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k89 (馬克大夫)
看板Gossiping
標題[爆卦] 法官果然不能得罪
時間Fri Jun 8 08:00:0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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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玩法,更令人心寒!
原來李法官有先向檢察署提告,經送醫審會鑑定,認醫生無過失,他趕在檢方不起訴處分
前,依刑事訴訟法323條之規定,另自行改向地方法院刑庭提起自訴,檢察官就得把案子
移送至法院!
殊不知法官如此示範,之後病人如都照著作,檢察署跑一半,再改跑法院,醫生更心力
交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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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法律專長的鄉民可以翻譯一下這裡發生了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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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15.163.92
1F:→ gspjc:提自訴是法律賦予他的權利 玩甚麼法? 06/08 08:01
我就是看不懂才來請教各位嘛~~
2F:→ wxtab019:讓更多醫生不爽不要做 06/08 08:01
3F:噓 bourne5566:這樣也叫爆掛? 06/08 08:01
4F:推 qazedc:呆灣=法律系治國啊 06/08 08:02
5F:推 DrBear:足天還有人說在最後一天才提訴是之前要給醫生下台階呢 06/08 08:02
6F:→ kimo9823:有沒有人看過這個法官判過的案子阿 06/08 08:02
7F:推 MJdavid:問一下 檢方不起訴分後 就不能提自訴嗎? 06/08 08:02
8F:噓 corlos:人家懂法律保護自己不行喔 06/08 08:02
9F:→ corlos:醫生真的一點問題都沒有嗎? 06/08 08:02
你可以問檢方為什麼不起訴啊
※ 編輯: mark89 來自: 163.15.163.92 (06/08 08:03)
10F:→ lave2002:告訴是檢察官提起公訴 自訴是自己取代檢察官 去法院告 06/08 08:02
11F:推 EX37:4F高級雙關 06/08 08:02
12F:→ corlos:醫生只會靠夭一直被告,怎麼都不覺得自己有錯 06/08 08:02
所以你可以專業的告訴我們醫生錯在哪嗎?
13F:推 Daedolon:沒不對啊 吃像問題而已 06/08 08:02
※ 編輯: mark89 來自: 163.15.163.92 (06/08 08:04)
14F:推 lats:貪汙扁被玩法之人撤換法官都沒人抗議了,自訴有什麼錯? 06/08 08:03
15F:推 pprisa:這跟一直換地址來延緩入監服刑一樣 不犯法 但台灣就是____ 06/08 08:03
16F:噓 jzn:......好無聊,爆掛個鬼 06/08 08:03
17F:→ nixon:自訴的確是保障訴訟權利 06/08 08:03
18F:→ KarlSchmitt:不起訴之後 提自訴本來就告訴權人的權利 = = 06/08 08:04
19F:→ GriefSeed:這不算玩法吧 他本來就可以自訴.... 06/08 08:04
20F:噓 thisisapen:玩法? 刑訴規定的明明白白還用玩嗎 06/08 08:04
21F:→ ainor:濫告沒錯??? 06/08 08:04
22F:→ nixon:這跟他是不是法官沒啥關係啊, 一般人也能去辦自訴 06/08 08:04
23F:→ Daedolon:炒樓也沒違法啊 凡事只用法律看就準備等鬼島沉吧 06/08 08:04
24F:→ lave2002:一般來講 檢察官認定案子比較鬆散~連檢方都不起訴 上法院 06/08 08:04
25F:→ thisisapen:那病人心力交瘁呢? 06/08 08:05
看李法官中氣十足接受訪問打算上訴到底看不出來哪裡有心力交瘁
26F:推 KingKingCold:沒不對啊,吃相問題而已+1 06/08 08:05
27F:→ ainor:法x : 就算有錯也是法條的錯啦 但醫生做錯一定是醫生錯 06/08 08:05
※ 編輯: mark89 來自: 163.15.163.92 (06/08 08:06)
28F:→ lave2002:只是多耗時間~要定罪滿難的 06/08 08:05
29F:→ GriefSeed:這個法條也沒什麼錯吧... 06/08 08:05
30F:→ thisisapen:蠻好玩的 吱八版憎恨有錢人 卻很喜歡為同樣是有錢人的 06/08 08:06
31F:→ thisisapen:醫生護航 06/08 08:06
感覺不出哪裡有護航的跡象啊??
