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XXXGAY (我老公是張孝全!)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網路訟棍族「釣魚」 挑釁網友索和解金
時間Mon Nov 4 10:22:42 2013
※ 引述《RedCarRet (天長地久)》之銘言:
: 一名網友上周被台大批踢踢論壇的網友控告公然侮辱,一問之下竟發現同時有卅多名
: 網友也挨告,逼得版主在論壇上公告,提醒網友「不要被網路訟棍釣魚!」並舉例,
新聞有提到我耶 XDDDD
: 有網友只回說「你是奧客!」或「你算哪根蔥?」就被告涉嫌公然侮辱。
網路訟棍標準作業流程:
1.先註冊幾十個PTT帳號。
2.先開出分身一號去某個版發引戰文。
3.標題內容可以是......
『少年拍的奇幻漂流超難看,一個印度人和老虎在打架而已』
『士林夜市的某家牛排超級難吃,女工讀生沒奶又沒氣質』
『馬英九才是王道,阿扁除了貪汙什麼都不會』
(以上全部都是舉例,如有雷同一定是巧合!)
4.接著開出分身2.3.4.5號出來,在推文內謾罵分身1號,藉此炒熱氣氛。
5.鄉民路過看到那個多人在罵,就順手推一下文罵兩句。
『這部電影智商要夠高才看得懂』
『你好奧客唷』
『白癡馬迷』
(沒錯,你推這種程度的推文就會被告了)
6.大約2~8個月後,鄉民就會收到警察局的筆錄通知書。
長這個樣子:
http://ppt.cc/aACC
(我上個月去信義分局做筆錄順便打卡當紀念)
7.網路訟棍在哪家警察局報案,不管你住在台灣的哪裡都得跑去那家警局作筆錄。
8.接著網路訟棍會寄信跟你提和解,和解金通常在1~2萬左右。
(據說有殺價的空間 XD )
9.如果你不肯和解,沒多久就會收到傳票。
長這個樣子:
http://ppt.cc/v497
(這是我上週收到的,當八卦版主十個月被告三次)
10.網路訟棍靠這種無差別攻擊,看看能不能告到.....
『路途遙遠的』『上班沒辦法請假的』『怕事怕麻煩的』『學生族群的家長願意和解』
這幾種類型很容易就願意跟他和解。
11.最後,置底公告和本篇新聞的推文內都有不少網路訟棍出沒,請各位千萬小心。
--
【六百萬深情告白】
1F:推 chenflower:XXXXGAY到底帥不帥呀?好想看看喔0.012/18 05:06
3F:推 morrischen2:我戀愛惹 ++我的菜12/18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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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92.42
4F:噓 success0409:第三點人物舉反了 11/04 10:23
5F:推 season002:7.原告都不去作筆錄了,被告也可以不去 XD 11/04 10:24
6F:推 GayBar:我愛你 11/04 10:24
7F:→ poca777:喔喔....知到了 11/04 10:24
8F:推 WeasoN:五樓訟棍媽應告 11/04 10:24
9F:→ season002:8.我收過很多次站內信說要告的,不過和解的倒是一封都沒 11/04 10:24
10F:→ WeasoN:住金門跟其他離島的訟棍潮爽的 11/04 10:25
11F:推 johtom811113:五樓自爆 11/04 10:25
12F:→ season002:看來和解信也是看人發,4X看起來就很有錢 11/04 10:25
13F:推 ssnlee:小芬的起手式是:阿扁才是王道,馬英九什麼都不會。 11/04 10:25
14F:推 SpringOcean:實用推 11/04 10:25
15F:→ ev331:其實這都是我一開始看什麼都砲 狂妄的要死的砲法 以前智障 11/04 10:26
16F:推 IkariD:某個版有包括八卦嗎? 11/04 10:26
17F:噓 crassus7217:你是PO裸照被告恐怖連結吧 11/04 10:26
哼哼哼!!!
