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eg7575 (顧家)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爆卦] 在清大宵夜街吃飯吃到被可怕der老闆堵的經驗
時間Fri Nov 21 14:10:32 2014
老闆權限不足,以下由我代為發言。
當日您與老闆娘對於敝店之用餐規定有些爭議,老闆娘因您的言語而落淚。
之後老闆於休息時間準備外出,於敝店一樓 coco 飲料店前
巧遇您一行七人自文教新城方向緩步返回。
身為店家負責人及一位丈夫,對於消費糾紛及自己妻子落淚委屈
老闆向您詢問事發經過,詢問時老闆無使用任何語言暴力或辱罵恐嚇
更沒有限制您與您一行七人之人身行動自由。以 "堵人" 一語指控老闆實為空談。
向您詢問的過程,三顧茅廬店員及 coco 飲料店員皆可作證。
您文中其它對於老闆人格及敝店商譽等指控
敝店已委由新竹市李晉安律師事務所全權處理。
謝謝您的批評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4.253.140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Gossiping/M.1416550235.A.8C6.html
1F:推 Stacyyyyy: 哇 11/21 14:11
※ greg7575:轉錄至看板 Hsinchu 11/21 14:11
2F:→ mvpdirk712: 昨天好像有跟到 但是沒仔細看 11/21 14:11
3F:推 solsol: 說堵人沒問題啊 一般用堵人又沒說要限制人身自由才算 11/21 14:12
4F:→ hugoyo: 本來就是態度一向很差的店,跟阿文一樣只想要切割 11/21 14:12
5F:→ KENT5566: 堵人兩個字其實沒那麼嚴重 11/21 14:12
6F:推 waterpipe: 這... 11/21 14:13
7F:推 lmc66: 堵人本來就是限制自由才叫堵吧 11/21 14:13
8F:→ boyen3: 現在很流行這種手法阿 不跟你爭事實專挑枝微末節去告 11/21 14:13
9F:推 ji394su33000: 哇 好厲害喔 11/21 14:14
10F:推 xisland: 呵呵,要告人了耶,自家的店員不能當證人啦,鐵被法官噹回來 11/21 14:14
11F:→ boyen3: 告贏了再拿來當對方指責說得不是事實 11/21 14:14
12F:推 lmc66: coco和三顧茅廬都不是自家店員啦 11/21 14:15
13F:→ ketsuya: 莫忘督割 11/21 14:15
14F:→ dodolu: 哈哈哈 11/21 14:15
15F:推 solsol: 堵人之後,對方說要走不讓對方走才叫妨害自由 11/21 14:15
16F:推 linchw: 等發道歉文在來跟我說 11/21 14:16
17F:推 goodideals: 基本上建議就此打住 最後一句實為不必 11/21 14:16
18F:推 crossdunk: 讚 就是要這樣 不然大家都各說各話就飽了啊 11/21 14:16
19F:→ goodideals: 請問這樣客人會比較多? 11/21 14:16
20F:→ solsol: 不然大官巡視,民眾堵人陳情都叫妨害自由了 11/21 14:16
21F:推 truewater: 堵是遇到的意思啊 沒聽說修堵ㄟ對嗎 11/21 14:17
22F:推 yayaya5566: 等你 11/21 14:17
23F:推 lmc66: 反正就只是在自己家店樓下巧遇 這個也叫堵喔? 11/21 14:17
24F:→ ericugly: 堵人不就是想限制人身自由嗎? 11/21 14:17
25F:推 crocus: 一個人堵7個人...以一擋百...不下呂布啊!!!! 11/21 14:17
26F:推 Satyria: 全文重點是最後三行嗎? 11/21 14:17
27F:推 ji394su33000: 又要進行口語定義了 11/21 14:18
28F:推 sandiato: 誰說自家店員不能當證人,只不過是證據力的問題罷了 11/21 14:18
29F:推 solsol: 多的是欠錢者避不見面 堵人要債的 11/21 14:18
30F:噓 gyman7788: 屁孩的可能性 = ●●% ??? 11/21 14:18
31F:推 sunnyday7759: 悲劇的就是我要走他不讓我走,一群人9個都被攔下來 11/21 14:18
32F:→ solsol: 還有感情糾紛 堵人談判的 11/21 14:19
33F:→ gyman7788: 原文不見了? 11/21 14:19
34F:→ sunnyday7759: 問他~請問我可以走了嗎? 講到最後才說可以呢~~ 11/21 14:20
35F:→ ji394su33000: 把人攔下不就叫堵了 又不是揍人才叫堵 被老師堵到 11/21 14:20
36F:→ gyman7788: 給你方便 VS 照規定走 DOCHI?? 11/21 14:20
37F:→ potionx: 會告人的店 我不敢去 11/21 14:20
38F:→ ji394su33000: 也可以叫堵阿 不知道計較這個幹嘛 11/21 14:21
39F:→ ascii: 丞相,起風了 11/21 14:21
40F:推 solsol: 堵人這詞成立的要件本來就不怎麼高啊 11/21 14:21
41F:推 LOVEMS: 原文還在呀 11/21 14:21