我很好奇的是大家幫法官護航法官是會幫你護航嗎
※ 編輯: mark89 來自: 163.15.163.92 (06/08 08:07)
32F:→ ainor:只有眼紅loser看到有錢人才會憎恨吧 = = 06/08 08:07
33F:→ wxtab019:其實那個法官的檢驗報告現在都已經出來了 都找的到 06/08 08:07
34F:噓 XU3JO5JP:你看不懂跟人家爆什麼掛?試問卦吧? 06/08 08:07
35F:→ kimo9823:醫生現在挺弱勢的吧 樓上想以後沒人幫你開刀嘛 06/08 08:07
36F:→ ainor:何況法官窮嗎,第一賣冰第二告醫生吔~ 06/08 08:07
37F:→ wxtab019:自己去看看就知道誰對誰錯了 06/08 08:08
38F:推 violetking:法官可能不適用憲法16條吧 06/08 08:09
39F:推 lats:真好笑,吱八板又不是只有吱,一堆蛆挺大老闆就不算挺有錢人? 06/08 08:09
40F:→ lave2002:法官說起來滿窮的 讀一堆書 結果起薪才6萬 06/08 08:09
41F:推 hqu:法官判刑 壞人出來又犯代表法官有罪 反正因果關係都可以告 06/08 08:09
42F:推 ainor:想太多,法官怎麼會錯,法條才會錯 06/08 08:11
43F:推 violetking:原來法官可以因為ㄧ個人未來可能犯罪而關人 06/08 08:11
44F:→ lave2002:服完刑就是了結了 他犯罪行為 他想再犯 那又是另外一件事 06/08 08:12
45F:推 Daedolon:我比較好奇他這樣搞以後誰想幫他看病 06/08 08:12
46F:→ daihc:這種事情不是只有法官會做 這在車禍糾紛也常看到 06/08 08:12
47F:→ hqu:開刀完了 他要拉肚子不是又另一回事 06/08 08:12
48F:→ sad2:法律是保護有錢人跟懂法律的人 06/08 08:13
49F:→ smalltwo:新聞不是都有了... 06/08 08:13
50F:→ lave2002:沒錯~拉肚子本來就是另外事情 又不是告他拉肚子~ 06/08 08:13
51F:→ daihc:就很單純保障自己權益 這就叫玩法? 06/08 08:13
52F:→ thisisapen:如果認為醫生有過失 為什麼不能告? 就像如果認為法官 06/08 08:15
53F:推 forfen:人家懂法律攻擊別人不可以,這不是「保護自己」 06/08 08:15
54F:噓 smalltwo:35 + 2 6/08 mark89 R: [新聞] 遭割膽法官:堅決 06/08 08:15
55F:→ smalltwo:36 4 6/08 mark89 □ [新聞] 醫割法官膽 台大: 06/08 08:15
56F:→ thisisapen:亂判 一樣可以去告他枉法裁判 06/08 08:16
57F:→ smalltwo:自己新聞都回了一篇貼了一篇了..原po司馬昭之心呀 06/08 08:16
58F:噓 bourne5566:本日第一劣應該是這篇了 06/08 08:16
能得到大家的厚愛
也算是我的榮幸 ^^y
59F:推 JJLi:現在的醫牙中…起薪有六萬嗎? nope… 06/08 08:16
60F:→ smalltwo:原po挺醫無誤 06/08 08:17
難道我要打自己的臉嗎?
