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ssiping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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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看板不受歡迎使用者nightduck 壹、規定依據 使用者條款2.0.1第1-1條第二項 本站各級管理者乃指經本站授權,就其業務管理範圍而有帳號及看板管理權限之 人員,包含但不限於本站站長、各部門站務人員、看板警察、群組長、小組長、 各看板板主、小板主等。 使用者條款2.0.1第8條 您同意本站各級管理者基於其自行之考量,有權隨時終止本服務或其任何部分, 包含但不限於對您所為之刪除文章、鎖定文章、看板水桶或看板禁止發言、設定 劣文或退文、開處罰單、設定停權、設定變更文章數數值、設定變更 P 幣數值、 設定變更信箱容量數值、設定變更您於本站擔任之職務、退回註冊、砍除帳號等。 前述處分,並非無權或無故之處分,若您不願接受,請勿同意本條款。若本服務 被終止時,本站對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二、權限: (20) 其他: 本站未來新增加之板主權力,得以於站長公告後,成為板主之新權力,減少亦 同。 八卦板規 第十九條:〔補充〕  ̄ ̄ ̄ ̄ ̄ ̄ ̄ ̄ ̄ 板規有規範不到之模糊地帶,板主將臨時應變處理。   對於特殊事件之處理,有另訂公告規範之必要者,板主得另行公告。 貳、本案事實 ┌─────────────────────────────────────┐ │ 文章代碼(AID): #1OxvMq9_ (L_TalkandCha) [ptt.cc] [證03]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92096436.A.27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5 4/13 nightduck □ [證03]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OxvNGpM (L_TalkandCha) [ptt.cc] [證04]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92096464.A.CD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6 4/13 nightduck □ [證04]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OxvNf3D (L_TalkandCha) [ptt.cc] [證05]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92096489.A.0C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7 4/13 nightduck □ [證05]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OxvO2DH (L_TalkandCha) [ptt.cc] [證06]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92096514.A.35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8 4/13 nightduck □ [證06]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OxvOJop (L_TalkandCha) [ptt.cc] [證07]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92096531.A.CB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9 4/13 nightduck □ [證07]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OxvOc_5 (L_TalkandCha) [ptt.cc] [證08]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92096550.A.FC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20 4/13 nightduck □ [證08]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OxvOpnG (L_TalkandCha) [ptt.cc] [證09]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92096563.A.C5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21 4/13 nightduck □ [證09]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OxvP8mu (L_TalkandCha) [ptt.cc] [證10]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92096584.A.C3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22 4/13 nightduck □ [證10]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23 4/13 nightduck □ [補01]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被刪的文… ┌─────────────────────────────────────┐ │ 文章代碼(AID): #1OxvwfXe (L_TalkandCha) [ptt.cc] [補01]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92098729.A.86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24 4/13 nightduck □ [補02]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被刪的文… ┌─────────────────────────────────────┐ │ 文章代碼(AID): #1OxvwzKd (L_TalkandCha) [ptt.cc] [補02]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92098749.A.52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31 4/25 nightduck 轉 [增補03]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0425) ┌─────────────────────────────────────┐ │ 文章代碼(AID): #1O_rGL9C (L_TalkandCha) [ptt.cc] Fw: [增補03] 不服Gossip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93128213.A.24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72 4/17 staff23 轉 [證11] 北韓高機率發生動亂,有親友在南韓者注意 ┌─────────────────────────────────────┐ │ 文章代碼(AID): #1Oyyqst5 (L_TalkandCha) [ptt.cc] Fw: [證11] 北韓高機率發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92372790.A.DC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73 4/17 staff23 轉 [證12] 韓戰II即將上演?????? ┌─────────────────────────────────────┐ │ 文章代碼(AID): #1Oyyr45k (L_TalkandCha) [ptt.cc] Fw: [證12] 韓戰II即將上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92372804.A.16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74 4/17 staff23 轉 [證13] 有親友在南韓者速請他們辦護照或更新!!!! ┌─────────────────────────────────────┐ │ 文章代碼(AID): #1OyyrhaP (L_TalkandCha) [ptt.cc] Fw: [證13] 有親友在南韓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92372843.A.91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75 4/17 staff23 轉 [證14] 有親友在南韓者速請他們辦護照或更新!!!! ┌─────────────────────────────────────┐ │ 文章代碼(AID): #1OyyrpBl (L_TalkandCha) [ptt.cc] Fw: [證14] 有親友在南韓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92372851.A.2E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文章代碼(AID): #1Oyyryi4 (L_TalkandCha) [ptt.cc] Fw: [證15] 再次宣導,有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92372860.A.B0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76 4/17 staff23 轉 [證15] 再次宣導,有親友在南韓者請特別注意 ┌─────────────────────────────────────┐ │ 文章代碼(AID): #1Oyys4ER (L_TalkandCha) [ptt.cc] Fw: [證16] 再次提醒,有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92372868.A.39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77 4/17 staff23 轉 [證16] 再次提醒,有親友在南韓者速請他們辦護照 ┌─────────────────────────────────────┐ │ 文章代碼(AID): #1OyysC5K (L_TalkandCha) [ptt.cc] Fw: [證17] 南韓與北韓高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92372876.A.15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78 4/17 staff23 轉 [證17] 南韓與北韓高機率將開戰,有親友者請注意 ┌─────────────────────────────────────┐ │ 文章代碼(AID): #1Oyz3t6K (L_TalkandCha) [ptt.cc] Re: [申訴] 不服Gossipin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92373751.A.19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4 Ptt幣 │ └─────────────────────────────────────┘ > 79 3 4/17 staff23 R: [申訴]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Oz9qIR7 (L_TalkandCha) [ptt.cc] Re: [申訴] 不服Gossipin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92426002.A.6C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0 Ptt幣 │ └─────────────────────────────────────┘ > 80 4/17 staff23 R: [申訴]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P0RsfaW (L_TalkandCha) [ptt.cc] Re: [申訴] 不服Gossipin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93286313.A.92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9 Ptt幣 │ └─────────────────────────────────────┘ > 81 4/27 staff23 R: [申訴]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P1TYA6N (L_TalkandCha) [ptt.cc] [宣判] nightduck 申訴 G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93555338.A.19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36 Ptt幣 │ └─────────────────────────────────────┘ > 10328 ! 