crassus7217你最好在推文內推『XXXXGAY是八卦版最帥的版主』
不然八個月後等著收我的傳票(叉腰)
18F:→ ev331:好像沒這麼多 11/04 10:26
19F:推 ctx705f:5F原來就是妳 11/04 10:27
20F:推 realmd:我對第7點有疑問? 如果告你的住澎湖,難道要飛過去 ? 11/04 10:27
21F:→ kgb1019:那他告失敗會怎樣 被告的人可以提出賠償嗎? 11/04 10:27
22F:→ XXXXGAY:當然有包括八卦版呀....... 11/04 10:27
23F:推 bigbear2007:哇塞, 好帥氣 11/04 10:27
24F:推 season002:有自信的話,你可以不要去作筆錄 11/04 10:27
25F:→ awawboy:我的經驗是直接收到傳票 然後訟棍不敢出庭 11/04 10:28
26F:推 cityport:三張犁派出所耶,被豪宅告嗎 11/04 10:28
27F:推 WeasoN:看看嘉義雞肉飯 不爽可以不要去吃啊 11/04 10:28
28F:推 antonny:推啊~~ 打卡那張照真銷魂 四叉貓是清流 11/04 10:28
29F:→ awawboy:檢察官跟我說 沒我的事了 (後來聽說檢察官強制拘提訟棍) 11/04 10:29
30F:推 success0409:可以要求賠償 走民事 再花一堆時間 11/04 10:29
31F:推 HermesKing:XDDDDDDDDDDDDDD 11/04 10:29
32F:→ season002:我倒是不覺得他"不敢",而是本來就告來玩的,他根本沒必 11/04 10:29
33F:→ kgb1019:那你的車票錢自己吞嗎 還是可以叫他出 11/04 10:29
34F:推 lanucelot:不去作筆錄會怎樣? 11/04 10:29
35F:→ season002:要跑這趟 11/04 10:29
36F:→ cityport:不過4X是因為自己有推文被告還是... 11/04 10:29
37F:→ awawboy:我變成 對方撤案?.故不起訴..... 11/04 10:29
38F:→ success0409:車票自己要出 這是義務 他頂多賠上班被扣薪的錢 11/04 10:29
39F:推 daemonshadow:就少了個筆錄 很不方便 11/04 10:30
40F:→ season002:不會怎樣,警察會直接把案子往上送 11/04 10:30
41F:→ awawboy:我倒是出庭了三次 對方一次都沒出庭 11/04 10:30
42F:→ awawboy:我說的事實很明確 因為那天桶二沒有那個成交價 11/04 10:30
43F:→ season002:甚麼爛案件還要出庭三次 11/04 10:31
44F:→ awawboy:他說他買一千張.....@@ 11/04 10:31
45F:推 lanucelot:不出庭會被警車上銬帶走嗎.. 11/04 10:32
46F:→ season002:不過如果開到三次庭這麼多,他出庭的話,你可能就糟了 11/04 10:32
47F:→ season002:會唷 雷瑟琳啊 11/04 10:32
48F:推 TWTRubiks:ptt好可怕,害我都不敢在推文 11/04 10:33
49F:→ awawboy:如果是被告 你不出庭 若對方提供事實足夠 你可能直接被判 11/04 10:33
50F:推 johnny3:建議站方可以封他們帳號 11/04 10:33
51F:→ awawboy:沒阿 我去的第一次就是等於做筆錄 因為警方沒找我 11/04 10:33
52F:推 daniel229:推好文 11/04 10:33
53F:→ awawboy:而對方只有斷章取義挑我某句 提告 11/04 10:34
54F:推 Mondesi2006:可以註冊那麼多帳號?? 11/04 10:34
55F:→ lanucelot:我很好奇訟棍開地圖砲都不怕遇到壞人嗎? 流氓之類的 11/04 10:34
56F:推 Karter:我可以去莒光島的警察局報案嗎? 11/04 10:34
57F:推 Kreen:專業,會遇到告人結果被打的嗎? 11/04 10:34
58F:→ awawboy:我跟檢察官說 他說他桶二當天進貨一千張 但當天全國無此筆 11/04 10:34
59F:推 vi000246:所以只要去警局說要告就好 其他的都射後不理? 11/04 10:34
60F:→ awawboy:檢察官他會去調......SO 結果當然是那天沒那筆 11/04 10:35