61F:推 PharaohYen:1.鑑定報告無過失不代表檢察官不起訴。 06/08 08:17
62F:推 eryueryu:超不要臉 06/08 08:17
63F:推 Daedolon:ㄟ樓上請問他"司馬昭之心"什麼呀 ? 06/08 08:18
64F:→ PharaohYen:2.看來原po是認為應尊重鑑定報告的專業意見,可是 06/08 08:19
65F:噓 jokem:又想操作八卦 可惜太弱了XDDDD 06/08 08:19
66F:→ PharaohYen:先前有個案子以鑑定報告為醫生敗訴依據,還被罵恐龍法 06/08 08:20
67F:推 t110147:簡單的說法官可能覺得檢察官可能不挺他,所以就決定自己出 06/08 08:20
68F:→ lave2002:醫生太多 又一堆外國洗的 起新有3萬就偷笑了~跟律師一樣 06/08 08:20
69F:→ t110147:馬來告 06/08 08:20
70F:→ PharaohYen:官3.人家的確是被割了一個健康的膽,連告都要被酸 06/08 08:21
※ 編輯: mark89 來自: 163.15.163.92 (06/08 08:22)
71F:噓 DJY:自訴臭了嗎 06/08 08:22
72F:噓 FallRed:自訴而已 有啥八卦 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06/08 08:22
應該是依法提告吧
行政跟司法我還搞得清楚 謝謝指教
73F:噓 wjv:... 06/08 08:22
※ 編輯: mark89 來自: 163.15.163.92 (06/08 08:24)
74F:→ smalltwo:原來是個醫呀.醫醫護艇一點也不意外壓.這樣醫審會會不會 06/08 08:24
75F:→ smalltwo:也... 06/08 08:24
這我就不知道了 法官一開始不是也送醫審會??
※ 編輯: mark89 來自: 163.15.163.92 (06/08 08:25)
76F:噓 Bonescythe:...他有違法起訴嗎? 06/08 08:24
77F:推 lukkiss999:樓上沒必要噓成這樣吧 判決又還沒出來 06/08 08:25
78F:→ Scott92:CD 06/08 08:25
79F:→ smalltwo:法官送醫審會???案子連法院都還沒進好嗎 06/08 08:25
80F:→ harj:所以其他人去提自訴就不會讓人心寒 法官去提就是知法玩法? 06/08 08:26
81F:噓 TenLong:自訴也叫玩法嗎 他很懂法律想自訴都不行嗎... 06/08 08:26
82F:噓 swn:我也挺醫,不過這篇既法盲又不知所謂 06/08 08:26
所以難怪醫師被法官玩得死死的 醫生都不懂法律被電好玩
但是法官說自己不懂醫學照樣是把醫生玩死 ><
※ 編輯: mark89 來自: 163.15.163.92 (06/08 08:27)
83F:→ wxtab019:他被割的膽囊不是健康的吧...有膽結石和膽囊炎... 06/08 08:26
84F:噓 thisisapen:醫生的理想國 應該是領高薪 然後把風險全部轉嫁給病人 06/08 08:27
風險應該是轉嫁給保險 而不是給醫生吧 你的邏輯.....
※ 編輯: mark89 來自: 163.15.163.92 (06/08 08:27)
85F:噓 Epiphone:若醫無罪,因為醫生跑法院而權益受到損害的病人可求償嗎? 06/08 08:27
86F:→ wxtab019:PharaohYen 可以去看看他的檢驗報告 我記得上面有一篇文 06/08 08:27
87F:→ smalltwo:膽結石這種東西全國有多少人有.真正割掉的不多呀 06/08 08:27
88F:→ jokem:剛說知法玩法 看風向不對就改口了 ..XDDD 06/08 08:28
89F:→ thisisapen:吧 反正醫療行為具有高度不確定性 醫生無責~~ 06/08 08:28
看醫生被告被噓成這樣就知道你這句在現實生活中不成立了
※ 編輯: mark89 來自: 163.15.163.92 (06/08 08:29)
90F:→ smalltwo:轉嫁給保險.你去找保險公司幫你保阿 06/08 08:29
91F:→ sese5566:檢方有說要不起訴了嗎 06/08 08:29
92F:→ aakkiirraa:受害者是膽被割掉,不是膽結石沒取出 06/08 08:29
93F:→ smalltwo:計程車司機都會幫乘客保意外險了 06/08 08:29
我有算過
這樣一個人要開膽囊切除術要付600多萬喔
你願意嗎?