4/30 steve1121 □ [宣判] nightduck 申訴 Gossiping / staff23 案 參、宣告說明與處置 一、依據上開規定,有鑑於使用者長期於看板上發表要爆發區域戰爭訊息,   其自稱是情工(情報工作人員),本看板基於和平與遵守國家法律,考   量可能無力追查是否為情報工作人員,與訊息真偽,相關言論亦有可能   造成恐慌。基於板規做出處置,遭小組長逕行創造板規認定造謠需有損   害,始得判處造謠,強制板主撤銷使用者水桶。 二、為避免相關訊息造成恐慌,援依使用者條款第1-1條之授權於板主,依據   同條款第八條宣告nightduck其為八卦板不受歡迎使用者,依據八卦板規 第十九條之規定於公告後即刻生效。 三、使用者於看板上任何違規與處罰,即時起全部終止。 四、使用者於看板上任何文章,即時起全部刪除。 五、使用者於看板上即時起永久禁止其發言(終止使用服務手段)。 六、目前尚未有不可見會員名單設立機制,本案宣告終止使用八卦板服務,   為契約之一部終止,契約一部之終止不屬於看板違規,不適用於使用者   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有任何爭議請洽本站法務部或依使用者條款第九 條,具狀向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提出訴訟,感謝先前的使用,即時起, 請切勿再使用本看板任何服務肆、相關規定參考 > 121 m 1 2/20 longbow2 □ [公告] 使用者條款 2.0.1 ┌─────────────────────────────────────┐ │ 文章代碼(AID): #1KvlRVQC (SYSOP) [ptt.cc] [公告] 使用者條款 2.0.1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YSOP/M.1424422623.A.68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3 m 2 8/27 okcool □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 │ 文章代碼(AID):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YSOP/M.1125157145.A.57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3 Ptt幣 │ └─────────────────────────────────────┘ > ★ ! 8/16 Bignana □ [公告] 八卦板板規(2016.08.16) ┌─────────────────────────────────────┐ │ 文章代碼(AID): #1NijV7Mn (Gossiping) [ptt.cc] [公告] 八卦板板規(2016.08.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ing/M.1471338439.A.5B1.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10/09 JasonBourne □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條文版) ┌─────────────────────────────────────┐ │ 文章代碼(AID): #11PhstD5 (PttLaw) [ptt.cc]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aw/M.1097252279.A.345.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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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ing/M.1493798793.A.D37.html
1F:推 kite876521: 瓜瓜瓜 05/03 16:07
2F:推 PeterHenson: 請問一下他哪位 05/03 16:07
3F:推 asd2260123: 有懶人包ㄇ 05/03 16:07
4F:推 s505015: 可以幹嘛 05/03 16:07
5F:噓 PGCHAI: 三小? 05/03 16:07
6F:推 DirtyVegas: 誰啦 05/03 16:07
7F:噓 zxciop741: 板主英明 有認真做事 聊天室推起來 05/03 16:07
8F:推 XDDDDDDDDDD: 有沒有懶人包 05/03 16:07
9F:→ blackzero1: 這次我覺得他該被如此 05/03 16:07
10F:→ ArSaBuLu: 脆求賴人包 05/03 16:07
11F:→ formatted: 他誰 05/03 16:08
12F:推 CHANYII: 這誰 誰懶人包一下 05/03 16:08
13F:推 kmtlikeslave: 被邊緣人版排擠是什麼感覺 05/03 16:08
14F:推 DsLove710: 五樓靠賣屁眼受歡迎 05/03 16:08
15F:→ Moscato: 站規可以這樣解釋宣告的喔…以前還真沒看過 你是第一個XD 05/03 16:08
16F:噓 yo1234: 誰喇 05/03 16:08
17F:噓 Sony2470GM: 誰 05/03 16:09
18F:推 Atlantis5566: 誰啦乾 05/03 16:09
19F:推 w1230319: 有可能是軍火商.... 05/03 16:09
20F:→ GalLe5566: 這個...你可能要考慮其他版主的想法喔 05/03 16:09
21F:→ Moscato: 這條站規啥時候修的 05/03 16:09
22F:推 JingP: 可以這樣喔 那偽物王為什麼不能比照辦理 05/03 16:09
23F:噓 coon182: 三小? 05/03 16:09
24F:推 oc4r: 誰? 05/03 16:09
25F:推 gundam0613: 啥 05/03 16:09
26F:推 elipeng: 什麼意思? 05/03 16:09
27F:→ sin17: Test 05/03 16:09
28F:→ coon182: 你有問過其他人意見嗎? 05/03 16:09
29F:噓 GoodElephant: 這不就永桶,哪招? 05/03 16:09
30F:推 funkD: 不錯 05/03 16:09
31F:推 Neil0503: 被邊緣人邊緣是什麼感覺? 05/03 16:09
