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aomi (鴒)
看板Gossiping
標題[爆卦] 高雄小港連環姦殺婦女殺手案
時間Mon Nov 4 19:47:52 2013
第一次在八卦PO文請多包涵
我是幫朋友代PO
因為他的權限不夠
以下轉述朋友的話
並附上有人替受害者所做的影片
-----------
這件事情是母親的朋友那邊所發生的
母親的朋友已經全力協助影片中的受害婦女已久
但是因為案情始終被吃在最下層
(從警局和醫院就開始被吃案)
所以沒辦法讓這件事情獲得上層重視
希望能夠透過群眾的力量讓這件事情公諸於世。
------------
影片
(內有一些事後傷口的畫面)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hs-n6JcvEY
受害方想尋求幫助但不知道從何做起
目前朋友已經向蘋果投訴
在這裡也希望能藉網友的力量
讓這件事情受到關注
拜託大家了
如果有問題可以提出
我也會代為詢問跟回覆
這是朋友剛剛給我的
關於文中他母親的朋友的FB
可以經由這裡聯絡上受害者
http://goo.gl/9yajdl
另外這是朋友的噗浪文章
http://www.plurk.com/p/jd9c5k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9.218.121.50
1F:→ Aprildie:.. 11/04 19:48
2F:推 kkabcd: 11/04 19:48
3F:→ strike519:政府到底在做什麼?? 11/04 19:48
4F:推 dWoWb: 11/04 19:48
5F:噓 gox1117:高雄幹什麼吃的 11/04 19:48
6F:→ Metallicat:勿忘YA神 11/04 19:48
7F:推 OrzJ:幫高調 11/04 19:48
8F:推 totogood:OMG 11/04 19:48
9F:推 ssnlee:呃... 11/04 19:48
10F:推 rocfrank:不是我做的 真的! 11/04 19:49
11F:推 z83420123:幫高調 11/04 19:49
12F:推 issac10383:不會找立委嗎?po文有用? 11/04 19:49
13F:→ DASHOCK:最好查證再發 11/04 19:49
14F:推 qn: 11/04 19:49
15F:推 rickcoo:莫忘督哥 11/04 19:49
16F:噓 hellogym:白X才會相信這個 11/04 19:50
17F:推 kusoman: 11/04 19:50
18F:推 Civan:哇靠!這麼驚悚的案件也能被吃下壓下來?? 11/04 19:50
19F:→ diebird5566:先給箭頭 怕是KMT來抹黑高雄 11/04 19:50
20F:噓 chimeptt:這麼嚴重的事 是怎麼被壓下的 一點風聲都沒有=.= 11/04 19:50
21F:推 boj10131013:八年遺毒 11/04 19:50
※ 編輯: hanaomi 來自: 49.218.121.50 (11/04 19:51)
22F:推 wowowo60:找民代 11/04 19:50
23F:推 awesomeSS66:先高調 等真相 11/04 19:50
24F:推 limitex:靠北 11/04 19:50
25F:推 EEERRIICC:這麼嚴重的大事會被壓? 11/04 19:50
26F:推 dragoni:不太可能吧 11/04 19:50
27F:噓 shine32025:你是戒嚴時期 11/04 19:50
28F:噓 Metallicat: YA神宛在 勿忘督割 11/04 19:50
29F:推 AngelNo13:連環姦殺被吃案? 我不太相信 11/04 19:51
30F:推 globalize:樓上 有可能的 如果他爸爸是名人的話... 11/04 19:51
31F:噓 panzerbug:這種我常收到ㄟ,外星人控制他之類的 11/04 19:51
32F:推 ferocious:先高調在看 11/04 19:51
33F:推 bill0205:幫高調 11/04 19:51
34F:噓 kclvpc:這種案件會壓下來? 這裡是台灣 不是其他國家 11/04 19:52
35F:→ rocfrank:好了! 據查是外勞所為 已全力通緝中 結案!!! 11/04 19:52
36F:噓 livewater:如果造假的話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喔 11/04 19:52
37F:噓 a0931884572:可是瑞凡 根本沒有裸奔罪 11/04 19:52
38F:→ shine32025: 有沒有網路造謠 然後被抓的 除了便當姐 還有誰? 11/04 19:52
39F:→ tjtjtj:警察如果吃案,直接找高雄地檢,不是比較快 11/04 19:52
40F:噓 tagso:看不懂.... 11/04 19:52
41F:噓 season002:抱歉 我不太相信這種事會壓得下來 11/04 19:52
42F:推 a51062004:你在拍痞子英雄喔..... 11/04 19:52
43F:噓 nksm:樓下你相信嗎?至少我感覺不出來是真的 11/04 19:53
