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ze04 (orz)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爆掛] 請各位小心特定ID的釣魚文!
時間Sat Oct 26 01:24:06 2013
補充一下好了
只要有直接或間接(足以聯想到)提到他的姓名或其它可供辨認真實身分資資料
告訴人只要覺得受到侮辱都可以去警局提告(有人被罵
馬英九就提告了)
然後你就得去告訴所在轄區跑一趟了(盧教授嘉義雞肉飯揪團)
送到檢察官那邊後會不會成案是檢察官決定
不起訴的話就到此為止了
起訴的話....有得玩了
不過不用怕罵馬英九會被告
台灣不是新加坡,不會發生國家元首把反對黨領袖告到破產的事情發生(大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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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64.188
1F:→ lokiishere:回公告不是... 10/26 01:24
2F:噓 ccf770602:M 10/26 01:24
3F:推 tony121010:馬政府早就透過訴訟在打壓抗議者了 10/26 01:24
4F:噓 earning:MMMMMMMMM 10/26 01:25
5F:→ tony121010:一堆遊行抗議者都被提告了 10/26 01:25
6F:推 spaceview:掰 10/26 01:25
7F:噓 reaper8046:訟棍還沒出現 就兩個掛了 10/26 01:25
8F:推 shine32025:勇者 10/26 01:25
9F:推 DigDicK:有告有推^0^ 10/26 01:25
10F:推 dogface:自殺潮嗎?? 10/26 01:25
11F:推 korsg:等他來告 10/26 01:25
12F:→ waterydan:馬英九這麼聰明 說別人馬英九還告真的是 10/26 01:26
13F:→ shine32025:我懂你心情 早死早超生 帳號沒了被水桶 就不會被告了 10/26 01:26
14F:推 AAAC:馬英九是偉大的領導人,不會亂告人的←這樣講沒事吧? 10/26 01:26
15F:噓 rriver:不 立刻劣退。等一下害更多人回公告 = = 10/26 01:26
16F:→ potota92000:快改標題,板規是不能回公告 10/26 01:26
17F:→ shine32025: 犧牲帳號 避免以後被告 從此離開PTT 10/26 01:27
18F:推 season002:原告扯到一個境界,不知道哪位..也很好心的會分案到被告 10/26 01:27
19F:→ season002:所在地開庭唷 10/26 01:27
20F:推 coobie:法律懂很多,但先看看版規好嗎XDD 10/26 01:28
※ 編輯: orze04 來自: 114.45.164.188 (10/26 01:29)
21F:噓 Merlion:馬英九這個廢物 他媽的怎麼不去死一死 垃圾 王八蛋 10/26 01:29
22F:噓 myadam:都已經違規了 改標題有用ㄇ? 10/26 01:30
23F:→ fantasibear: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10/26 01:31
24F:→ shadowppt:小廢物只會釣魚 10/26 01:31
25F:→ shadowppt:更廢的是站內信嗆要告你結果不了了知 10/26 01:32
26F:噓 pttbeer:對阿改標題有用嗎這我真的不知道?求解。 10/26 01:38
27F:推 frankego:所以罵人省略主詞就好了是嗎? 10/26 01:38
28F:推 season002:沒有,有一隻已經進化到甚麼都可以告了 10/26 01:43
29F:→ orze04:省略主語 賓語 罵人的字詞 這樣呢? 10/26 01:43
30F:推 BRANFORD:「江蘇」簡稱「蘇」......咦? 10/26 01:44
32F:→ season002:你可以參考一下 10/26 01:46
如果是我 真的要選的話大概會選下面幾句吧
討戰
討拍
每天碰到鬼一樣
到底是誰的問題
難道原po受到什麼詛咒不成
我猜的..........
※ 編輯: orze04 來自: 114.45.164.188 (10/26 01:57)
33F:→ season002:結果好像都不是 XDDD 10/26 02:00
34F:推 k5a:懶人包之類的吧,說你鼓動人肉搜他等等的 10/26 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