32F:噓 X88888: 站規不是這樣讓你宣告的 再去看仔細吧 05/03 16:09
33F:推 silence7368: 讚 05/03 16:09
34F:推 atobela: 這啥東西啊, 誰不歡迎誰啊, 又是誰的個版啊, 版主討拍嗎 05/03 16:09
35F:噓 zxciop741: 真的很不應該 不應該造謠 我要噓他 05/03 16:09
36F:噓 jimmmy: 以為來到joke 05/03 16:10
37F:推 yanis: 這三小? 05/03 16:10
38F:→ Neil0503: 這次會搞到下台嗎? 05/03 16:10
39F:→ kuninaka: XDDDDDDDDDDDDDDD 05/03 16:10
40F:噓 aquaunder: 整天造謠南北韓要戰爭的 活該 05/03 16:10
41F:→ GoodElephant: 上一篇才撤銷水桶,這一篇又發這公告 05/03 16:10
42F:→ GoodElephant: 你是多想搞他XDDDD 05/03 16:11
43F:→ funkD: 就是那個一直發南北韓要開戰的爆卦文的 反證根本沒根據 05/03 16:11
44F:→ kuninaka: nightduck 不就是宣傳北韓會開戰的嗎XD 05/03 16:11
45F:推 GalLe5566: 算了 這個我喜歡 推一個好了XD 05/03 16:11
46F:噓 coon182: 問題是程序根本不對好嗎,這跟你喜不喜歡沒關係 05/03 16:11
47F:噓 preisner: 不受歡迎會怎樣嗎? 一堆發廢文的更爛 05/03 16:12
48F:→ Edge1112: 有人可以提供懶趴包嗎?^Q^ 05/03 16:12
49F:噓 zxciop741: 南北韓根本沒戰爭 被桶活該 05/03 16:12
50F:推 kuninaka: 為什麼只宰了這個人? 05/03 16:12
51F:推 sdd5426: 不受歡迎使用者又不是第一次 一堆菜逼八 05/03 16:12
52F:噓 mattiswe098: 關於這個版主的劣跡可以參考前陣子國父直播事件 05/03 16:12
53F:→ VVizZ: 下台啦 05/03 16:12
54F:推 peace1way: 他鬼扯了N次南北韓要開戰了,重點全無佐證 05/03 16:13
55F:→ mattiswe098: 也是像這次一樣硬拗版規,肆意曲解,發生事情就裝死 05/03 16:13
56F:噓 st900278: 不是撤銷水桶 為什麼變成不受歡迎? 05/03 16:13
57F:推 Tsucomi69: 教主偽物手動置底申訴被駁回XD 05/03 16:13
58F:推 CILOHAKROW: 我覺得其實判斷的還OK呀 05/03 16:14
59F:推 kiminocodo: 板主英明,每次看到他預告之後沒發生,心裡很賭爛 05/03 16:14
60F:→ wasijohn: 我覺得滿爽的 XDDDD 05/03 16:15
61F:噓 Sony2470GM: 這版主超扯 05/03 16:15
62F:推 kuninaka: staff23這人當上版主之後就款控風向 05/03 16:15
63F:噓 preisner: 無佐證就要列不受歡迎, 那這邊8成的PO文者都要列進去啦! 05/03 16:16
64F:噓 henry3744: ........... 05/03 16:16
65F:推 PePePeace: 爽 還申訴那麼多次 真是有臉 05/03 16:16
66F:推 hu6111: 最近很多板都在弄不受歡迎人物,殺傷力很大XD 05/03 16:16
67F:噓 jma306: 上訴輸了就搞鬼 難看 05/03 16:16
68F:→ henry3744: 以後大家都要乖乖發文發言ㄌ 不然會被討厭QQ 05/03 16:16
69F:噓 jimmmy: 小組長叫你撤銷水桶。結果你反而永久水桶。在打臉小組長?? 05/03 16:16
70F:噓 nmrsabc: 不可以不服? 05/03 16:17
71F:推 RRADA: 跟他比起來 一堆肥宅幻想妹妹文看了更應該列不受歡迎 05/03 16:17
72F:推 kuninaka: 因為妹妹文沒有殺傷力吧,這人也只發幾篇文章就被版主弄 05/03 16:17
73F:噓 Sony2470GM: 只會搞這種事 下台啦 05/03 16:17
74F:→ Sony2470GM: 針對性判決 專門護航五毛 05/03 16:18
75F:推 hayasui: 發生啥了? 05/03 16:18
76F:噓 esunbank: 你當上版主 跟在使用者兩者身分之間 拿捏有錯誤 05/03 16:18
77F:噓 preisner: 一堆做夢文99%都沒佐證勒! XD 05/03 16:18
78F:推 GoodElephant: 樓上登入6000次... 05/03 16:19
79F:噓 kuninaka: 版主針對性設定不歡迎人物 05/03 16:20
80F:推 aaaa714714: 胡桃我女友也不是造謠 05/03 16:20
81F:噓 kuninaka: 按照這標準,99%真的應該都永桶 05/03 16:21
82F:噓 Sony2470GM: 有病嗎? 05/03 16:21
83F:噓 Kay731: 不該這樣的拉 05/03 16:21
84F:噓 strayfrog: 你慘了你 05/03 16:21
85F:→ Sony2470GM: 這條可以這樣亂用的? 05/03 16:22
86F:→ Moscato: 與殺傷力三小之類的何干= = 有可能造成社會恐慌不安不算 05/03 16:22
87F:→ Moscato: 惡意造謠了?妹妹文有喔? 05/03 16:22
88F:噓 st900278: 這到底是怎樣 想設定就可以設定? 被小組長推翻了也可 05/03 16:22
89F:→ Moscato: 他處理蔣那事情我也是看不慣啦 不過就事論事啦 05/03 16:22
90F:推 a0913: 風向有點亂阿 05/03 16:22
91F:→ Sony2470GM: 版主獨裁喔 想禁言就禁言 想不歡迎就不歡迎 05/03 16:22
92F:→ Sony2470GM: 你誰啊? 05/03 16:22
93F:噓 kuninaka: #1Oj5ql4I (Gossiping) staff23 蘇溫永的著名政績 05/03 16:22
94F:→ staff23: 樓上講話的 有誰可以判定他是不是情工? 我 05/03 16:22
95F:→ kuninaka: 刪除他不喜歡看到的文章 05/03 16:23
96F:→ Sony2470GM: 想水桶被小組長推翻就設不歡迎? 罷免了啦 05/03 16:23
97F:→ staff23: 歡迎他隨時對本案提出意見 05/03 16:23
98F:推 pinkowa: 推 這次推你 05/03 16:23
99F:→ Sony2470GM: 可笑 想在這裡搞獨裁 05/03 16:23
100F:→ st900278: 小組長都推翻了 你可以硬加別的罪上去? 05/03 16:23
101F:→ kuninaka: 當版主當到獨裁管制言論,你也不是第一個 05/03 16:24
102F:→ kuninaka: 幻想文都可以自己設定成不歡迎 05/03 16:24
