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
看板Gossiping
標題[爆卦] 陳裕璋:我早得罪一缸子人
時間Tue Jul 30 14:34:52 2013
真正的導火線根本不是詹宏志這個的第三方支付建言
金融圈一堆想弄掉他的大老,別往自己臉上貼金
今年農曆年前所有台新的員工都有收到一份來自於董事長吳東亮的電子信件
其他不重要,有一點就是說明今年要合併彰銀要開始動作
尤以,台新已經跟金管監理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談過,一切依照當初標售時的決議
就是「附帶經營權」的股權標售,接下來所有的細節社會大眾都知悉
但有一點我特別點出來讓大家稍微看一下仔細
財政部作為第二大股東,並不想執行來自法治精神上的附帶經營權的拘束
所以開始打群架之前一直烙人,就是一直想叫金管出手電吳東亮
但是金管是支持合併只是不能放到檯面上說,所以說了很多無關痛癢的話
財政部的叫囂幾乎到了毫無邏輯,說什麼絕不讓台新取得彰銀多少多少億的資產云云
彰銀的存戶存款會因為合併後錢就變成台新吳東亮的嗎?
財政部對於經營權、管理權跟所有權都分不清楚,你能期待會有令人亮眼的政策出台嗎?
本來的戲是要這樣演,某部分的股東(可能是渣打)提出合併臨時動議
台新這時候就可以投票,財政部股權輸人當然要執行合併案,金管那邊純屬過過堂而已
現在對於金管會主委去職最抖的吳董,他沒想到當局這麼敢,為了不合併啥事都做得出來
眼看人家魚翅幫短短時間內資產膨脹的如此厲害,平平都是十六歲大小漢差這麼多。
如果當初是李顯龍集團標走了彰銀,對照九娘對上外國人,褲襠裡根本沒傢伙可言
應該就不會有這樣的問題,財政部不要說鼻屎,連大便都要吞下去還說謝謝李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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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末日之前,請允許我再點一杯伏特加+萊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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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85.176
1F:噓 rriver:優文給m 07/30 14:36
2F:推 jungjungjung:那最反對合併的 財政部長沒下台>? 07/30 14:36
3F:推 O800092000:@m 07/30 14:36
4F:→ e314520:彰銀那些老的 一想到換人叮就蛙蛙叫惹 07/30 14:36
5F:→ jungjungjung:派了一個極端表示反對合併的次長去當金管會主委? 07/30 14:36
6F:噓 WeAntiTVBS:謝謝指教 一切依法辦理 07/30 14:37
7F:推 xflies:有掛有推 07/30 14:37
8F:噓 mike42:M 優文 07/30 14:37
9F:→ logooo77:推一ㄍ 07/30 14:37
10F:→ jungjungjung:法治精神上的附帶經營權拘束 07/30 14:37
11F:→ nakayamayyt:公股銀行變民股,不抗議才怪.光業務量就差很多 07/30 14:37
12F:→ jungjungjung:是台新說了算? 07/30 14:37
13F:→ kent:我是不信 清廉和理想性高的學者江宜樺 會被財團綁架啦 07/30 14:38
14F:→ jungjungjung:應該法院告國家不履行協議才是正解吧 07/30 14:38
15F:推 sakura000: 07/30 14:38
16F:→ jungjungjung:彰銀員工反對 07/30 14:38
17F:推 ian90911:有掛有推 07/30 14:39
18F:→ jungjungjung:不只是怕換人管 07/30 14:39
19F:→ jungjungjung:是怕對大安銀行員工落得一樣的命運 07/30 14:41
21F:噓 deann:彰銀的誰想去台新阿 這麼操 XD 07/30 14:42
22F:→ ujma:彰銀的員工一想到要跟民銀銀行一樣加班 當然反對到死 07/30 14:44
24F:→ ujma:跟啥存款權益有的沒的全都無關 自己爽爽過最是要緊 07/30 14:45
25F:→ callmeanswer:彰銀根大安差很多吧... 07/30 14:46
26F:→ jungjungjung:差在哪裡 07/30 14:46
27F:推 cress0128:m 07/30 14:47
28F:→ ujma:彰銀員工想的就是 三商銀還有一些農會都還很爽 為啥要先動我 07/30 14:48
29F:→ ujma:至於啥彰銀賺不賺錢 競爭力等完全不是他們所關心 07/30 14:49
30F:噓 noabstersion:翻譯:富邦當年都可以小吃大了,為何輪不到我爽? 07/30 14:49
31F:推 jungjungjung::富邦當年都可以小吃大了,為何輪不到我? 07/30 14:51
32F:→ ujma:這就怪吳東亮蠢了 當年硬比新加坡出那麼多錢買 居然人家還嫌 07/30 14:53
33F:→ jungjungjung:支持 台新 去法院告 07/30 14:53
34F:→ ujma:人家反而希望自己是賤賣 07/30 14:53
35F:→ jungjungjung:不要在那說我們法律上一定是對的 07/30 14:54
36F:→ jungjungjung:法律又不是台新說了算 07/30 14:55
37F:噓 tagso:當時96年 財政部要1:1.2換股 台新不要 現在怪誰? 07/30 14:56
38F:噓 au03vu3:好卦 台新我愛你 07/30 15:10
39F:推 iele:台新併彰銀這件事真的是莫名奇妙 台新金可是花錢買股票 07/30 17:25
40F:推 andy2121:馳風競艇王! 07/10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