61F:推 season002:可惜還沒有,流氓怎麼都不出現呢 11/04 10:35
62F:噓 zxcvbbb:不必po你的照片好嗎? 11/04 10:35
63F:推 crazysinger:XDDDDDDDDDDD 11/04 10:35
64F:→ bugmens:所以原告都可以不出庭,在家等收和解金 11/04 10:35
65F:推 soramoe:對方斷章取義 被告又沒去 這樣要看法官英不英明了? 11/04 10:35
66F:推 danceking:好文推推~ 沒被鄉民告過,別說你上過PTT(挺) 11/04 10:36
67F:→ awawboy:檢察官說 若當天確有這筆交易 我就死定了....xd 11/04 10:36
68F:推 ECZEMA:7. 這點前面有人說 不一定 11/04 10:36
69F:推 webber123:請問筆錄沒去會怎麼樣嗎? 11/04 10:36
70F:→ smalltwo:其實..警察去做筆錄很正常.但是要不要起訴還得看檢察官 11/04 10:37
71F:推 wwe2646162:XDD 好文推 11/04 10:37
※ 編輯: XXXXGAY 來自: 61.64.92.42 (11/04 10:38)
72F:→ smalltwo:和更之前書記官召開的詢問~~~ 11/04 10:37
73F:→ smalltwo:有人堅持提告的話警察就得發個通知要你來說明 11/04 10:37
74F:推 fcueeman:『XXXXGAY是八卦版最帥的版主』 無庸置疑!!!!!!! 11/04 10:37
75F:→ SuperUp:連奧客都會中獎呦!那說澳洲來的可以嗎? 11/04 10:37
76F:→ season002:不會怎樣 11/04 10:37
77F:→ power7:是檢察事務官的詢問 書記官只負責打字 11/04 10:37
79F:噓 rocfrank:我愛4X貓的屁股 翹翹地 好迷人唷!!! 11/04 10:38
80F:推 rickcoo:優質好文、給推 11/04 10:38
81F:推 jokem:優文 11/04 10:38
82F:推 vvus:原來職業釣客這麼馬英九 11/04 10:39
83F:推 milkyway168:到後面其實可以移到當地審理喔~不用每次都跑報案地!! 11/04 10:39
84F:推 ECZEMA:我有疑問欸 那像不受台灣法院管轄的26 不就可以罵爽爽 11/04 10:39
85F:→ newfolder:反過來講 你也可以罵26罵爽爽啊... 11/04 10:40
86F:→ rocfrank:提醒大家一點 要罵的爽 請找標題為[新聞]或4X貓的發文 11/04 10:40
87F:推 st90513:4X帥死了 <-會被告嗎? 11/04 10:40
88F:→ rocfrank:他不缺錢 不混無聊到跑去當訟棍的 11/04 10:41
89F:推 awawboy:若是IP是海外26或是滯洋台人(查無身分)那也拿他沒辦法 11/04 10:41
90F:→ q3810:自己是私心希望有幾個討人厭的ID可以被這訟棍好好警示懲罰ww 11/04 10:41
91F:→ awawboy:滯洋台人若能由IP找到身分 一樣可以被告的 11/04 10:41
92F:推 gericc:不知道排骨酥湯那個算不算.. 11/04 10:42
93F:推 akway:就像假車禍一樣 小心踢到鐵板阿 遇到大尾就知道了 11/04 10:42
94F:推 rickcoo:Hanzawa: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加倍奉還!!! 11/04 10:42
95F:→ rocfrank:還有 希望板主看到某些訟棍發文 請用 m 示警 好嗎? 11/04 10:43
96F:推 lonelynight:有人為了想見你一面 故意罵你 會被告嗎 11/04 10:43
97F:→ rocfrank:馬英九如果提告 八卦板一半的板友都要在北檢前網聚了 11/04 10:44
98F:推 DASHOCK:四叉貓真的很優質 11/04 10:45
99F:推 srmember:やられたら、倍返した。 11/04 10:45
100F:推 vvus:少在那馬英九了 11/04 10:45
101F:→ danceking:有能力一次買1000張桶二的 會請不起律師嗎?囧 11/04 10:45
102F:推 DALUGI:專業心得文XDDDD 11/04 10:46
103F:推 F5:這部文章智商要夠高才看得懂 11/04 10:46
