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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大家好,我是半瓶子水鍵盤法官 聽說又有訴訟大師出沒 於是很開心IPAD邀請我上來跟大家說說話 當然,八卦板就是要先爆卦,讓我來說個上禮拜的故事。 ========================================== 上個禮拜四還五的樣子吧 某個訴訟大師又當了葉問一口氣去告了幾個宅宅 讓我們來聽聽那時候強者檢察官和大師說了些什麼 PS ()裡面是檢察官說的話 1.有人認為因為他在網路很有名,所以只要是OO都是針對他. (誰會知道你那麼有名) 2.因為我們三人政治立場與他不同, 政黑版立場他不認同所以提告 (大家各自在喜歡的版取暖就好了,你們吵甚麼我看不懂) 3.政黑版主不中立,我不能發言. (我看你寫的文章也不中立) 4.告反綠的鄉民是我的權益 (提告是你的權益啦,受理是我的無奈) 5.我目前有30個帳號 (你弄那麼多帳號幹嘛) 因為我被政黑版的人檢舉 帳號會被關閉 6.他們都攻擊我 (我看你的文章罵人更誇張也) PS感謝有情有義鄉民溫馨實況轉播 ==================================================== 『真的,提告是你的權益啦,受理真的是我們的無奈』 好的,那這篇文章其實也沒什麼重點 置底就不用了,拿之前的還比較好一點 我簡單點一下讓我們來討論一些事情 1.遇到大師的處理方式 2.FB的的內容到底可不可以提告?FB到底是不是特別情況特別處理? 1.大師挑選我當他的對手了,我該怎麼辦? 恭喜你,你是被選上的孩子,我這裡有本秘笈賣你81000P就好 其實所有的秘笈內容在各大板上都有寫 八卦板:是由四叉貓(香水香香豆)+我撰寫 男女版+女版:是由四叉貓+警察阿羅+我撰寫 LOL英雄聯盟版:由我撰寫(大告人時代講座) 網路訴訟諮詢版:整理上面的所有文章 其實看過這些秘笈 會發現 原則上大師起手式就兩種,不是衝警局就是衝法院。 警局其實是可以PASS的,因為時間到他們還是要把案件送進去法院 而且警察的通知單沒有強制力,無權抓你,但是能配合還是盡量配合 畢竟,我們是優秀的台灣人民,配合辦案,全力和大師應對才是一種尊敬 ○這個,大概會花你半天的時間,而且大部分不好移轉,只能請警察幫忙 再不行就跟警察說直接送件吧,你無法前往。 [強者我朋友天龍區在當警察,問我為什麼不能處理掉這些大師 其實我也很無奈啊...提告是他們的權益我們就要受理......] 接下來就是地檢署面試一下,歡迎來法院校外教學 其實現在目前我認識的優秀學長姐們、前輩們都有他們自己的作法 例如像上面一樣,邀請鄉民們看檢察官如何對著大師們接出一套combo 然後讓我們一起對著檢察官喊棒棒 ○這個,大概會花你半天的時間,有些可以移轉,有些會等你來了以後才給你轉 有些是都不給你轉,因為他們可能會要直接結案 原則上這類型的案件現在要告贏真的要做很多的功課 要有很強力的證明,還要能夠連結上 畢竟,妨礙名譽的罪責等於是限制了言論自由 如果太容易成罪等於會侵犯到言論自由 但是又不可能言論自由無限上綱 我認真覺得,這種案件真的可以像國外一樣,由民事的人格權受損來處理 不需要透過刑事程序。 透過民事就有好處,要告可以,先繳錢給法院 至少收你一千,不管勝敗都不退錢。 只可惜我們台灣不知道啥時才會修法。 總結:被大師選上,至少要花去地檢署的時間;可能還要再加上警局筆錄時間 加上各地交通費,實際上大概的時間含交通大概4-5小時搞定這場遊戲吧。 ================================================================== 2.FB罵人不會被告?為什麼有人說FB不會被查? 確實阿,臉書他們不會主動配合台灣的司法單位做調查 除非是重大犯罪項目,殺人、販毒等等 BUT,這不代表說臉書上面就可以到處亂噴人 因為,一樣,只要檢察官認定說這個證據能力足夠 明顯可以連結上等等。 http://ppt.cc/OCTV 臉書罵人「像豬」 要賠5萬拘役15天 看,也是有這樣的案例。 但是,也有這樣的案例。 http://ppt.cc/QNvh 臉書罵人「瘋的可以」 法官判無罪 原則上,這些證據的判定幾乎直接都是心證 也不太會發公文給臉書公司請他們配合。 