※ 編輯: mark89 來自: 163.15.163.92 (06/08 08:30)
94F:噓 Yanrei:.......... 06/08 08:30
95F:推 lave2002:你可以晚點在PO 比較多支持者~哈 06/08 08:30
96F:→ smalltwo:原po不懂保險不懂法無誤 06/08 08:31
97F:→ smalltwo:轉嫁給患者還在那邊冠冕堂皇的說轉嫁給保險XD 06/08 08:32
98F:噓 swatch2:這樣叫玩法?你爽你也可以來這招 這是法律賦予的權利 06/08 08:33
99F:推 antje1211:醫審會鑑定無過失 本來就是專業了阿...送給法官 除非他 06/08 08:35
100F:噓 jzn:如果這是醫生發表的言論,那還蠻讓人心寒的 06/08 08:35
101F:→ antje1211:是讀醫的吧,不然要如何檢視專業? 06/08 08:36
102F:噓 nakaru:同一份鑑定也可以不同解讀或是再送鑑定或是請鑑定人員出庭 06/08 08:36
103F:推 alkuty:各行有各行的專業,沒醫療知識的法官亂告也很讓人心寒!! 06/08 08:38
104F:→ aakkiirraa:這篇報導是醫生說法,平衡報導 06/08 08:39
105F:→ nakaru:沒專業知識就不要告,那有太多事情不能訴訟了 06/08 08:39
106F:→ nakaru:最簡單的,你有受過車禍的專業訓練嗎?那難道車禍就不用告? 06/08 08:39
107F:→ aakkiirraa:應該是台醫發言人的發言 06/08 08:40
108F:噓 TenLong:沒那行的專業知識就不能告人 這種想法也挺奇怪的 06/08 08:40
109F:→ nakaru:只能說既然法律保障你有自訴的權利,要充分利用有何不妥? 06/08 08:42
110F:→ TenLong:有些告人的甚至連要告什麼罪都不清楚 這也沒什麼錯吧 06/08 08:42
111F:噓 Snoopy1111:你都知道寫323了,去看一下裡面怎麼寫得也不會嗎? 06/08 08:42
112F:→ sese5566:大家都好勇敢 我都不敢噓 以免整天被打成仇醫 06/08 08:43
大家不是看到56就肅然起敬了嗎?
113F:推 forme:知法玩法 06/08 08:47
※ 編輯: mark89 來自: 163.15.163.92 (06/08 08:49)
114F:推 hateOnas:我M應該可以吧 06/08 08:51
你如果要我自刪就說一聲 我很有自覺的
※ 編輯: mark89 來自: 163.15.163.92 (06/08 08:51)
115F:→ smalltwo:醫生大人..有自覺是在板主動手前就自己刪除.不是m後 06/08 08:53
116F:→ dlevel:昨天才說到法律人理論上會請教像醫審會之類的專業,先看有 06/08 08:53
117F:→ dlevel:沒有過失,結果還是硬要告,Alan板友文章可以看一下。 06/08 08:55
118F:→ moonshade:這本來就是合法的程序,只能說他懂法律... 06/08 08:55
119F:→ moonshade:否則檢察官就凌駕法官之上了 06/08 08:56
120F:→ moonshade:專業的部分是花錢找專業證人上法庭... 06/08 08:56
121F:→ FallRed:這篇有啥好M 廢文不夠廢 優文更談不上 06/08 08:57
122F:→ moonshade:通常要推翻醫審會要找大咖醫生當證人...費用也不低 06/08 08:57
123F:→ moonshade:而且這次告的是醫界大老,同行應該也不會得罪 06/08 08:57
124F:推 coloryen:起薪10萬吧,小看司法官了 06/08 08:58
125F:→ dlevel:判賠個3000萬什麼都補回來了,有什麼費用問題? 06/08 08:58
126F:→ Yie: 06/08 09:03
127F:推 hateOnas:是喔 我以為這算好八卦耶 06/08 09:06
128F:→ sese5566:........檢舉王的標準莫名奇妙 06/08 09:08
129F:噓 hsiawenc:是還蠻欠噓的 06/08 09:10
130F:推 darksaber:蘋果上李法官那張大大的玉照應該發送全國醫院,防禦性醫 06/08 09:11
131F:噓 sese5566:噓是噓檢舉王..幾十頁有m的就這篇跟地震 標準是啥= = 06/08 09:12
132F:→ darksaber:療就是用來招待這種好顧客的 06/08 09:13