104F:推 funkyseven:看到帥氣的警察哥哥們有沒有很高興啊? 11/04 10:46
105F:推 tokyoto:針對第二點 利用分身引戰 若這狀況愈來愈多的話 是否要考 11/04 10:47
106F:推 orz9573:優質版主 11/04 10:47
107F:推 stevo8968:吃飽撐著開分身釣魚 真的魯到不能再魯了 11/04 10:47
108F:→ tokyoto:慮開啟推文顯示IP?以增加他利用多帳號反串的難度 11/04 10:47
109F:→ xrays:我很好奇 如果不和解 真的也要賠錢嗎 11/04 10:48
110F:推 Dirk0001:聽說網路訟棍的父母被車撞死,小孩跳樓自殺 呵呵呵 11/04 10:48
111F:→ ptttrk:我戀愛了 11/04 10:48
112F:推 VVizZ:這樣在金門起訴的應該最好賺 11/04 10:48
113F:→ xrays:如果有時間 跟送棍鬥到底 也不會輸吧 11/04 10:49
114F:推 srmember:推! 可以考慮開放推文的IP顯示 11/04 10:50
115F:推 vickyshan:馬英九要告的話,全台警察系統會癱瘓吧,光是作幾萬人的 11/04 10:50
116F:→ DASHOCK:那些人應該要列不受歡迎用戶 比廣告王還惡劣 11/04 10:50
117F:推 paquin1019:提醒一下,警政署單一窗口,就近派出所就必須幫你做筆錄 11/04 10:50
118F:→ vickyshan:筆錄就不知道要做幾個月了XDXD酒駕強盜吸毒案都不用辦了 11/04 10:50
119F:推 n790321:搞到人人都不敢推文 也真是無言 法律整個被濫用 11/04 10:51
120F:推 ToGoBack:推 11/04 10:51
121F:推 TDKnight:還有分身來炒熱氣氛喔XD 專業 11/04 10:51
122F:推 success0409:其實馬英九還是很寬宏大量的 懂不?y 11/04 10:51
123F:→ musie:個人資料不要留真的,用vpn上網..就算警察想找也很難找 11/04 10:51
124F:→ vickyshan:筆錄真的可以在就近派出所做嗎?辜狗好像沒辦法? 11/04 10:51
125F:推 andan:好文推一個! 11/04 10:51
126F:→ vvus:少在那馬英九了 11/04 10:51
127F:推 daemonshadow:success0409的文怎麼自刪了? 11/04 10:52
128F:推 venroxas:好恐怖喔 一堆小釣手 11/04 10:53
129F:推 papawalk:馬告平民幹嘛,他是自願成為公眾人物,他根本看不上鄉民 11/04 10:53
130F:推 success0409:我有正事要忙 就像我講的 對方如果爽告的話 這一系 11/04 10:53
131F:→ papawalk:公眾人物要告的至少是媒體這種有影響力的 XDDDD 11/04 10:54
132F:→ success0409:列回文的都有機會中獎 11/04 10:54
133F:推 faye8626:推推推 11/04 10:55
134F:推 daemonshadow:我本來還想縮文章的說 11/04 10:55
135F:→ ghost008:這釣竿也蠻厲害的 都釣不斷 警詢筆錄可以就近做 11/04 10:56
136F:推 success0409:妳要告我喔 可以不要嗎 TAT 11/04 10:56
137F:→ ghost008:不過出庭就要在訴訟地的地方法院 11/04 10:56
138F:→ daemonshadow:怎麼跟前面的人說的相反 筆錄要到提告警局做 11/04 10:57
139F:推 vickyshan:如果筆錄也可以就近作,那其實是訟棍吃虧耶,做完筆錄 11/04 10:57
140F:→ vickyshan:申請轉轄,開庭就換對方來了@@ 11/04 10:57
141F:→ daemonshadow:之後可以移轉到自己(被告)所在地 11/04 10:58
142F:推 higameboy: 11/04 10:58
143F:推 dcoog7880:高級釣竿 不只能調禮於王 11/04 10:59
144F:推 vi000246:不知道被告的十幾人能不能集資請律師打官司 11/04 10:59
146F:→ vickyshan:做,之後提出提出移轉管轄 11/04 11:00
147F:→ ahw12000:四叉貓 你這淘氣的水箭龜 11/04 11:00