103F:→ PePePeace: 等等 不是小組長設成不歡迎人物的喔? 05/03 16:24
104F:→ Sony2470GM: 有沒有人說一下要怎麼罷免版主? 05/03 16:24
105F:→ kuninaka: 房思琪小說文你怎麼一開始沒全禁止 05/03 16:24
106F:→ Sony2470GM: staff23自己設的 正當管道被打臉就搞這步 05/03 16:25
107F:→ staff23: 他自己講的 我等他法院見 05/03 16:25
108F:→ kuninaka: 我是不喜歡nightduck發的那些文,也不會要求他刪掉阿 05/03 16:25
109F:推 zephyr105: 他文明顯有問題 支持 05/03 16:25
110F:推 Moscato: 去組務翻流程啊=.= 規定都寫在那 05/03 16:25
111F:→ Sony2470GM: 你視ptt規定為何物? 05/03 16:25
112F:→ kuninaka: 滿足權力的地方ㄅ 05/03 16:26
113F:推 Invec: good job 05/03 16:26
114F:→ GoodElephant: 小組長不給他桶他才搞這篇的啦 05/03 16:26
115F:→ Moscato: 這篇不就沿用站規規定做成的行政罰?樓上在說啥鬼 05/03 16:26
116F:噓 zxciop741: 支持板主 一直造謠很過分 害我每次都賭輸 05/03 16:26
117F:推 whitefox: 吱吱崩潰 05/03 16:26
118F:→ Moscato: 我係指 你視ptt規定為何物?該推 05/03 16:27
119F:噓 nmrsabc: 你認為是謠言你就要提出證據,而不是要求他自證 05/03 16:27
120F:→ dsa3717: 帝王條款 以後版主愛永桶誰就桶誰勒 05/03 16:27
121F:噓 Sony2470GM: 沿用站規? 這條哪是給你這樣用的 05/03 16:27
122F:→ nmrsabc: 至于信不信,我相信鄉民有智慧判斷 05/03 16:28
123F:→ Sony2470GM: 帝王條款拿出來 版主愛桶誰就桶誰 05/03 16:28
124F:噓 sy1995: 下台啦 05/03 16:28
125F:→ kuninaka: 謠言不就笑死人,妹妹文99.99%都謠言就可以 05/03 16:28
126F:→ Sony2470GM: 這隻就是死不處理五毛 五毛發一堆謠言都沒事 05/03 16:30
127F:→ Moscato: 他引用的條文不就一開始打了… 05/03 16:30
128F:→ staff23: 這不是處罰 是契約一部之終止 05/03 16:30
129F:噓 dogdogbus: 你可以噓他 但你不能禁止他 05/03 16:30
130F:噓 gsinin: 先噓 不要吉我 我超怕 05/03 16:31
131F:→ Sony2470GM: 拿著雞毛當令劍,跟衛服部有87%像 05/03 16:31
132F:→ Sony2470GM: 所以有條文就無敵了? 05/03 16:31
133F:→ kuninaka: realtw呢 05/03 16:31
134F:噓 Kay731: 終止不該是你說了算 05/03 16:31
135F:→ Sony2470GM: 樓上K少 05/03 16:32
136F:→ staff23: 新版條款 給板主這項權力 效力只及於管理之看板 05/03 16:32
137F:噓 jimmmy: 板主有四個。你要引用版規19條。就自己蠻幹? 05/03 16:33
138F:→ staff23: 都寫在哪 你可以自己看 05/03 16:33
139F:→ Kay731: 其他版主同意了嗎? 05/03 16:33
140F:→ Sony2470GM: 可笑 05/03 16:33
141F:→ staff23: 幹這條 我得要獨立面對訴訟你知道嗎? 05/03 16:33
142F:噓 st900278: 不算處罰 所以無法上訴嗎? 05/03 16:33
143F:噓 coon182: 自己承擔不就好棒棒 05/03 16:33
144F:→ Sony2470GM: 所有的人都要獨立面對訴訟 講這麼好聽 05/03 16:33
145F:→ staff23: 恩 有問題直接法院見 05/03 16:34
146F:推 PePePeace: 剛看判決小組長是不是認為他只PO一篇 他可是連PO很久耶 05/03 16:34
147F:→ Sony2470GM: 搞獨裁還法院見 這種版主笑死人 05/03 16:34
148F:→ kuninaka: 獨立面對訴訟還不是你自己自找的 05/03 16:34
149F:→ kuninaka: 為了滿足自己的權力慾望,剛好而已 05/03 16:34
150F:→ staff23: 所以我不找其他板主下水 05/03 16:35
151F:噓 zxciop741: 支持板主 他PO好幾次惹 我在這篇公告下噓他 05/03 16:35
152F:→ jma306: 不只你 還有PTT站方 雖然PTT站方可視為私法人 05/03 16:35
153F:噓 esunbank: 你可以水桶 或者是找出她違規地方 而不是越過站規禁止 05/03 16:35
154F:→ Sony2470GM: 笑死人 搞獨裁還說不找其他版主下水 05/03 16:35
155F:→ staff23: 不然哪位自認對這種案子有更好解決方案的 可以提出 05/03 16:35
156F:→ esunbank: 我相信 你沒有仔細看 站規 05/03 16:35
157F:噓 coon182: 我看你也挑明他不敢告才宣告的好嗎 05/03 16:36
158F:→ Sony2470GM: 那就是不跟其他版主討論的獨裁行為啊 05/03 16:36
159F:→ kuninaka: 獨裁自己負責阿,了不起 05/03 16:36
160F:→ jma306: 但是也是有國家資源的注挹 要視為公共資源的一種 05/03 16:36
161F:→ Sony2470GM: 你下台就是最好的解決方案 05/03 16:36
162F:→ staff23: 我沒越過站規喔 是根據使用者條款授權 05/03 16:36
163F:→ Kay731: 我以前都直接跟當事人溝通!好好講水桶幾個月他們都理解 05/03 16:36
164F:噓 st900278: 什麼更好解決方案 小組長說沒違規 就沒違規啊 要解決 05/03 16:36
165F:→ jma306: 不能完全以私領域司法來獨裁 05/03 16:36
166F:→ kuninaka: 你看蔣介石,幾乎都只罵他阿 05/03 16:36
167F:→ st900278: 什麼 05/03 16:36
168F:→ kuninaka: 給了權力真的什麼樣子都會出現XD 05/03 16:37
169F:噓 jimmmy: 不服小組長的判決,應該先溝通。而不是硬要和小組長對著幹 05/03 16:37
170F:→ Sony2470GM: 版主不是來搞獨裁的 05/03 16:37
171F:→ jma306: 不能完全以私領域私法來獨裁 05/03 16:37
172F:→ staff23: 講得通就好了 這幾個案子在你任內就有了 05/03 16:37