簡單的來講,要告人告到贏,就是證據足夠,陳述周全 特別是在這種案件每天都會收到一堆的情況下 檢察官都無奈了,沒有強而有力的證據 不用說送給法官判了 連會不會起訴都是問題了................... ================================================ 最近可能大師們最近有點力不從心,火候不足 (雖然拿著他們贏的判例或是別人贏的判例嚇嚇大家, 但是其實判輸後虧損的更多啊) 有幾個新一代的大師似乎想要取代他們 說真的,我覺得還是火候有差 像是112的O先生或是瓜瓜蛙蛙先生等等 拜託你們先去和大師過個兩招再來好嗎? 還有暑假隔壁棚LOL的屁孩真的有點多阿 我都在想如果我直接不要當半瓶子法律人在那邊接受大家諮商 直接黑化去英雄聯盟那邊釣魚 說不定我會年薪百萬.......... 還有,我在這邊要溫馨告白一下 小芬,你真的變強了,知道沒有勝算的還要主動把案件撤掉 棒棒,你什麼時候要和我下午茶約會? 然後之前你告我家的妹子,她傷透了我的心甩了我還拉黑了我 完全無視我們當年的承諾,枉費我當年對她那麼好忍氣吞下了一大堆東西 小芬你願意安撫我嗎? 請支持,小芬比蘇葛格還要棒棒好不好? -- 內有宋棍,請小心釣魚 (=′ ﹀‵) /│<><<><<><<><<>< 網路訴訟諮詢板(LawsuitSug)版主---鍵盤法官絕對,關心您的錢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77.69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Gossiping/M.1406475164.A.914.html ※ 編輯: LLsolo (1.169.177.69), 07/27/2014 23:33:24
1F:推 tkfc5566:先推再說 07/27 23:33
2F:→ spadek89507:性蘇的? 07/27 23:33
3F:推 milkyway168: 溫的 07/27 23:34
4F:→ GenesisXD:推 07/27 23:34
5F:推 screwer5566:支持誹謗罪除罪化,全面回歸民事訴訟 07/27 23:34
6F:推 linhsiuwei:在這一篇推文會被告嗎? 07/27 23:36
不會,我們是讚美大師,尊重友善包容。
7F:推 WizZ:我也支持 誹謗跟公然侮辱都該刪掉 垃圾法條 07/27 23:36
8F:推 biteyouoh:被選召的孩子 好像數碼寶貝唷 07/27 23:37
其實我這個梗就來自數碼寶貝阿 我超愛看的! ※ 編輯: LLsolo (1.169.177.69), 07/27/2014 23:38:05
9F:推 mk426375:推 07/27 23:38
10F:推 peichiaC:推推!!!! 07/27 23:38
11F:推 iPad3:我剛剛打開我的抽屜,突然多了一個神聖計畫...Orz 07/27 23:38
當你抬頭有沒有發現,你的筆記型電腦螢幕也發出強烈白光?恭喜你,你被選上了! ※ 編輯: LLsolo (1.169.177.69), 07/27/2014 23:40:04
12F:推 Firstshadow:可以給窩一台神聖計劃麼~~ 07/27 23:39
13F:推 kaibaseto:我們要讚嘆大師 感謝大師 將榮耀歸給大師 07/27 23:40
14F:推 saedn:說好的上色呢!? <0.0 07/27 23:41
其實,我ptt用很久了,到現在都不會上色............... ※ 編輯: LLsolo (1.169.177.69), 07/27/2014 23:42:24
15F:推 kaibaseto:我們要用讚美的方式 例如讚美大師很有正義感 07/27 23:42
16F:→ kaibaseto:稱讚大師很有正義感應該不會成立誹謗吧XD 07/27 23:44
17F:推 dlevel:30多個帳號?站方還不行動嗎?? 07/27 23:45
18F:推 Ruffy5566:提告都不用CD時間的嘛 07/27 23:45
19F:推 stiles:推 07/27 23:46
20F:推 MKSIN:沒甚麼事CD時間自然就會少阿 呵呵 07/27 23:46