148F:→ vickyshan:跟上次法律鄉民跟我講的一樣@@ 11/04 11:00
149F:推 adern9:高調 11/04 11:00
150F:推 cowboy183:白癡馬迷 會被告?? 11/04 11:00
151F:推 vvus:會 11/04 11:00
152F:→ success0409:會 因為妳說她白癡 11/04 11:01
153F:→ vvus:可以罵他馬英九 但不能罵他白痴 11/04 11:01
154F:→ faye8626: ^^^^ 11/04 11:01
155F:推 aresa:好恐怖 11/04 11:01
156F:→ vickyshan:不過家教社那篇說現在似乎可以在當地做筆錄了 11/04 11:01
158F:→ vvus:請大家使用 馬英九 代替所有不好的形容詞 11/04 11:01
159F:→ vickyshan:無論如何,要記得開庭都可以不用跑到對方所在地了! 11/04 11:02
160F:推 tartrate:四叉貓我要幹死你 11/04 11:02
161F:→ vickyshan:罵馬英九的也有被告阿,不過那個案子不知道是不是炒新聞 11/04 11:03
162F:噓 riseball:紅明顯 那最後你有給錢嗎? 11/04 11:03
163F:推 elelin2534:請問應該去筆錄嗎?完全不知何事收到傳票 11/04 11:03
164F:推 youGG:聽路人說當網路訟棍的會全家死光 好可怕XDDDDDDD 11/04 11:04
165F:推 davidbright:...真的是有一堆沒事找事做的人,惟恐天下不亂 11/04 11:04
166F:推 matthew531:以後罵人要罵馬英九 因為如果告成功的話... 11/04 11:04
167F:推 vvus:同樣是罵馬英九也是有技巧的 像上面有人想釣魚 11/04 11:05
168F:→ matthew531:表示馬英九是法院認證XD 11/04 11:05
170F:→ vvus:某某:其實馬英九還是很●●的 這時別去反駁馬英九是不是● 11/04 11:06
171F:推 acer758219:高調推一下 11/04 11:06
172F:推 YCC:感謝! 11/04 11:06
173F:→ vvus:釣客快來告我 11/04 11:06
174F:推 ntpupu:推推 11/04 11:06
175F:→ vvus:職業釣客 你這馬英九 11/04 11:07
176F:推 yaya: 11/04 11:07
177F:→ vvus:為什麼你這麼馬英九 說啊 11/04 11:07
178F:噓 Skydier:教學文 11/04 11:07
179F:推 acexyz:板主好帥~ 11/04 11:08
180F:推 kshs920742:跟板主同鄉耶!!! 11/04 11:08
181F:推 BRANFORD:success0409那篇自刪好可惜 觀念很正確 可以讓狀況外的 11/04 11:09
182F:→ BRANFORD:趨吉避凶 11/04 11:09
183F:推 ian41360:現在罵四插貓最安全XDDDDDDD 11/04 11:10
184F:→ season002:他幹嘛要自刪 11/04 11:10
185F:推 ou123:感謝版主提醒 11/04 11:11
186F:推 excel5566:推一個 11/04 11:11
187F:→ season002:應不應該去作筆錄,要看你說了甚麼決定 11/04 11:11
188F:噓 success0409:就說我不想被告了齁......... 有被魯過啦 我感覺很煩 11/04 11:12
189F:推 laal:crassus7217:你是PO裸照被告恐怖連結吧 XSSSSSSSSSSSSSSSSSS 11/04 11:12
190F:推 kaorukoganei:境外IP有辦法被告嗎? 11/04 11:12
191F:推 piece1:板主跟我一樣心胸寬大..但我不是GAY 11/04 11:13
192F:→ season002:可是你那篇又沒說甚麼 11/04 11:15
193F:推 success0409:我被告那篇其實也感覺沒說啥 三個月後吃單 超爽 11/04 11:16
194F:推 integrated:推推推 11/04 11:16
195F:推 meowyih:XXXXGAY是八卦版最帥的版主 (疑? 為什麼是我要說?) 11/04 11:16
196F:噓 wwe2646162:紅明顯 請問那些小釣手都常都會回什麼讓人忍不住回嗆阿 11/04 11:17