173F:噓 hateOnas: 這不叫板主濫權? LLsolo 就是不想讓PTT法人化讓版主去法 05/03 16:37
174F:→ jma306: 除非PTT要完全脫離國家資源 完全私人化 05/03 16:38
175F:→ hateOnas: 院 你現在這樣我覺得根本就是在打LLsolo 臉 05/03 16:38
176F:→ jma306: 變成M01 就可以比較為所欲為 05/03 16:39
177F:→ st900278: 你是不是不滿小組長的判決? 05/03 16:39
178F:→ kuninaka: 自願陪葬也是不錯的下場拉 05/03 16:39
179F:噓 zxciop741: 噓那些不認同板主話的人 板主沒有說錯 05/03 16:39
180F:噓 Sony2470GM: 搞成這樣還有護航的喔 05/03 16:40
181F:→ st900278: 所以很多人認同說 版主就是最大 小組長推翻判決 版主 05/03 16:40
182F:噓 coon182: 他在反串啦 05/03 16:40
183F:→ Sony2470GM: 這判決第一個違反比例原則 然後被小組長打臉之後另找 05/03 16:40
184F:→ st900278: 還是可以冠別的罪名上去? 05/03 16:40
185F:→ kuninaka: 我現在是支持蘇先生,早點自爆很好 05/03 16:41
186F:→ Sony2470GM: 這條來桶人 05/03 16:41
187F:→ kuninaka: 不然之前銅像刪文那個扯到無邊無際 05/03 16:41
188F:→ Kay731: 不要這樣玩吧 05/03 16:41
189F:→ Sony2470GM: 6/30任期到期 05/03 16:41
190F:→ st900278: 希望當事人去申訴 05/03 16:42
191F:→ staff23: 我都不想講 就是輔大銅像 才讓近百年八田與一銅像落難 05/03 16:42
192F:→ Sony2470GM: 還有水桶徹銷然後設不歡迎名單的 真的好棒棒 05/03 16:42
193F:→ Sony2470GM: 用個人判斷來箝制言論就是獨裁行為 05/03 16:42
194F:→ Sony2470GM: 獨裁者有10000個理由 還是不能改變獨裁的事實 05/03 16:43
195F:→ kuninaka: 你刪文跟八田與一有關嗎 05/03 16:43
196F:→ Sony2470GM: 這人根本就不適任版主 如此而已 05/03 16:43
197F:→ st900278: 版主為什麼都不回應 水桶撤銷後 設不歡迎的正當性? 05/03 16:43
198F:→ kuninaka: 還是你當初大展手腳管制言論就沒事? 05/03 16:44
199F:→ staff23: 水桶撤銷是依據組務要求 不受歡迎是依據使用者條款 05/03 16:44
200F:噓 jimmmy: 你05/03公告撤銷水桶。意思就是這個人未被水桶 05/03 16:44
201F:→ Sony2470GM: 就是想盡辦法要搞到別人不能講話啊 05/03 16:44
202F:→ jimmmy: 一個人未被水桶。卻被永久水桶。你都不覺得邏輯很矛盾 05/03 16:44
203F:噓 amwkscl: staff23本身也呵呵 05/03 16:45
204F:→ staff23: 永久禁止發言 是宣告不受歡迎的手段 與違規無關 05/03 16:45
205F:→ kuninaka: 你要這樣做就自己負責拉,是沒啥好可以再說的 05/03 16:45
206F:→ dsa3717: 再講我擔心自己也會被列為不受歡迎名單 05/03 16:46
207F:→ st900278: 所以版主 宣告不受歡迎的手段與違規無關 就是指說只要 05/03 16:46
208F:→ staff23: 在位哪個可以確認他是情工、真偽歡迎來審這案子 05/03 16:46
209F:→ st900278: 版主不滿 就可以任意宣告其他人為不受歡迎的名單? 05/03 16:46
210F:噓 Kay731: 這邊噓你的你是不是也很想水桶我們? 05/03 16:47
211F:噓 amwkscl: 你以為你在當皇帝喔 05/03 16:47
212F:噓 Sony2470GM: 不違規你把人家永久禁止發言 權力真大 05/03 16:47
213F:→ st900278: 反正"基於其自行之考量" 這點解釋很廣 05/03 16:47
214F:→ jma306: 上訴失利就這樣搞 還需要小組長群組長嗎 05/03 16:47
215F:→ staff23: 宣告不受歡迎使用者 要有進法院的心理準備 就這樣 05/03 16:47
216F:→ kuninaka: 我是覺得你不知道幹嘛要犧牲自己去玩這個 05/03 16:48
217F:→ st900278: k少 不用水桶 而是設為不受歡迎 05/03 16:48
218F:→ Sony2470GM: 你做任何事都可能進法院 別拿這點來說嘴 05/03 16:48
219F:噓 zxciop741: 板主不要水桶我 我支持你 我是在噓他 不要你 05/03 16:48
220F:噓 jimmmy: 既然你說"不違規"。只憑單一板主喜好,就可以永久水桶??? 05/03 16:48
221F:→ Sony2470GM: 我們在版上發文推文也要背負上法院的風險 05/03 16:48
222F:→ kuninaka: nightduck是什麼咖嗎 05/03 16:48
223F:→ st900278: 所以有心理準備就可以宣告任何人為不受歡迎使用者囉? 05/03 16:48
224F:→ kuninaka: 你當版主就可以啊 05/03 16:49
225F:→ Sony2470GM: 犧牲自己? 笑話 05/03 16:49
226F:→ jma306: 看不順眼都給你不受歡迎 版上就四海昇平 祥雲朵朵了 05/03 16:49
227F:→ staff23: to kay731 不會耶 板友的推虛文分類我都自動無視 05/03 16:49
228F:噓 amwkscl: 你找其他版主來背書啦,自以為 05/03 16:49
229F:→ kuninaka: 當然犧牲阿,不然這邊這麼多噓是怎樣XD 05/03 16:49
230F:→ Sony2470GM: 這跟蔣介石說 我背負所有白色恐怖的責任 就可以殺人 05/03 16:49
231F:→ Sony2470GM: 了 這只是獨裁者的遁辭而已 05/03 16:50
232F:→ st900278: kuninaka 真的喔~ 當版主權力這麼大啊~ 05/03 16:50
233F:→ Sony2470GM: staff23又不是現在才臭的 05/03 16:50
234F:噓 tamama000: 幫補 05/03 16:50
235F:→ CILOHAKROW: 一堆垃圾五毛9.2黨工不去處理 去弄這種 捉小放大? 05/03 16:51
236F:→ Sony2470GM: 你怎麼背負責任? 出一張嘴而已 大家在這邊發文 05/03 16:51
237F:→ Sony2470GM: 也是有被人釣魚挨告的風險 拿這點有什麼好講? 05/03 16:51
238F:→ tamama000: 被撤銷就是無罪 你不能多做下一步 05/03 16:52
