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tbbs (pizza)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牢記IMEI碼 追手機不難
時間Thu Oct 25 14:38:57 2012
親身經驗,掉手機記得要報"侵占遺失物"!
今年五月老婆大人在下車時掉了一支智慧型手機(門號是我的名字辦的),
回頭找已經不見了,丟了一個難題給我希望能幫他報警處理,
拜google大神的幫忙,彙整好幾個網友的經驗,
最後幸運地在三個星期後拿回手機,分享處理的過程如下:
1.網路110報案,內容詳述人事時地物、手機IMEI碼,最後一定要提及希望對拾獲
未歸還者提出"侵占遺失物"的告訴。
2.不到半小時,案發地的警分局來電,說有收到網路報案,還很"好心"的提醒如果
只是遺失的話,去我公司附近的警察局備案就好了。我反問他如果我想提"侵占
遺失物"呢? 他就說那就要麻煩我去他們那裏(案發地的分局)一趟。
3.當日下午請假直奔案發地的分局,承辦員警感覺一直想說服我寫遺失備案就好了
,還說他們都會固定去中古手機行查序號,或是有重大刑案的手機被鎖定時,
只要確定是我的手機序號,查獲時會通知我們去領。我就反問他如果手機報遺失
,電信警察會不會主動根據IMEI碼去追查,警察很老實的說因為每查一支號碼
都要付給電信公司不少的費用,所以不能確定會不會主動追查。
4.根據第3點,我當然堅持要對拾獲未歸還者提出"侵占遺失物"的告訴,警察也無可
奈何,幫我做了筆錄,還說案子會移轉給台中電信警察那裏做追查的動作,我也
順利領到三聯單的其中一聯。
5.大約過了三個星期,警察來電說手機找到了,被一個外籍看護撿走自用,因IMEI
碼已被電信警察鎖定,所以很快就被警察約談到案。
6.去領手機的時候,問警察這個可以撤銷告訴嗎? 警察說這個是屬公訴罪,所以
不能撤銷,開庭的時候我也不一定要到,最後會將判決結果副本郵寄給我知道。
7.大約再過一個月左右,不知是那個部門的警察打來說已開完庭,因我沒有出庭,
所以在電話中問我是否有想對侵占者提出甚麼請求之類的,我就說東西有找到
就好了,她也應該有得到教訓,所以就沒任何意見。
8.後來判決書寄來,因為是第一次且有悔意,所以不予起訴,就結案了。
結論:"遺失"是你自己掉的,警察幫你找到算你幸運。
"侵占遺失物"對警察而言是有破案壓力的!
※ 引述《deann (全新的開始)》之銘言:
: 這又是一篇騙稿費的報導。
: 如果有掉過手機的人就知道,你可以拿手機盒子上面IMEI碼跟警察報案沒錯。
: 但是 重點來了!!!
: 警察會問你 你手機是 被偷? 還是 遺失?
: 然後會跟你說,如果明明就是你自己遺失的話,到時候會有報假案的罪責。
: (未指定犯人之誣告罪),有時候大部分人哪能確定被偷還是自己掉了,聽了警察
: 這樣跟你講以後,結果就說是遺失。然後你就可以看到警察心滿意足的跟你說,
: 如果有發現有人回報撿到的話,會再通知你。(因為對他們來說這樣等於結案^^)
: 因為沒有經費所以不要期待他會幫你調通聯跟定位手機位置找到你的手機。
: 八掛是,我同學在某地方法院擔任檢察官,確實是自己掉了手機,然後跟警察報了遺失,
: 結果警察隔天幫他查通聯跟基地台定位後,兩天後就找到手機了 此時警方就非常超有效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58.106
1F:推 BigCat:實用 10/25 14:40
2F:推 ijofi:推! 10/25 14:40
3F:推 klm:收到. 10/25 14:41
4F:推 zxxl:實用 10/25 14:42
5F:推 srwu:請問可以附上網路報案的範文嗎...? 10/25 14:43
6F:→ cute1314:推! 10/25 14:45
7F:推 jj5110:推! 相關最實用 10/25 14:45
8F:→ hydeliu:我個人也是~電信警察有幫我找到~但已經是一年後的事了= = 10/25 14:46
9F:→ rufugy: 侵占遺失物 刑法市第幾條 10/25 14:46
10F:推 destroyfire:遺失本來就不是刑案,警察沒義務幫找 10/25 14:47
11F:推 twsphere:中肯實用文 10/25 14:47
12F:推 cvn65: 沒壓力就沒人理你 GJ 10/25 14:50
13F:推 Number1344:推推推推推 10/25 14:52
14F:推 pabubai:推 10/25 14:52
15F:推 chon34:我覺得是要看遺失手機的價值阿 報案的時後警察都會問你手機 10/25 14:55
16F:→ ctx1000:恩 方式是推 不過費用應該開給報案人自費...(付電信公司) 10/25 14:55
17F:→ chon34:價值多少 我掉過兩支手機 一支 LG KC550 (當時市價空機要一 10/25 14:56
18F:推 mankaro:我覺得電信業者的查詢費用應該由遺失者來負擔 10/25 14:57
19F:→ chon34:萬多 今年年初掉了S2 我姐掉Sony Xperia 學妹掉S2 拿IMEI碼 10/25 14:58