197F:推 daki85421:法院 的地址 我之前天天經過呢(〞︶〝*) 真令人懷念 11/04 11:17
198F:推 fyrund:弑差貓 挖愛哩 11/04 11:19
199F:推 KingKingCold:之前有人跟我聯絡,他說他現在什麼都沒有了,老婆跑 11/04 11:20
200F:→ KingKingCold:了又失業,存款只剩幾千塊,他跟我說如果有人要告我 11/04 11:21
201F:噓 alcloth:紅的明顯 可是我上次是在大安分局做筆錄 11/04 11:21
202F:→ alcloth:警察是跟我說PTT主機在台大 台大屬於大安分局的管轄 11/04 11:21
203F:→ KingKingCold:或者說我故意被這ID釣到,只要傳票上面有告我的人的 11/04 11:22
204F:推 anecam:好帥喔 11/04 11:22
205F:→ alcloth:所以由他們受理耶! 是真的被告去哪報案就在哪嗎? 11/04 11:22
206F:→ alcloth:警察怎麼跟你講的不大一樣? 11/04 11:22
207F:→ KingKingCold:名字地址任何資料,他就準備....科科 11/04 11:22
208F:→ KingKingCold:所以敬告喜歡玩這種遊戲的人,你們小心不要惹到一無 11/04 11:23
209F:→ alcloth:而且我發現 只要你註冊資料亂填 警察應該就查不到你 11/04 11:23
210F:推 season002:啊你IP就不在台灣,太爽了,你之前被告就是這樣檔掉啦 11/04 11:23
211F:→ KingKingCold:所有的人,你們只是求財,不必把自己全賠了 11/04 11:23
212F:→ alcloth:當初警察找到我 也只是看我在PTT註冊的資料 11/04 11:23
213F:推 sapii:感謝四叉貓的分享唷~揪咪~ 11/04 11:24
214F:推 Monchestnut:實用 11/04 11:24
215F:→ alcloth:我看他們手上的資料頂多只能追查到 學校IP 不能知道是誰 11/04 11:25
216F:→ alcloth:用手機也無法追查到你的門號! 所以去的時候他會再三確認 11/04 11:26
217F:推 vickyshan:應該是註冊資料和發文的ip吧,如果註冊資料找不到,就會 11/04 11:26
218F:推 MarcLin:公然侮辱的追訴期是六個月,不可能八個月後才收到通知 11/04 11:26
219F:→ alcloth:你到底是不是這個帳號的使用者 這時找人頂替也行 11/04 11:26
220F:→ vickyshan:發文給提供上網的電信公司,叫他們提供你的資料 11/04 11:27
221F:→ season002:絕對可能,可能原告拖太久,可能警察拖太久 11/04 11:27
222F:→ vickyshan:我爸之前在論壇跟人拉賽也被告,但是衰小的是我也收到 11/04 11:27
223F:推 mrfreud:哪裡不可能....你真的懂告訴期嗎 11/04 11:27
224F:→ vickyshan:傳票,因為網路是用我的名字申請的= = 11/04 11:28
225F:推 success0409:...... 六個月底線去告 加上檢座處理時間 過六個月 11/04 11:28
226F:→ success0409:正常啊......... 11/04 11:28
227F:推 shikiDS:PUSH這篇 11/04 11:28
228F:→ vickyshan:我今年真的超衰= = 11/04 11:29
229F:推 Karter:幾萬塊就可以請人砍雙手了 訟棍都不怕遇到壞人喔 科科 11/04 11:29
230F:推 ct78645:我不敢罵嗜插貓了… 11/04 11:29
231F:→ success0409:給vicky姊拍拍 11/04 11:29
232F:推 alcloth:要罵人用學校IP就好 他無法追查到內部的虛擬IP 11/04 11:29
233F:→ alcloth:前提你的註冊資料要亂填 而且可以通過審核 11/04 11:30
234F:推 vickyshan:宿舍ip也可以逆推耶,因為有分配,但不知道警察知不知道 11/04 11:31
235F:推 xxxo001:推了 11/04 11:31
236F:推 alcloth:宿舍出去的都是同一條 他查不到 我當初也是在宿舍發文 11/04 11:32
237F:→ alcloth:只是他會查歷史紀錄 看你這個IP還在哪登入過 11/04 11:32
