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tkuang (歪踢光)
看板Gossiping
標題[新聞] 又有行人被撞! 男子過馬路突遭婦騎車衝
時間Sun Sep 1 12:18:38 2024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陳文嬋
3.完整新聞標題:
又有行人被撞! 男子過馬路突遭婦騎車衝撞2傷 警將開罰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市凌姓男子昨晚
撐傘行走斑馬線,穿越鳳山區新富路,
突遭陳姓婦人騎機車衝撞,造成
凌男腰部受傷,陳婦腰部、左腳擦挫傷送醫,
警方今初步認定陳婦未禮讓行人肇事責任明確
,將待交大判定後,開罰1200至6000元。
高雄市鳳山區昨晚下雨,凌姓男子(38歲)撐傘外出買東西,於鳳山區新富路與南京路284
巷口,
步行行走斑馬線,穿越鳳山區新富路,突遭陳姓婦人(68歲)騎機車,從右後方衝撞
,造成凌男跌倒受傷,婦人也連人帶車倒地。
警方現場對陳婦實施酒測,確認酒測值為0,警消據報到場處理,凌男腰部受傷未送醫,陳
婦摔車被機車壓到左腳擦挫傷,腰部也有扭到擦挫傷,所幸送醫沒有生命危險。
警方今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確認凌男行走斑馬線,
陳婦騎車行經設有行人穿越道路口,卻
未禮讓行人先行,初步認定肇事責任明顯,將待交大判定後開單。
警方表示,
現場雖無行人專用號誌、紅綠燈,騎士行經設有行人穿越道路口,應禮讓行人先
行,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規定,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行人穿越道前,應減
速慢行。
警方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4條2項規定,汽車(含機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
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
,可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786502
6.備註:
行人步行斑馬線被撞
高雄的我不知道
但在屏東的鑑定
行人未小心迅速通行
肇事次因 要自負責任
https://i.imgur.com/282arWq.jpe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119.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ing/M.1725164320.A.D94.html
1F:→ fan5566: 暖 111.250.57.192 09/01 12:19
2F:→ douCai: 沒空 219.71.87.32 09/01 12:20
3F:推 ilovemiao: 暖 61.227.225.240 09/01 12:20
4F:推 Dinenger: 鳳山 直接下拉不用看了 58.115.35.49 09/01 12:20
5F:噓 whitenoise: 嗯開罰1200至6000元 218.166.91.72 09/01 12:20
6F:→ bairn: 暖 111.71.212.209 09/01 12:21
7F:→ bairn: 鳳山新聞,憨鳥都無視 111.71.212.209 09/01 12:22
8F:推 qqqqwe15: 行人走斑馬線耶 肇事? 123.193.97.195 09/01 12:23
9F:→ qqqqwe15: 要不要立法規定行人行走時速 123.193.97.195 09/01 12:24
10F:推 globeMIX: 鳳山喔 那不ey 58.114.114.112 09/01 12:26
11F:推 chung1997: 高雄怎麼了嗎 101.137.24.150 09/01 12:28
12F:→ NCUking: 高雄不意外 千萬別以為會禮讓行人 36.230.167.62 09/01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