44F:噓 z83420123:看到那FB之後決定噓回來 11/04 19:53
45F:噓 Microscft:如果只有圖片 和 字 做成影片是在浪費大家時間 11/04 19:53
46F:推 hihi29:台灣那麼小 這種事情怎麼壓下來.. 11/04 19:53
47F:→ karen71014:觀望 11/04 19:53
48F:噓 opces:連環姦殺............= = 11/04 19:53
49F:→ zyxcba5:等晚一點來拔草看風向 再決定是真是假 11/04 19:53
51F:→ piyobearman:迷姦都壓不下來了 姦殺實在很令人難以相信 11/04 19:53
52F:→ livewater:這篇講得不清不楚,人事時地物,至少這五樣都得列出來吧 11/04 19:53
53F:推 billyyeh:這年頭還有連環殺人~警察卻不敢辦的案子?? 11/04 19:53
54F:噓 sendicmimic:如果你造謠,危言聳聽,可是要付法律代價的喔。 11/04 19:54
55F:噓 djyunjie:懷疑耶 這算大案 壓的下來????? 台灣有到這麼糟嗎 11/04 19:54
56F:推 hhhhomerun:影片可以只放重點嗎 太多字根本懶得看................ 11/04 19:54
57F:→ Microscft:不管真假 看到這種刻意把圖片和字做成影片小妹就不爽 11/04 19:54
58F:推 natanicole:幫推 11/04 19:54
59F:噓 rickcoo:既然死這麼多人、怎麼可能壓得下來。你真的是在台灣嗎 11/04 19:54
60F:噓 xuptjo:不知所云 11/04 19:54
61F:→ season002:如果說這案子都壓得下,那洪仲丘案也不會爆發 11/04 19:54
62F:→ kclvpc:爸爸是名人就壓? 這裡又不是中國 11/04 19:54
63F:噓 shadowdio:我家附近耶好恐怖 深夜來去買零食壓壓驚 11/04 19:54
64F:噓 wowowa: 11/04 19:54
65F:噓 newrocco:嗯.....不太相信這種事敢吃案....連環姦殺?? 11/04 19:54
66F:→ l68726872:先箭頭 真的有 台灣記者早就挖出來報了... 11/04 19:54
67F:推 SoFanCy:高雄人真狠 11/04 19:54
68F:→ eiw123:大家都忘了 油品都可以吃成這樣了 這算小事情吧 11/04 19:54
69F:噓 nicklee0921:後面越來越唬爛 11/04 19:54
70F:→ livewater:受害者是誰? 在哪裡.何時發生的? 向哪間警局報案? 11/04 19:55
71F:→ JaXD:根本就不可能~~~ 11/04 19:55
72F:→ season002:你幫朋友代PO前也先想一想 11/04 19:55
73F:→ shine32025: 看FB 是修道中人? 11/04 19:55
74F:→ newrocco:如果是真的 警政署長 刑事局長恐怕要出來開記者會說明了 11/04 19:55
75F:噓 milicic2103: 11/04 19:55
76F:噓 q77iouoi:我不信 11/04 19:56
77F:→ ttyyoop2003:...........這年頭............. 11/04 19:56
78F:噓 minoru04:你要跟你朋友一起去說明案情了喔 11/04 19:56
79F:噓 wowowa:假車禍騙錢還比較有可能 這我不相信 11/04 19:56
80F:噓 ahwo:我不信 11/04 19:56
81F:噓 issac10383:警察請精神病院好像沒誤判誒… 11/04 19:57
82F:推 JCS15:我不信 但高調 11/04 19:57
83F:→ uless:明天可能就有記者去追了 不過我看這影片 我是不信有這種事 11/04 19:57
84F:噓 livewater:文PO了就不管是嗎? 那好,上次便當文事件的下場 11/04 19:57
85F:噓 newrocco:看了那個FB以後 更堅決我按噓的決心了 11/04 19:57
86F:→ comsu:@@ 11/04 19:57
87F:噓 a98756538:可以拍成電影了 11/04 19:58
88F:噓 gn005066:造謠 11/04 19:58
89F:推 Basket0205:高雄 不意外 11/04 19:58
90F:推 momogi1105:證據咧? 11/04 19:58
91F:→ livewater:造謠都不用負責? 11/04 19:58
92F:推 rickcoo:還是你是來釣魚的 0口0||| 11/04 19:58
93F:→ fang314:??? 11/04 19:58
94F:噓 a0931884572:而且一句才說被"姦殺" 下一句又說送醫被禁錮 11/04 19:58
95F:噓 snowgod:上了蘋果東森中天TVBS後再來說吧 11/04 19:59
96F:噓 piyobearman:FB內容亂七八糟ㄟ 你是不是來釣魚的阿 11/04 19:59
97F:推 babka:感覺好不單純,但沒證據呀 11/04 19:59
98F:→ livewater:搞不好真的是來釣魚的... 11/04 19:59
先說我不是來釣魚的
我沒事不會拿本尊帳號來開玩笑...