20F:→ mankaro:如果是因為這點小錢 而讓遺失者找回的效率降低 也不划算 10/25 14:58
21F:→ chon34:去警局 不像原po說的這麼嚴重 就是單純報遺失 手機都在一 10/25 14:58
22F:→ chon34:個月內就找回來了 10/25 14:59
23F:→ tenninetall:所以是拿大家的錢幫你找手機嗎? 10/25 15:01
24F:推 watashiD:讚 10/25 15:04
25F:推 qq955166:ten是在說什麼鬼... 10/25 15:05
26F:→ etbbs:如果有開放自費(幾百元)給電信公司我也願意掏出來 :) 10/25 15:07
27F:推 ByronX:實用推 10/25 15:07
28F:→ ctx1000:ten說的是事實吧 不過口氣不太適合XD 話說m是? 10/25 15:08
29F:推 Refauth:一定要推爆這篇!!!! 10/25 15:09
30F:推 zxxl:優文~ 10/25 15:10
31F:推 jspout:應該說,如果是侵佔遺失物的話,那筆查詢費用應由侵佔者付 10/25 15:11
32F:推 kevin28:好文 10/25 15:12
33F:→ ctx1000:要找到侵佔者才能要...電信公司會先跟鴿子先生先要錢... 10/25 15:14
34F:→ ctx1000:當然事後你要侵占者吐這筆錢出來當然ok... 10/25 15:14
35F:→ lulocke:鴿子先生的錢就是你我納稅人的錢 10/25 15:14
36F:→ innominate:東西被偷也是拿大家的錢來幫你追小偷囉? 阿不然咧? 10/25 15:16
37F:推 mmes:讚 10/25 15:17
38F:→ ctx1000:那錢是付給鴿子的 付給電信公司這部份就要再討論吧 10/25 15:18
39F:推 aendwolf:優文推推 10/25 15:20
40F:推 hellginnie:推!! 10/25 15:20
41F:推 a000011:我之前遺失手機,鴿子說沒錢只調了一天通聯!我說我自己付 10/25 15:21
42F:→ a000011:鴿子說沒有道理讓民眾自己付,我說那你只調一天就結案? 10/25 15:21
43F:→ a000011:他說就是經費不夠,經費不夠又不讓我自己付?很詭異! 10/25 15:22
44F:→ ctx1000:這各應該去投訴.... 10/25 15:23
45F:推 a000011:樓上C大,我有投訴,然後過一陣子就告訴我說找到使用者了 10/25 15:25
46F:→ a000011:我從頭到尾就沒說要他們花錢,我可以自己付費!但一堆規矩 10/25 15:26
47F:→ a000011:如果是經費問題導致辦案沒效率,該我自己花的我都願意! 10/25 15:27
48F:→ ctx1000:那這樣只能說 看看找誰幫修改一下這奇怪的規矩吧 既然找到 10/25 15:28
49F:推 pozx:每次看到有人提<所以是拿我的納稅錢>或者<所以是拿大家的錢> 10/25 15:28
50F:→ pozx:就很到彈..不然乾脆不要當台灣公民好了.. 10/25 15:30
51F:推 bheegrl:推 10/25 15:31
52F:→ ctx1000:到彈也沒辦法 因為繼續討論下去沒意外會有鴿子也很累的 10/25 15:31
53F:→ ctx1000:然後又可以來各使用者付費...可以沒完沒了阿 10/25 15:32
54F:→ akirk0823:食用 10/25 15:32
55F:推 ElvesDaniel:推 10/25 15:33
56F:推 cnnick:實用!推~ 10/25 15:33
57F:→ ctx1000:而且說穿了 這樣用就是有經費問題..然後前面推文說錢用完. 10/25 15:34
58F:→ ctx1000:阿你是要這又中一次樂透的人去買彩券嗎 10/25 15:35
59F:推 JOJOJIMJIM:我覺得大家都抓錯重點 這筆費用遺失者自費也行 10/25 15:36
60F:→ JOJOJIMJIM:但是憑什要收取到那麼高 業者藉機賺錢? 10/25 15:37
61F:推 destroyfire:大家說的好像都很有到哩,可惜鴿子要按照程序來 10/25 15:37
62F:→ destroyfire:不是看起來理所當然就可以這樣做 10/25 15:37
63F:推 holybless: 10/25 15:38
64F:→ ctx1000:算是制度面的問題lo... 10/25 15:38
65F:推 a000011:重點是電信業者很多="=,每間都要調,所以我才願意自己出 10/25 15:41
66F:→ kiii210:借問一下,上個禮拜皮包掉了,去派出所報遺失,隔天警察 10/25 15:41
67F:→ kiii210:但是裡面現金全部不見,所以當時我該報侵佔遺失物比較好嗎 10/25 15:43
68F:推 mhmichelle:實用 10/25 15:43
69F:→ ctx1000:應該可以 不過我猜要舉證你裡面有多少錢? 10/25 15:43