他們cd時間算長了...可能一個月一次 像各大法院的訴訟輔導科前面都會有常駐的隱居大師 那些都是前輩中的前輩了 早上8點多法院一開門他們就進來 我這邊也有一個隱居大師 專門幫人家聲請死亡宣告的 從中華電信聲請到郝龍冰 從鴻海郭台銘聲請到李登輝 隱居大師表示:「他們都已經死了。」 死個毛啦!就算他們往生了也不關你的事情啊! 他聲請,我們就要受理阿,駁回後,他又繼續抗告 超級浪費時間和司法資源..........
21F:推 KiddX:推 07/27 23:48
※ 編輯: LLsolo (1.169.177.69), 07/27/2014 23:52:54
22F:推 terry1020:蘇大師蠻常在法律版po文諮詢的 有興趣的可以抓分身 07/27 23:50
23F:推 Hackey:推 07/27 23:50
24F:推 smonkey: 07/27 23:55
25F:推 DKL7392: 07/27 23:56
26F:推 aimify:推>////< 07/27 23:57
27F:→ hank11235813:鍵盤大師 又是你 07/27 23:57
28F:推 Luther:喔喔 07/27 23:58
29F:推 swattw:Ptt同事推 07/27 23:58
30F:推 season002:小芬你是要告了沒? 拖台錢喔 哇靠沒一個能打的 07/27 23:59
31F:推 seabox:辛苦了 07/27 23:59
32F:推 alog:看來你們在打一場大型團體副本@.@ 07/27 23:59
33F:推 BRANFORD:上一次花椒火鍋 當時包括檢舉王和脫殼520等那一場 也該出 07/28 00:02
34F:→ BRANFORD:續集了吧 大家都在等啊 07/28 00:02
那場其實已經結束了,我印象中他們五月中就開完庭了 結局也是........... 檢察官COMBO接在了大師的身上,大師一個霸氣被K.O.
35F:→ tenka92417:結果有針對那30個分身做查核嗎??有版上還沒揭露的帳號? 07/28 00:02
36F:推 tenderman:大師推~~ 大師的話要聽啊 普渡眾生 功德無量啊~~ 07/28 00:03
※ 編輯: LLsolo (1.169.177.69), 07/28/2014 00:09:18
37F:→ drigo:檢察官也懂"取暖"一詞.. 哈哈~~ 07/28 00:10
38F:→ dageegee:溫ㄎ 07/28 00:11
39F:推 Coldspecial: 07/28 00:12
40F:推 zxvbnm:推 可以放心砲他了 07/28 00:17
41F:推 soga0309:30個帳號可以去檢舉了吧…死亡宣告那個超強 der XDDD 07/28 00:30
42F:推 TSMG:無限期支持鍵盤法官! XD 07/28 00:31
43F:推 opfish:妳已經死了 阿搭搭搭搭搭搭 07/28 00:34
44F:推 annie06045:有看有推 07/28 00:35
45F:推 jeneaqa1:推 07/28 00:41
46F:推 peine: 07/28 00:44
47F:推 SHIU0315:絕對要推啦!!!!!!!!!!!!!!!!!!!!!!!!!!!!!!!!!!!!! 07/28 00:45
48F:推 season002:死亡大師這麼做的目的是啥? 根本損人不利己啊 07/28 00:50
49F:→ Rue168101:死亡大師XDDDDDDDDDD 07/28 00:54
50F:推 BRANFORD:北斗神拳看太多? 07/28 01:05
51F:推 kageo101:我想看死亡大濕對上送棍XDDDD 07/28 01:10
其實我也想看,但是大師級人物都不只一個 每個地方都有 他們全部組成一隊,說不定會對我國的訴訟法有很大的進步
52F:推 marx0126:如果被這種人告 但我們一直不去出庭 讓他一造辯論 07/28 01:20
53F:→ marx0126:對被告會很不利嗎? 還是我們不用理他 07/28 01:21
54F:→ BRANFORD:真的屢傳不到 聽說有時候就不再寄傳票了 改寄拘票 07/28 01:25
55F:推 season002:其實如果住在甚麼深山老林又或者是根本不在乎別人眼光的 07/28 01:28
56F:→ season002:被拘省時間省車費啊 XDD 07/28 01:29
對阿...一直不到原則上會有拘票 但是也聽說過都沒有去後來案件就結束了 而且某個大師一直被告也都沒有出席 現在也沒聽說他被拘..........