那個FB會受到質疑其實我也知道
但那是剛剛朋友去要到的聯繫方法
可以透過那位唐先生連繫到受害人
裡面也有一些跟案件有關的圖片
所以才趕快補上來
※ 編輯: hanaomi 來自: 49.218.121.50 (11/04 20:04)
99F:→ momogi1105:肢解跟劃傷動脈差很多 而且人沒死不叫姦殺吧 11/04 20:00
100F:→ livewater:講造謠會被告嗎? 11/04 20:00
101F:噓 a98756538:看了那個FB 應該是個9.2 11/04 20:00
102F:噓 Combatant:嗯哼? 11/04 20:00
103F:噓 Plumpy:出來面對 11/04 20:00
104F:噓 season002:不得不跟你說,光看FB那種講話方式,我就不信了 11/04 20:01
105F:→ PUTOUCHANG:勿忘督訝 11/04 20:01
106F:噓 l68726872:PO了就丟著不管 只能噓了 11/04 20:01
107F:噓 cwind07:最好壓的下來 台灣媒體搶新聞搶到瘋 你不給報還不爽勒 11/04 20:02
108F:→ dunhilln:這是從印度語翻成繁中的案例嗎? 11/04 20:02
109F:推 crossover103:扼....精神科.....恩.....這種個案很多啊..(妄想型) 11/04 20:02
110F:→ dunhilln:真是巧 印度也有個地方叫高雄阿 11/04 20:02
111F:→ marywen:被殺的是哪些人?只看到一個殺人未遂 11/04 20:02
112F:噓 abcd0:搞啥啊 11/04 20:03
113F:推 season002:XDDD 這跟督割差了十萬八千里 因為完全不像真的啊 11/04 20:03
114F:噓 l68726872:2連噓 11/04 20:04
115F:噓 lookyour:免洗FB,要是真的麻煩PO在本尊 說不定有妹會加 11/04 20:04
116F:→ r1239386:小心推文阿 小心釣魚~~ 11/04 20:04
117F:噓 dogdogbus: 離譜到不像真的 11/04 20:05
118F:噓 milicic2103:那個FB...... 11/04 20:06
119F:噓 lf9nettw:fb 11/04 20:09
120F:推 DongRaeGu:XDDDDDDDDDDDDD 11/04 20:10
121F:噓 minoru04:你最好再問清楚 然後想清楚 真的造謠被請去不是認錯就好 11/04 20:10
122F:噓 willie1987:FB完全就是免洗 11/04 20:11
123F:噓 lf9nettw:在需一次 11/04 20:11
124F:→ greedypeople:最好真有其事壓得了啦 無言...... 11/04 20:11
125F:噓 EdmundLi: 相信很快會看到道歉文 11/04 20:12
126F:→ dear0804:不敢點 傷口是很可怕的嗎 11/04 20:12
127F:噓 sa0128:Fb看起來好怪.. 11/04 20:12
128F:→ EdmundLi: 點吧 根本沒可怕的傷口 11/04 20:13
129F:推 DongRaeGu:你可能不知道非自然死是要檢察官相驗的 不是醫院開死亡 11/04 20:14
130F:噓 mo1113:你說FB有一些跟案件有關的圖片 完全沒有阿 11/04 20:14
131F:→ DongRaeGu:證明就結束 醫院有刀傷死者卻不通報檢警的機率為零 11/04 20:15
132F:→ hihi29:FB一看根本是9.2% 11/04 20:15
133F:→ DongRaeGu:FB哪裡看出是9.2%? 11/04 20:16
134F:→ EdmundLi: 被M起來了 不能刪摟 PO文前自己要求證清楚 11/04 20:16
好的,謝謝提醒
關於FB的事情因為我是趕著轉上來
所以裡面的內容在發之前我還沒確認
是朋友轉給我貼的
剛剛我有去確認內容
的確沒有關於案情的陳述
單純只是一個聯絡管道而已
很抱歉誤導了各位
我知道看起來超免洗
我自己也覺得很像免洗
但因為不管是受害方還是FB的主人
都對電腦很不熟悉
為了想討一個公道才努力做了這些
影片中的照片確實都是由被害者提供
另外這位受害的陳女士並"沒有死亡"
所以案件確實是殺人未遂並非姦殺
沒有先查證就直接貼上影片的標題做為文章標題
這點我很抱歉
另外因為我是代PO
所以有些問題我沒辦法很快速做出回應
這點還請各位能多包涵
※ 編輯: hanaomi 來自: 49.218.121.50 (11/04 20:24)
135F:→ Rissu:真的不太像 本小魯蛇在小港地區上班 完全沒聽說過 11/04 20:17
136F:→ hihi29:點相簿啊 11/04 20:18
137F:噓 MKSIN:影片是看得出甚麼鬼??? 還牽扯到政治..造假也造的像一點 11/04 20:19