42F:→ solsol: 如果堵人就等於妨害自由 那房東堵人收租都妨害自由了 11/21 14:22
43F:推 sunnyday7759: 我慢慢等~最新進度隨時回報 11/21 14:22
44F:→ LOVEMS: 不過我真的也不敢再去了 11/21 14:22
45F:推 cjepj: 我覺得原文有些敘述被告是會成立的... 11/21 14:23
46F:→ mrwinner: 真的很好奇這樣告人生意會變好還會變差 11/21 14:23
47F:噓 gyman7788: 堵不堵是之後的事~先討論你講話很機八,要人給方便很賤 11/21 14:23
48F:推 sediments: 風好亂 我要倒哪一邊阿???????? 11/21 14:24
49F:推 hugr85: 這律師所 啥都能接 真強 11/21 14:24
50F:→ gyman7788: 若你打的文字都是事實,我覺得你被告也是剛好而已~愛嗆 11/21 14:24
51F:推 hihi29: sunnyday7759可以找gyman7788拿和解金了 11/21 14:25
52F:→ gyman7788: 澳客:我付錢為何不能帶狗進店裡/一邊吃一邊玩手機? 11/21 14:26
53F:推 tyifgee: 捍衛任務 吧吧吧~ 11/21 14:27
54F:推 freezesword: 莫忘督割 11/21 14:28
55F:→ faye8626: 新竹版有修文前的原文喔 11/21 14:29
56F:噓 ienari: 哈哈 這樣就要告人喔 11/21 14:41
57F:→ crazysinger: 很難告得成 11/21 14:41
58F:噓 gn02997179: 要告快告吧 不知道能告什麼XD 堵人兩人字? 11/21 14:42
59F:→ Joe112: 以前生意不錯說,結果這樣就起糾紛 11/21 14:44
60F:→ oiulkj: 好兇喔 這樣就要告人了 11/21 14:45
61F:→ yidi515: 原文來說如果是店家一定會不爽 坐等後續吧 11/21 14:49
62F:推 nindx0218: 是要告原po說堵人的事,還是流氓跟洋屎屋的事啊? 11/21 14:51
63F:噓 sibdkjiv1576: 一口氣 值得嘛 11/21 14:51
64F:→ peter210731: 機歪人機機八八怎麼那麼生氣阿@@ 11/21 14:54
65F:推 hosen: 告可以告"加重毀謗罪",網路上散佈不實資訊使人名譽受損 11/21 14:57
66F:推 whoisanky: 看完原文,覺得作者本身很嗆,講話難聽又盧洨 11/21 14:58
67F:→ whoisanky: 光是人家規定在先就不該去吵,罵哭老闆娘還不是吃不到 11/21 14:59
68F:→ vickyshan: 看原文老闆娘不是被罵哭的吧,原文說沒有髒字、吼叫@@ 11/21 15:04
69F:推 pandayu: 昨天有個一直嗆老闆堵人的,也不想一個怎麼堵七個 11/21 15:09
70F:推 diefox: 推老闆 11/21 15:15
71F:推 lpbrother: 法院認證啊XDDDD 11/21 15:17
72F:噓 kidd168: 快告阿~阿不就很會告? 還是嚇學生而已啦~~~ 11/21 15:19
73F:噓 liwmewmew: 快告呀,順道把下篇文章轉給老闆娘看,看他老公會不會 11/21 15:21
74F:→ liwmewmew: 一個一個去找推文的人關切 11/21 15:21
75F:推 chenjasen: 支持提告 ,文章正當與否由法律定奪 11/21 15:24
76F:推 solsol: 一個堵7個很正常啊 7個那邊通常不會沒義氣部分人先走 11/21 15:26
77F:噓 blbl1823: 新竹人XD 11/21 15:33
78F:噓 eternia0920: 這種態度 我也絕對不會去吃 11/21 15:42
79F:噓 blmp1234: 住新竹4年 我只去過一次 那一次上來的我看到直接不吃了. 11/21 15:47
80F:噓 silverjoe: 以後不吃 +1 11/21 16:27
81F:推 heatthree: 吃過一次感覺還可以吧 11/21 16:38
82F:推 heatthree: 去的時候人也很多啊 11/21 16:41
83F:噓 angel0328: 把人攔下就叫做堵人 要告快告 11/21 16:41
84F:→ libkite: 我以為堵人的意思是 人家要走過去 攔下來就是堵人 11/21 17:39
85F:噓 ian41360: 噓文會不會被告? 11/21 18:28
86F:推 doodo1357: 請告到道歉為止 為啥學生最大 消費者最大 11/21 18:30
87F:噓 geniusturtle: 11/21 18:37
88F:→ laserx: 重點"巧遇" 這點我很懷疑 法官會相信嗎? 11/21 19:22
89F:噓 zed9104: 告客人 好棒棒 11/21 19:31
90F:噓 k04121226: 哭哭 玻璃心 11/21 19:37
91F:噓 willysoar: 東西還可以 態度只能給紅字 11/21 20:37
92F:推 bigbite: 推, 吃這家沒遇到甚麼問題過@@ 支持法院認證 11/21 20:41
93F:推 Money: 告的好 11/27 22:14
94F:噓 kybay: 要告快告! 12/13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