57F:推 CO2:是不是該列出訟棍名單惹呢? 07/28 01:50
58F:推 abckk:感覺很有趣XD 07/28 01:55
59F:推 Cervelo1995:我身上現在也一樁,但是完全沒再怕,期待第一次開庭~~~ 07/28 01:57
60F:推 CenaC:很想知道這些人的下場 @@ 07/28 02:32
61F:推 tony0501:勝訴裁判費不是由敗訴當事人負擔嗎? 07/28 02:46
但是還沒贏之前 由提告方先繳阿 而且還要贏了,才能請對造負擔 看看大師們的勝率...恩....你懂得
62F:推 MOSMOSQQ55:1 07/28 02:47
63F:推 Lailungsheng:大大請問,我也被告,去了法院兩次,對方都不到,下 07/28 03:02
64F:→ Lailungsheng:次要去第三次(只有第一次有傳票,二,三都是法官? 07/28 03:02
65F:→ Lailungsheng:說對方不到,要再約他?)這樣算起訴了嗎? 07/28 03:03
66F:推 GoodElephant:給樓上...偵查庭還沒結述前 都是撿查官 07/28 03:03
67F:推 GoodElephant:不算起訴 07/28 03:04
68F:→ GoodElephant:起訴與否端看檢查官認定 07/28 03:05
69F:→ GoodElephant:可以是 起訴 緩起訴(可能勞動服務) 不起訴 07/28 03:06
70F:→ GoodElephant:順帶一提 網路上九成都是不起訴 07/28 03:07
71F:→ GoodElephant:檢查官就把你檔下來了 07/28 03:07
72F:→ GoodElephant:想見到法官都很難了 更合況勝訴 07/28 03:08
73F:推 GoodElephant:感覺通常就是無聊讓你跑地檢署開偵查庭而已 惡搞 07/28 03:11
74F:→ GoodElephant:成份居多 07/28 03:11
75F:推 GoodElephant:其實被告做過功課的真的知道流程...上次跑一次害我也 07/28 03:14
76F:→ GoodElephant:會了=.=(告人的流程...) 07/28 03:15
77F:推 GoodElephant:網路復制貼上就好了.....哀 07/28 03:16
沒錯,完全正確,恭喜你也出師了,你可以開始挑戰大師們的道館了
78F:推 season002:不過他開了兩次,還要再開第三次....一般來說,要是真的 07/28 03:16
79F:→ season002:沒甚麼的話,一次就搞定了 07/28 03:17
80F:→ GoodElephant:真的是便民變成擾民 07/28 03:17
81F:推 GoodElephant:季節002說的也是...... 07/28 03:19
82F:推 hohohohoho:大推!超討厭浪費這些資源的人! 07/28 03:49
83F:推 Lailungsheng:推,謝謝大大。 07/28 05:18
84F:推 piperwitches:推 07/28 06:17
85F:推 krishuang:檢察官用詞好親切XD 07/28 06:23
86F:推 jj20:推 07/28 07:41
87F:推 waichiang820:遇到大師告錯條也是會pass的啦(這樣還算大師嗎XD) 07/28 07:44
88F:推 a2654133:push 07/28 08:04
89F:推 winnt:遇到這種人老實講不用怕,來講講我之前的經驗 07/28 09:31
90F:→ winnt:對象是自以為很有名、其實都是寫些觀念錯誤的攻略文 07/28 09:32
91F:→ winnt:例如說某些線上遊戲、18x遊戲或是網頁遊戲 07/28 09:33
92F:推 soooooooo:推 07/28 09:33
93F:→ winnt:當我們在討論板上指出他的錯誤時,他就覺得我們都是污辱他 07/28 09:33
94F:→ winnt:我還被連告三次,其中居然還有說我威脅恐嚇以及公然污辱 07/28 09:34
95F:→ winnt:不過想當然半瓶水當然別說告人了,連講話都講得結結巴巴 07/28 09:34
96F:推 suckpopo:最討厭訟棍了,下次遇到訟棍我要送牠一根香蕉 07/28 09:41
97F:推 suntex01:推一下,其實台灣現在刑法上某些罰則已經有限制言論自由的 07/28 09:45
98F:→ suntex01:的疑慮.包括像是選罷法中,罷免案不能宣傳這部分. 07/28 09:46
99F:推 cloudin:好 07/28 09:48