138F:噓 koreawargod:.................................................. 11/04 20:20
139F:噓 TurtleKM:影片內容有點太扯 11/04 20:20
140F:噓 MKSIN:這根本免洗FB....這也信 扯 11/04 20:21
141F:→ Rissu:不過小港區敦親睦鄰政策頗好 每個月都有補給品 11/04 20:22
142F:推 duelaylomo:這種事在現在這年代要壓的下來,兇手後台是要有多硬? 11/04 20:22
143F:噓 koreawargod:壓的下來的話..除非兇手的老爸是美國總統才有可能 11/04 20:24
144F:噓 SoGaBeHa:有點可怕 小妹家住小港 11/04 20:26
145F:噓 beryll:缺少很多證據 影片製作不難 11/04 20:29
146F:噓 MKSIN:沒姦殺那請問有連環嗎??? 11/04 20:32
這邊附上朋友的噗浪
如果有甚麼質疑的話可以直接詢問他
http://www.plurk.com/p/jd9c5k
這邊我也會繼續看有沒有甚麼問題
※ 編輯: hanaomi 來自: 49.218.121.50 (11/04 20:35)
147F:→ kents1201:有人想被告嗎? 11/04 20:33
148F:→ hanaomi:我只是個平凡小魯蛇 不想被告QQ 11/04 20:38
149F:推 duelaylomo:又姦殺又送醫縫合傷口還住院然後又分屍的 11/04 20:40
150F:→ duelaylomo:報案三聯單又是殺人未遂,連環然後被害者又只有1人 11/04 20:41
你的疑問也是我的疑問
所以剛剛我有跟朋友確認過了
受害者確實存活下來
所以的確是殺人未遂
連續犯案的問題我也有提出
但還沒有得到回應QQ
151F:噓 mmes:馬英九還我牛 11/04 20:41
※ 編輯: hanaomi 來自: 49.218.121.50 (11/04 20:45)
152F:噓 fantasy043:扯 我是高雄人 11/04 20:43
153F:→ kclvpc:有肢解代表已經有死人了 11/04 20:43
154F:→ mmes:你的朋友是指沒見過的網友嗎? 還是認識很久的朋友。 11/04 20:48
155F:→ hanaomi:是網路認識 見過面 交情也有一段時間了 11/04 20:49
156F:推 season002:這世界有很多精神病患者,也有很多精神病患者不知道自己 11/04 20:56
157F:→ season002:患了精神病 11/04 20:56
158F:噓 toya123: 11/04 20:56
159F:→ Yie: 11/04 20:59
160F:噓 e8809:...這看起來比較像是精神有些問題的 沒查證就亂傳 11/04 21:02
※ 編輯: hanaomi 來自: 49.218.121.50 (11/04 21:06)
關於連續犯案的問題
從朋友那裏得到的回應是
因為同時有兩個案件的犯案手法類似
另一位受害者是余小姐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3889220464
她現在FB上的陳述都是關於台南的事件
這是她第二次受害
第一次是發生在小港
而犯案的警員後來被調職到台南
余小姐便追到台南去
之後在那裡二次受害
※ 編輯: hanaomi 來自: 49.218.121.50 (11/04 21:18)
161F:→ sa0128:很耐心的看完余氏的文章,不知所謂. 11/04 22:39
162F:→ sd810305:洪平路在小港算是主幹道之一,兩旁也有民宅,尼的案發點 11/04 22:56
163F:→ sd810305:還在派出所附近,沒有大聲呼救嗎= = 11/04 22:57
164F:→ starts:剛好我有認識的在漢民派出所 轉給他看一下 11/04 23:08
165F:噓 hlet: 11/04 23:22
166F:噓 hhenry666:怎麼可能 新聞最喜歡報的 11/04 23:57
167F:→ boogieman:你最好有證據 不然一定會被警方告你污辱公署 11/05 00:08
168F:→ siamese:我住公園附近那麼久= =頂多看過吸毒混混.跟遊民 11/05 00:54
169F:噓 Bluebear:言論自由不包括造謠 11/05 03:37
170F:噓 anselhsuen:都這麼大了不要看到什麼就急著當正義人士散播 11/05 14:15
171F:噓 JOJOJIMJIM:推樓上 真的是一點判斷能力都沒有耶 11/05 19:04
172F:噓 oopshere:之前就看過了一樣的文章 Fb帳號是其他的= = 11/06 00:24
173F:推 HDanny: 看吧 藍白執政隨機砍人在八卦根本不會爆 220.133.182.75 03/26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