:27
78F:推 warmyo: 議長賄選跟光電 南院都在擋南檢耶 你說 42.73.5.58 11/09 19:41
79F:→ warmyo: ? 42.73.5.58 11/09 19:41
80F:推 bigmango: 邏輯清晰不拖泥帶水給推 1.200.159.31 11/09 19:49
81F:推 imkp: 40%覺得合理 36.227.202.33 11/09 20:39
82F:推 doluir: 別傻了 黨證不同 你認罪還是重判 223.139.1.90 11/09 20:40
83F:推 lukelove: 垃圾黨就最愛這味 36.231.186.27 11/09 20:55
84F:推 Rudy: 沒錯,認個罪,七年變緩刑,太誇張了 36.229.5.249 11/09 21:03
85F:→ Rudy: 這根本鼓勵犯罪 36.229.5.249 11/09 21:03
86F:→ Rudy: 認罪協商,只有在證據不夠充分時,才有意義 36.229.5.249 11/09 21:04
87F:推 Rudy: 證據確鑿的案子,你認不認罪,有差嗎? 36.229.5.249 11/09 21:14
88F:→ kilhi: 民進黨政績 黨證無敵 1.171.136.92 11/09 21:17
89F:推 warmyo: 當初設計怕罪證不好查明而有此減罪 現在 36.230.135.210 11/09 21:20
90F:→ warmyo: 變成罪證確鑿的逃脫之門 心證使用有沒有 36.230.135.210 11/09 21:20
91F:→ warmyo: 諷刺啊? 36.230.135.210 11/09 21:20
92F:推 xxxg00w0: 認罪協商在台灣就被高高在上的優越法綠 203.222.13.195 11/09 23:17
93F:→ xxxg00w0: 人玩成嚴刑逼供了啊 203.222.13.195 11/09 23:18
94F:→ xxxg00w0: 怎麼說都是官字兩個口說了算 永遠不會誤 203.222.13.195 11/09 23:18
95F:→ xxxg00w0: 判 配合無敵心證 完全無視證據力都沒差 203.222.13.195 11/09 23:18
96F:推 kitten123: 好了啦 211.20.147.161 11/10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