100F:推 gnrxjapan:小蘇在那邊說要告 搞半天我連個掛號都沒收到 07/28 10:06
101F:推 iefkevin:打我啊笨蛋 07/28 10:39
102F:推 cyy89259:太神rrrrr推推推 07/28 10:53
103F:推 Tamama56:實用推 07/28 11:14
104F:推 diego99:明明hometeach版置底也有>"< 07/28 11:40
不好意思 我很少去那裏.........還是我現在還有誤人子弟的資格嗎>w<
105F:推 fge16:是最近律師版很紅的112黃先生?? 07/28 12:23
我沒有講唷A_A
106F:推 jazy6804:lol我罵一堆三字經會被告嗎?如果會的話我要給人罵 告對 07/28 12:30
107F:推 chenhsiutsai:那種廢物應該早點出門被酒駕撞死 07/28 12:38
108F:推 knightliu:寫的好有趣,推一下 07/28 12:54
109F:推 heerowei0802:推 不過不管是不是網路,本來說話就要小心 07/28 12:54
110F:推 penguin7788:別說啦,說要睡覺不打lol,跑來發文上首頁,說好的尊 07/28 13:07
111F:推 daemonshadow:外縣市被告 之 應對方法懶人包  http://ppt.cc/uAER 07/28 13:17
112F:推 opjinshan:尊重友善包容 07/28 13:51
113F:推 mra2284: 07/28 15:13
114F:推 saluy:30多個帳號根本有設局,利用法律詐取和解金之嫌 07/28 15:32
115F:→ saluy:跟仙人跳模式很像,希望江先生不要忘記來高雄地檢署 07/28 15:32
116F:推 god060119:說真的 lol版要釣真的超好釣 請大師有空可以逛逛 07/28 16:11
117F:→ god060119:尤其現在lol版只剩一個版主 07/28 16:12
118F:推 Yanrei:聲請死亡宣告這是啥鬼XD 07/28 16:32
119F:噓 gmooshan:自己的訴訟自己審 臺灣要建法院~ 07/28 17:03
120F:推 awangya:真的覺得這麼多人濫用司法資源還藉此牟利竟然沒人奈他何 07/28 17:05
121F:→ awangya:希望修法把這種bug修掉 07/28 17:06
122F:噓 gmooshan:違法占領立法院也要批 合法告藍蛆也要批 民主自由何在? 07/28 17:08
批評完全可以啊 但是這些內容有和妨礙名譽有關係嗎? 就各自看法不同而已 意見不同就告 那和一言堂有什麼不同? 尊重友善包容嘛
123F:推 bg567:請問通保法上路還告的到嗎? 07/28 17:27
124F:→ bg567:如果不知道對方是誰 只有ID的話 07/28 17:28
通保法我還沒有研究,之後我會研究看看
125F:推 mana20057:推尊包友 07/28 17:28
126F:推 smpian:訟棍真是浪費資源 07/28 19:04
127F:推 AAU:推樓上 07/28 19:36
128F:推 lioujason:推 07/28 21:09
129F:推 linein:小芬又是那位 07/28 22:26
130F:推 luckyBF:推 07/29 00:22
131F:→ holueken:我也來考慮一下當訟棍好了 剛好在他板被罵腦殘 kerker 07/29 00:51
132F:推 ttb:推 07/29 01:04
133F:→ mydreamcome:大推~ 07/29 01:05
134F:推 shenkui:支持告翻689 07/29 01:46
135F:→ hatenese: 政黑版立場他不認同所以提告 = 689? 政黑綠的喔? 07/29 03:01
136F:推 mydreamcome:再推啦 07/29 05:54
137F:推 freedomchip:忝為鄉民,沒有被大師提告,是一種遺憾(誤) 07/29 07:49
138F:噓 HansonH:哦 07/29 09:38
139F:推 jma306:30個帳號 有競爭力 07/29 09:42
140F:推 Firmamentee:推 07/29 09:53
141F:推 cheko:頌棍真的是有夠垃圾 浪費資源對社會又沒貢獻 07/29 09:59
142F:推 geniuscheung:更可悲的是 一堆人在學這些人...... 07/29 15:53
143F:推 geniuscheung:不要姑息和解了事拜託 這樣會對不起社會 07/29 15:55
144F:→ geniuscheung:要玩金錢時間成本就來玩啊 總比姑息和解好 07/29 15:55