70F:→ kiii210:X ^ 隔天警察打來說找到了 = = 10/25 15:44
71F:推 quen6788:good 10/25 15:58
72F:推 hachibuya:推 10/25 15:59
73F:推 cafelife:好文推 10/25 16:11
74F:推 jesuskobe:這篇要好好推一個!! 10/25 16:16
75F:推 vmp94:推推 10/25 16:25
76F:推 childay:實用 給推 10/25 16:41
77F:推 GOYOUR:推 10/25 16:43
78F:推 OOQ:之前手機連包包"失竊",也很快就查到手機被誰偷用,報遺失就.. 10/25 16:49
79F:推 aprilfools97:大推!!!!!! 10/25 16:57
80F:→ kop5236:所以IMEI碼就算sim卡拔起來也查的到囉? 10/25 17:11
81F:推 retard:推~ 難怪我的手機沒回來 shit 10/25 17:21
82F:推 cz:IMEI碼是手機的 和SIM卡沒關係 10/25 17:24
83F:推 yobook:那我一年以前遺失的 現在還可以報案嗎? 我還有全新手機盒 10/25 17:25
84F:→ yobook:+ IMEI碼 才全新的 沒多久就不能用了 10/25 17:26
85F:推 kyukyu:這篇超有用!! 10/25 17:40
86F:推 Asucks:推實用文 10/25 17:48
87F:推 qooxxp:要是大家都這樣做,以後好心人就越來越少,因為撿手機之前 10/25 17:56
88F:→ qooxxp:之前就已經被預設是侵占..我何必動? 10/25 17:56
89F:→ qooxxp:好心要還給你手機的人不就很雖? 10/25 17:57
90F:推 Janius:實用!! 10/25 18:18
91F:→ sam352306:人家拾獲已盡速歸還的話你就很好玩了 10/25 18:32
92F:推 annie06045:推 之前手機也報遺失 然後就石沉大海了 10/25 18:47
93F:推 deathdream:實用!!! 10/25 18:47
94F:推 s52400:不然就是把主機板短燒壞他 去去換個新板子 10/25 18:47
95F:推 Yie:GJ. 10/25 18:55
96F:推 YU0987:結論超實用 10/25 18:56
97F:噓 phasefmp1683:純噓tenninetall 10/25 19:04
98F:推 dragonsoul: 10/25 19:36
99F:噓 winter123:我媽因好心檢到手機拿去警局....最後被反告!!自己自私行 10/25 19:53
100F:→ yyhhtt1989:好心人要還手機是不會把卡換成自己的來打 10/25 19:53
101F:→ winter123:遺失就巴結點!不要害好心跑法院!精神真的很受傷 10/25 19:54
102F:噓 LiuShine:撿起來就送警局啊? 誰叫你打?活該被告 10/25 19:57
103F:推 miyachi1008: 10/25 20:06
104F:→ doorbell:對失主實用 對撿到的人就... 撿到手機打回去很本能反應說 10/25 20:09
105F:推 Goog1e:超級實用 謝謝分享 10/25 20:12
106F:推 HNO3:實用推 10/25 20:39
107F:推 TheBoss: 10/25 21:13
108F:推 yoga723:實用推 10/25 21:38
109F:推 vincentsoon:推!!實用!!性侵佔遺失物呢? 10/25 21:55
110F:推 kshtainan: 10/25 22:21
111F:推 Bluebear:好文推 10/26 02:32
112F:推 FacebookMan:實用推 10/26 04:34
113F:推 tci:感謝好文分享! 10/26 10:17
114F:推 fenysun:借轉~~感謝 10/26 11:29
115F:推 h45342:我這個禮拜掉了一支便宜的當兵用諾基亞!!就懶得報案了... 10/26 13:23
116F:→ h45342:想說警察應該也不會積極受理!!謝謝你的資訊阿~~ 10/26 13:23
117F:推 hamigwa:12345678901234 10/26 22:31
118F:推 paulluo:實用推!! 10/28 19:56
119F:推 ZeroFighter:棒棒!!! 10/31 00:22
120F:推 ppuppy:實用推~筆記ing.. 11/05 20:18
※ ErnestKou:轉錄至看板 MobileComm 11/06 13:47
121F:噓 Lwane1l1l: 笑死自己掉手機還質疑警察想說服你備 49.215.26.79 10/15 07:13
122F:→ Lwane1l1l: 案喔? 49.215.26.79 10/15 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