238F:→ vickyshan:無敵的應該是註冊資料亂填,然後在國外上網的XD 11/04 11:32
239F:→ alcloth:我有用手機上PTT的習慣 所以兩相對照 加上第一次被告太嫩 11/04 11:33
240F:→ vickyshan:是喔?可我看學校ip發文的文章,有些版友會在底下推, 11/04 11:33
241F:→ alcloth:就承認我是本人 其實回想起來 當初硬說不是 他也沒輒 11/04 11:33
242F:→ vickyshan:140.120.XX.QQ XX.QQ是幾舍或什麼系館的厚? 11/04 11:34
243F:推 ridewithwind:科科 所以國外推文就沒事囉? 11/04 11:34
244F:推 elfrose:第6點內有恐怖連結,慎入.. 11/04 11:34
245F:→ vickyshan:好像是可以逆推回去的,到時候同寢都GG XDXD 11/04 11:34
246F:推 MrDisgrace:只有牛排沒餐跟到!? 好險XD 11/04 11:34
247F:→ alcloth:那是那一整棟樓出來都是那個IP 內部用虛擬的他那邊沒資料 11/04 11:34
248F:推 lee988325:訟棍都是狗娘養的垃圾阿 好手好腳不工作專玩下三濫手段 11/04 11:35
249F:推 sutra:出來闖都是要還的... 11/04 11:36
250F:→ vickyshan:這我就不清楚了不過還是小心點好,搞到同寢都有是的話, 11/04 11:36
251F:→ vickyshan:會被室友公幹的XDXD 11/04 11:37
252F:推 timeboy:這種人超馬英九的 11/04 11:37
253F:→ sutra:有人記得之前棒球版版主告人事件嗎?後續怎樣都無人再提了 11/04 11:38
254F:推 ChrisAJ:他怎麼知道你住哪 11/04 11:41
255F:推 lau6m2002:推 所以以後要一起反串就沒事了XDD 11/04 11:42
256F:推 KeyFSN:\XXXXGAY/ \XXXXGAY/ \XXXXGAY/ \XXXXGAY/ 11/04 11:47
257F:推 alcloth:他都是看你ptt註冊的資料 想辦法先連絡到你 11/04 11:48
258F:→ ARodGodlike:@@! 11/04 11:51
259F:推 renya:罵四叉貓可以用身體來和解嗎? 11/04 11:57
260F:推 adm123:正解!!! 11/04 11:57
261F:推 youGG:逛街聽到路人說幾萬塊可以請人剁大拇指不用拿去和解好可怕 11/04 11:59
262F:推 widec:筆錄可以不用去啦,直接收傳票去開偵察庭就好(你不擔心的話 11/04 12:07
263F:→ widec:我上次被告,也懶得去作筆錄,直接去偵查庭,就不起訴了 11/04 12:08
264F:推 NicoRobin26:3P能不能和解阿 不能再高了 11/04 12:09
265F:推 sam352306:讚歐 11/04 12:09
266F:推 kanec:看4X長知識(诶?) 11/04 12:16
267F:→ wirefu:牛皮紙袋上好像是寫~~拓也哥~~ 11/04 12:17
268F:→ wirefu:原來拓也哥本名叫劉宇 很有意境的名字 很好阿 11/04 12:19
269F:噓 crassus7217:好拉~八掛版主你最帥拉~ 11/04 12:21
270F:推 lovelyu:這種故意的行為 可以反告他誣告嗎 11/04 12:26
271F:推 euphoria01:恩 這種故意引站的標題 以後看到一律不點了 11/04 12:33
272F:推 j155221:XDDD 11/04 12:40
273F:推 coldman519:優質 11/04 12:48
274F:推 fthufccqpk:反正有指名道姓暗喻都中吧? 11/04 12:52
275F:推 abucat:謝謝提供自身經驗 11/04 13:02
276F:推 pinkowa:優優優優GAYS 11/04 13:04
277F:推 anglee:我笑了, 帥氣 11/04 13:04
278F:推 linsmile:這種人被人砍我都不意外 11/04 13:07
279F:推 PTMY:都到警局還這麼冷靜的自拍 給推 哈哈我越來越愛你了(?) 11/04 13:13
280F:推 Tamama56:好文推 11/04 13:16
281F:推 szuwei0311:XXXXGAY是八卦版最正的版主 11/04 13:28