145F:推 cwjing:感謝鍵盤法官!! 07/29 17:22
146F:推 flyover01:各位,小芬是墨綠的 有妹有反射性醮689結果幹 07/29 19:49
147F:→ flyover01:這次被小芬告的有幾個就是政黑的,開完庭還相約去吃火 07/29 19:53
其實我也想要和他們去吃燒烤
148F:推 wuhoho:推 07/29 20:54
149F:推 syk1104:推推 07/29 21:58
150F:推 nonso:在黑黑ptt中的一道曙光---推L大 07/30 00:40
151F:推 citcafe:如果只能乖乖配合到不起訴,那之後有任何的反制方法嗎? 07/30 07:39
152F:推 waterbase:大師告失敗,可以反告大師誣告嗎 07/30 10:45
太困難,台灣的誣告罪成罪非常的嚴格 必須要捏造或變造犯罪事實.........
153F:推 jackse987:鍵盤法官,9527! 07/30 11:07
154F:推 treasurelove:推 07/30 12:28
155F:→ korsg:訟棍太多也是個問題,只能說垃圾到處有 今年特別多 07/30 14:31
156F:推 maybe918:推!!! 07/30 17:25
157F:推 a159753:檢察官好無奈XD 07/30 17:55
※ 編輯: LLsolo (1.169.180.190), 07/30/2014 18:27:40
158F:→ spacealien:訟棍可惡,可是玩個線上遊戲被對手長期辱罵誹謗的怎辦 07/30 20:46
159F:推 pengjoker:推 07/30 23:22
160F:推 yoyofc:U質好文 07/30 23:54
161F:推 eflove43:其實隨便推個普通文就可能被告了 07/31 02:50
162F:→ eflove43:那種開散彈槍無差別攻擊的下三濫手段真不光彩 07/31 02:51
163F:推 hakk:5年的心血......太離譜了吧 07/31 09:27
164F:推 hakk:回錯篇>_< 要回下面苗栗教甄的 07/31 10:40
165F:推 smilejune:有什麼縣長就有什麼行政體系,支持鬧大,懷疑有黑箱作業 07/31 11:21
166F:推 knchocho:推 07/31 13:46
167F:推 h4352635:good 07/31 14:36
168F:推 barry7422:推 07/31 16:23
169F:推 dululu:推 07/31 17:05
170F:推 jevix:推 苗栗根本就土王國… 07/31 18:04
171F:推 LeeGarDer:感恩蘇溫大師 讚嘆溫永大師 07/31 20:17
172F:推 jhsu889:受理案件是無奈???真的在偵查庭說出來會被投訴。。考上 07/31 22:55
173F:→ jhsu889:太囂張哦??說這樣的話 07/31 22:56
174F:推 tony22725385:我想知道檢察官怎麼把大師combo到爆炸 07/31 23:04
175F:推 horseorange:推 08/01 01:24
176F:推 elite3010:推專業 08/01 03:16
177F:→ ndr:如果簡茶觀一直不乞素的話,會不會有人去告簡茶觀啊? 08/01 04:39
178F:推 krit1009:99推 08/01 07:04
179F:推 krit1009:爆 08/01 07:10
180F:推 chshboar:天祐高雄 08/01 08:32
181F:推 zzz520521:天佑高雄 08/01 09:30
182F:推 chiangchin:網路活菩薩 是你? 08/01 10:05
183F:推 dice456:原PO好人! (發卡) 08/01 10:19
184F:推 Morrislakbay:你也有有被小芬告過啊xd 08/01 10:31
185F:推 Anzar:在lol遊戲裡面被辱罵的話,直接說要告,屁孩就會嚇到閉嘴了 08/01 10:48
186F:→ Anzar:因為屁孩普遍無腦,不需要真的浪費人力物力去提告,很有用喔 08/01 10:49
187F:推 pccheni:訟棍的id可以設定自動發光嗎? 08/01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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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F:推 zealone:push 08/01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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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F:→ season002:一群毫無良知的垃圾,真是不怕報應 08/02 14:42