239F:噓 jma306: 看看公共議題版 現在也沒啥人了 河蟹PTT很多 05/03 16:52
240F:噓 HellKitty: 這真的是版主玻璃心 言論自由被迫害的表現 05/03 16:53
241F:噓 Sony2470GM: 講不出來就亂設名單 這樣說服不了任何人 05/03 16:54
242F:→ Sony2470GM: 只是證明版主亂權而已 05/03 16:54
243F:→ staff23: 請問現在南北韓有動亂嗎? 現況不就是證據? 05/03 16:55
244F:→ jma306: 上訴不認輸就亂搞 想打組長的臉? 05/03 16:55
245F:→ Sony2470GM: 還在扯這個 沒救了 05/03 16:55
246F:→ Sony2470GM: 有哪一條說造謠要設不歡迎名單的? 05/03 16:56
247F:噓 esunbank: 他說的無論真假 你可以去找板規處分他 不是凌駕了一切 05/03 16:56
248F:推 MiamiKotori: Staff之前在蔣公砍頭時候好像也放上垃圾板標,呵呵~ 05/03 16:56
249F:噓 MiamiKotori: 補刀辣 05/03 16:56
250F:→ Sony2470GM: 用版規弄他被打臉 現在用這步 我等著看你再被打一次 05/03 16:56
251F:→ esunbank: 單一做法 無法服眾的 剝奪一個使用者權力 05/03 16:57
252F:→ jma306: 想把八卦版的爭議判決上訴機制都宣告無效了嗎 05/03 16:57
253F:→ Sony2470GM: 人家照正常程序申訴 然後你用這條不讓人申訴永桶 05/03 16:57
254F:噓 f124: 你誰啊 05/03 16:57
255F:推 Kay731: 忍耐一個多月 他快下台了 05/03 16:58
256F:→ Sony2470GM: 就好像跳過司法程序直接判死刑一樣 05/03 16:58
257F:噓 kiki2125: 最後一次當版主了 好好珍惜 05/03 17:03
258F:噓 hateOnas: 當初... 你來參加我的罷免就好了 哀 05/03 17:04
259F:→ staff23: 樓上不是很會檢舉 組務判決怎麼部講話了 05/03 17:04
260F:推 hateOnas: #1P1VX8ed (ID_Multi) 05/03 17:08
261F:推 shaxishagym: 哈哈 05/03 17:13
262F:→ kuninaka: 說真的南北韓動亂我都當幻想文而已,你這麼認真不知道 05/03 17:16
263F:→ kuninaka: 為啥 05/03 17:16
264F:→ kuninaka: 採到你的點嗎 05/03 17:17
265F:噓 tamama000: 測風向 05/03 17:18
266F:→ staff23: 你經得起戰亂嗎? 你能體會為了避免戰亂的悲哀嗎? 05/03 17:20
268F:推 tamama000: .html?from=moptt 05/03 17:20
269F:推 tamama000: 原判決無罪後判決不能對同一事再處理 這是程序正義 05/03 17:21
270F:→ kuninaka: 所以是踩到你的地雷,不惜訴訟 05/03 17:21
271F:噓 tamama000: 原判既然無罪你同一事再處理就是罰無罪的人 這樣講理 05/03 17:22
272F:噓 tamama000: 解了嗎 05/03 17:22
273F:→ staff23: 和平是大家都想要的 沒多少人看過被炸得血肉橫飛 05/03 17:22
274F:→ staff23: 沒有人可以經得起戰亂 要講機率 連貝氏跟馬可夫都不知道 05/03 17:24
275F:噓 tamama000: 誠信正義 請正面回應 05/03 17:24
276F:噓 tamama000: 打錯*程序 05/03 17:24
277F:→ staff23: 我也是醉了 05/03 17:24
278F:噓 tamama000: 身為執法者講未知的情形我也是笑笑的 05/03 17:25
279F:噓 deanclarence: 小組長都撤了還要弄,都讓你用這一條還需要版規嗎? 05/03 17:25
280F:噓 jma306: 台灣的基本價值就是比26自由開放 你的悲哀就是忘了台灣的 05/03 17:25
281F:→ jma306: 價值所在 05/03 17:25
282F:噓 tamama000: 撤了就代表他是“無罪之人” 豈能處分之? 05/03 17:25
283F:噓 tamama000: 上面幾句回應跟程序無關 請撤銷處分 05/03 17:26
284F:噓 tamama000: 程序的具現化就是ptt所有的規定&板規 05/03 17:27
285F:→ jma306: 況且26是管制不利己的訊息 你連南北韓都要管 05/03 17:27
286F:→ staff23: 終止契約與違規懲處兩案非屬同一事件 不存在你說的問題 05/03 17:28
287F:→ jma306: 這樣說來比共產黨更誇張了 05/03 17:28
288F:噓 tamama000: 你的終止是因為的他po文 他的po文小組長認定沒問題 05/03 17:28
289F:→ jma306: 在共產黨 罵馬英九蔡英文也是允許的 05/03 17:29
290F:噓 tamama000: 那你的終止即失其附儷 請問你有其他理由嗎 05/03 17:29
291F:→ staff23: 不是沒有問題 而是不讓處罰他 05/03 17:29
292F:→ staff23: 我的理由講的很清楚 你無從確認他的情工身分與恐慌問題 05/03 17:30
293F:→ staff23: 基於和平與國家法律問題 他講他在洩密 我能說什麼 05/03 17:31
294F:→ staff23: 只能請他不要使用本服務 05/03 17:31
295F:→ staff23: 終止契約之一部 請他不要再用 05/03 17:32
296F:推 tamama000: 也是有道理喇@@ 05/03 17:45
297F:噓 JCS15: 哈哈哈 皇上吉祥 05/03 18:21
298F:→ PePePeace: 他申訴文一開頭就說謊了 不是311開始PO 他去年就PO了 05/03 18:39
299F:噓 frojet: 補噓,沒看過這麼誇張的判決, 05/03 20:50
300F:噓 frojet: 沒有人希望戰爭,但不該因此去處罰相信會戰爭的人 05/03 20:53
301F:噓 antiyahoo: wtf 05/03 21:16
302F:噓 frojet: 終止契約停止使用,就是不能在本板發言了,實質上就是永 05/03 22:11
303F:→ frojet: 桶處分,你還在辯啥? 05/03 22:12
304F:噓 c6643: 按你這標準八卦版沒幾人可以發言,版主失格明確。 05/04 01:54
305F:噓 antiyahoo: 滾 05/04 16:16
306F:→ YongDie: 亂么吉 05/04 16:23
307F:→ wryyyyyyyy: 嘻嘻 05/04 16:28
308F:→ oziti: ....... 05/04 16:31
309F:推 BlackBass: 爽啦 05/04 16:37