282F:推 CartmanEric:如果願意堅持的話, 訟棍必需跑到你家縣市的法院 11/04 13:33
283F:→ CartmanEric:作筆錄是跑到訟棍家的警局,但上法院後痛苦的是他 11/04 13:34
284F:→ CartmanEric:堅持一點,讓訟棍跑全台灣的法院 11/04 13:34
285F:推 sgorangeroad:第7點好像…? 11/04 13:39
286F:推 no5566:好賤 11/04 13:49
287F:→ no5566:4X貓辛苦了 11/04 13:50
288F:推 heavenkghs:辛苦了 11/04 13:55
289F:推 iamflash:四插貓我的菜 11/04 13:56
290F:推 mocca000:XXXXGAY是八卦版最帥的版主 11/04 14:00
291F:推 Asucks:秉公而論,四叉貓板主當的確實很不錯,值得給個讚! 11/04 14:12
292F:→ gsuper:之前朋友被開1w , 殺到3000 11/04 14:16
293F:→ gsuper:條件是不可告訴其他一起被告的人 11/04 14:16
294F:推 MisuzuXD:推 辛苦了 11/04 14:17
295F:噓 Derp:假假~~ 11/04 14:17
296F:推 BRANFORD:你要害死你朋友啊 11/04 14:17
297F:推 holysea:這沒有什麼好害的,這種有行情在的,開到兩萬本來就是給你 11/04 14:51
298F:→ holysea:殺價用的,正常只要在某個範圍就會和解了 11/04 14:52
299F:→ toray:還有就是找中正大學學生到築夢道歉 11/04 14:55
300F:推 eddie1212:XDDDDD 版主好可愛喔 11/04 15:21
301F:推 yapug:感謝 11/04 15:54
302F:推 shawnm80:謝謝4X大分享經驗 11/04 16:02
303F:推 aramaram:專業經驗給推 !!!!!!!!!!!!!!!!!!!!!!!!!!!!!!!!! 11/04 16:36
304F:→ chungyiju:推推推~~~ 11/04 16:39
305F:推 happychacha:岡山之光!!!!!!!!!!!! 11/04 16:43
306F:推 Goog1e:別被推文騙了,發公文到學校查IP所有人常常有,一點也不難 11/04 16:58
307F:→ Goog1e:尤其如果是宿舍、實驗室 那IP根本就固定的 輕而易舉 11/04 16:58
308F:推 Bluebear:推 辛苦了 11/04 17:01
309F:推 kana0228:白癡馬迷>>>>>可以解釋成白癡馬‧迷吧?? 這樣告不成吧 11/04 17:09
310F:推 winterjoker:欸~原來4X是岡山人嗎?! 11/04 19:02
311F:推 dodolu:用學校的無線網路查得到嗎? 11/04 19:05
312F:推 Vac:網路實名制很重要,雖然表面上剝奪自由,實則不然 11/04 19:13
313F:推 adon0313:好險TTB不告人 不然應該是收入最高的 = = 11/04 20:02
314F:推 Yie: 11/04 20:51
315F:推 ETTom:好奇這樣能不能告對方 詐騙 之類的 11/04 21:23
316F:推 momoisacow: 11/04 21:32
317F:推 comtak:被告過+1,不過對方沒告成,簡易庭的法官?還叫對方成熟點之類 11/04 21:46
318F:推 samde:推~ 11/04 22:49
319F:推 HunterKiller:好手好腳做這種下流事情 11/05 00:31
320F:推 ss1107:無恥至極 11/05 01:06
321F:推 x19005:4X我愛你 11/05 01:15
322F:推 wwlan:推 11/05 06:44
323F:推 suibo:推 11/05 08:14
324F:推 remprogress:PUSH 11/05 08:49
325F:推 horsetail:以後ptt改成 若有告人記錄直接砍帳號處理 警方有義務告 11/05 09:45
326F:→ horsetail:知 11/05 09:46
※ hiimlive:轉錄至看板 WomenTalk 04/22 02:13
327F:推 sdflskj: 推 07/04 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