202F:→ kondoyu:我看到好想吐喔 08/03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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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F:噓 turbulent:看到season002大嬸的推文我真是噗的一聲笑了出來 08/03 23:40
205F:噓 turbulent:你這樣一而再再而三的毀謗別人都不怕有報應了 08/03 23:41
206F:→ turbulent:別人怎會害怕呢?呵呵 08/03 23:41
207F:→ fun5566:以下這個也可以提告吧,是吧? 有看到的人. #1Jpzl_lN (Goss 08/04 01:20
208F:→ fun5566:噓 abcd5566:這篇應該列退了 他很多相關文章標題與內文不 08/04 01:21
209F:→ fun5566: 符 版主別睡 07/24 00:02 08/04 01:22
210F:推 BRANFORD:補回來,又有大師現身了,大家小心。 08/04 01:52
211F:推 johnny9667:推 08/04 01:54
212F:推 tenka92417:植物系大師還是河流系大師啊 08/04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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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F:→ turbulent:真好奇你跟我看到的其他女性鄉民比起來 08/04 15:51
235F:→ turbulent:是否有過之而無不及!呵呵 08/04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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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F:→ season002:你是想跟蹤我還是砍我啊? 08/04 16:07
239F:推 turbulent:單純覺得你自己都不怕有報應了,還敢說別人很不 08/04 16:08
240F:→ turbulent:可思議 08/04 16:09
241F:→ turbulent:而且說要去彰化看你這位李大嬸又怎樣 08/04 16:10
242F:→ turbulent:你有疑問嘛?去彰化看你當然也是到法院看你啊呵呵 08/04 16:15
243F:→ turbulent:怕被砍甘我屁事啊?你是得罪多少人啊?怕被砍!呵呵 08/04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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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F:→ turbulent:當成你家的廚房也可以哈哈哈哈 08/04 16:19
247F:推 saluy:倆位有私怨請私信或水球好嗎?不要在這篇底下吵架,謝謝 08/04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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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F:→ Kyosera:贈節 應該要 捅這阿斗辣 才對 .. 08/05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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