310F:噓 ja11s4o1n7: 好大的官威啊,蔣大人 05/04 16:38
311F:噓 s9414h: 八卦板不歡迎staff23這位板主 05/04 16:46
312F:→ cc02040326: ? 05/04 16:58
313F:噓 bwpi: 原來還有這種公告啊… 05/04 16:59
314F:噓 icou: 八卦已死 戒嚴開始 05/04 17:05
315F:推 hungkuang: 讚 05/04 17:10
316F:→ ScarYao: 基於國家法律問題個鬼啦,他真的造謠有警察啦,你誰啊??? 05/04 17:19
317F:推 orzno: 支持 05/04 17:20
318F:噓 radiant77: 明顯個人喜好問題,當你一言堂? 05/04 17:23
319F:噓 p47603986: 呵呵誰選出來的 05/04 17:23
320F:噓 MRsoso: Zzzzz 05/04 17:28
321F:噓 s8018572: 你共產黨? 不歡迎我啦 05/04 17:32
322F:噓 iiooiioou: 當你個版喔? 05/04 17:44
323F:噓 calvin0319: 沒看完 跟風噓個 05/04 17:44
324F:噓 longlydreami: 這種版主令人搖頭 噁心的東西 05/04 17:45
325F:噓 taiwanesgoi: 哈哈哈哈哈哈你超扯耶 05/04 18:02
326F:噓 chimouse: 可以這樣搞? 05/04 18:03
327F:推 popy8789: 可以選議員了 05/04 18:05
328F:噓 hiphopboy7: 哇靠 版主有戒嚴啊 05/04 18:06
329F:→ popy8789: 議員參選人+1 05/04 18:06
330F:噓 a8401094033: 跟上台灣文化大革命搞批鬥,不錯 05/04 18:08
331F:噓 lolic: 純看不起版主 05/04 18:09
332F:噓 EfiwymsiAros: 趁亂搞戒嚴? 05/04 18:12
333F:噓 lbowlbow: 你直接用散播不實資訊水桶掉不就好了 05/04 18:16
334F:噓 a221877890: 咦!?ptt不是號稱言論自由的嗎?? 05/04 18:18
335F:→ seth5421: 你誰啦發錢 05/04 18:26
336F:噓 jim830724: 這麼紅 一定共 05/04 18:40
337F:推 smallgreen71: 不懂 05/04 18:43
338F:噓 Ukanomitama: 紅軍來襲 05/04 18:47
339F:噓 PTTakatsuki: 官威真大 05/04 18:48
340F:噓 panda04056: 你誰 05/04 18:52
341F:噓 Mike9: 好大的官威 05/04 18:54
342F:噓 awesomeSS66: 要搞小圈圈爸零了嗎 05/04 18:54
343F:噓 siaxing: 這真的太扯 05/04 18:54
344F:噓 ching620: 怎麼肥事?! 05/04 18:57
345F:噓 hhh99876: 沒辦法舉證就是造謠?搞戒嚴? 05/04 18:58
346F:推 seemoon2000: 這三小? 05/04 19:00
347F:推 bluelune: 不受歡迎的板皇該怎麼處理? 05/04 19:09
348F:推 a19887798: 一起去申訴版主吧 是要當皇帝是不是? 你有資格收割現 05/04 19:10
349F:→ a19887798: 一起去申訴版主吧 是要當皇帝是不是? 你有資格收割現 05/04 19:10
350F:→ a19887798: 在難得可貴的民主自由? 05/04 19:11
351F:→ a19887798: ! 不然哪天輪到你們 05/04 19:12
352F:推 ja11s4o1n7: 6.staff23 反對罷免理由 05/04 19:37
353F:→ ja11s4o1n7: 6.staff23 反對罷免理由 05/04 19:38
354F:→ awcd30010: 哇 05/04 19:48
355F:→ henry3744: http://i.imgur.com/24HnsqH.jpg 05/04 19:50
356F:噓 highyes: 一言堂的確不好 但永久水桶好像又太超過了 05/04 20:34
357F:推 ouo99566: =口= 05/04 20:37
358F:噓 Waitaha: 這三小 05/04 20:46
359F:噓 rodndy666: 你誰啦? 05/04 20:46
360F:噓 yabeeboo: 這是怎樣? 05/04 20:49
361F:噓 jaeomes: 三小? 05/04 21:06
362F:噓 BigBananaBoy: 戒嚴喔 05/04 21:16
363F:推 as7766332211: 訟棍跟造謠都該滾 05/04 21:17
364F:→ fragmentwing: 會變成死魚第二嗎? 05/04 21:36
365F:噓 gk524: 你哪根蔥 做得有夠爛 05/04 22:05
366F:推 redsa12: 這隻有印象 是散播謠言的慣犯 反駁他就會被他打成黨工 05/04 22:18
367F:噓 beaskywalker: 都你說了算 05/04 22:19
368F:噓 king622: 然後呢? 05/04 22:22
369F:噓 beryllos: 他造謠與否就讓版上的人自己去判斷阿 05/04 22:25
370F:→ beryllos: 沒法舉証就永久水桶不好吧 像版主主觀意識下的判決 05/04 22:27
371F:推 zero09107: 多水桶點 反正這版不缺廢文 05/04 22:36
372F:推 Rainbow5566: 文字獄 造謠萬歲 05/04 22:38
373F:→ ctsu1231: 請大家連署罷免濫權版主謝謝 05/04 22:39
374F:噓 DDxMM: 不爽誰還公告,這不是跟黑人一個樣嗎 05/04 22:46
375F:→ DDxMM: 個人專版?? 05/04 22:47
376F:→ labelabe: 這是霸凌嗎 05/04 23:07
377F:噓 QueenofSM: 別桶我 05/05 00:03
378F:→ kinki999: 這是…某版主的個人黑名單嘛~? 05/05 00:27
379F:→ chemtcwu: 能噓耶 05/05 00:31
380F:→ sclbtlove: 幫QQ 05/05 00:32
381F:噓 weeing76: 官威 05/05 00:47
382F:噓 ltameion: 這不是上次228白色恐怖的板主嗎? 05/05 00:57
383F:噓 MRsoso: 廢文、造謠是一回事 板主濫權是一回事 05/05 01:04
384F:噓 ccps9550217: 真不愧是小警總! 05/05 01:05
385F:噓 amwkscl: staff23滾 05/05 02:04
386F:噓 hsiyafel: 神見解 05/05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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