133F:噓 hugr85:不知道在m啥洨 m的莫名其妙 06/08 09:13
比較一下醫師不懂法律 跟法官不懂醫學的後果吧
我是真的承認我不懂法律啦 但是法官能夠承認他不懂醫學嗎
※ 編輯: mark89 來自: 163.15.163.92 (06/08 09:15)
134F:→ hateOnas:剛好看到啊 06/08 09:13
135F:噓 Yanrei:那到時候被告上訴是不是也要來一篇不能得罪醫生 06/08 09:14
坦白說醫生被搞成現在這個下場還會有人擔心不能得罪醫生嗎
你跟我是生長在平行世界嗎
上次一個病人頭痛在急診坐在那裏等電腦斷層等六個小時就咆哮了
連一般民眾都知道要吼醫生了
我不認為鄉民會天真的認為不能得罪醫生
136F:噓 sese5566:m到原po都以為是要他自己自D 真不簡單 06/08 09:15
※ 編輯: mark89 來自: 163.15.163.92 (06/08 09:19)
137F:→ dlevel:就沒辦法看病患職業啊,法律人跟墨西哥毒梟一樣混在民眾裡 06/08 09:18
138F:→ dlevel:頭以全民為後盾。 06/08 09:18
139F:→ sese5566:法律人又不是一種職業 懂法律的也不見得以法律為業 06/08 09:18
140F:推 joker6:他懂法律所以這樣玩很合理阿 06/08 09:19
141F:→ joker6:每個人專長不同就是了 醫生你說是吧? 06/08 09:21
142F:噓 yyff:知法玩法就叫合理?只是合法吧,但一點也不合理 06/08 09:21
143F:噓 Yanrei:理不是這位原po跳出來說就叫合理 06/08 09:21
144F:噓 ktt7756881:幹他媽的鬼島 06/08 09:22
145F:→ Yanrei:某法官覺得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他依法提告哪裡不合理? 06/08 09:22
146F:→ Yanrei:那被告覺得自己才是對的一方,依法提上訴也不合理囉 06/08 09:22
147F:→ joker6:btw醫生也不能得罪 不然他們會一直po文(?) 06/08 09:24
148F:噓 lovesong:不會去問板喔 八卦板問個屁 06/08 09:24
大家都好激動
你的膽囊也被切了嗎?
秀秀~~
※ 編輯: mark89 來自: 163.15.163.92 (06/08 09:26)
149F:→ sese5566:平常最激動的就是原PO說...難得XD 06/08 09:28
150F:噓 lovesong:PO一堆悲憤文 是誰激動阿XDD 鍵盤醫生 不要哭哦~ 06/08 09:28
呵呵 我不只鍵盤上當醫生喔 但是你可能只會在鍵盤上激動啊
※ 編輯: mark89 來自: 163.15.163.92 (06/08 09:29)
151F:噓 hugr85:原po激動+1 06/08 09:29
152F:推 ainor:愛告醫生什麼都可以告是權利沒錯~~反正最後是全民倒楣~ 06/08 09:30
153F:→ ainor:老了以後可要找人開刀大概只能出國了吧 06/08 09:31
154F:→ sese5566:阿不然他離開鍵盤激動幹麻 你現實世界貼公告欄讓他激動嗎 06/08 09:31
155F:噓 lovesong:呵呵 等你以後上我法庭 我會讓你很激動XDD 06/08 09:32
等你以後上我table 我會讓你動都不能動 XDD
156F:推 ainor:可以告醫生很爽喔~~某些人的人性啊... 06/08 09:33
※ 編輯: mark89 來自: 163.15.163.92 (06/08 09:34)
157F:→ tort:法官作這種事情很不應該 更何況是庭長 06/08 09:37
158F:推 ainor:反正loser就愛看到其他職業愈來愈血汗心裡才會平衡吧 06/08 09:37
159F:→ tort:他真的有信心檢察官那邊不專業 可以聲請交付審判阿 06/08 09:39
160F:→ tort:搞這種把戲根本不把院檢體系放在眼裡 虧自己是法官 06/08 09:39
161F:噓 lovesong:嚇死人了>"<洞都不能洞 醫生真的不能得罪阿 06/08 09:40
162F:噓 joker6: 嚇死人了>"<洞都不能洞 醫生真的不能得罪阿 06/08 09:41
163F:推 flydragon198:他可能是麻醉師呀,真的會動都不能動XD 06/08 09:41
164F:→ wxes:醫生應該要和法界溝通做出更完善的法律 06/08 09:42
165F:推 Pierson:好好笑 為什麼有那麼多人說「不起訴後本來就可以自訴」 06/08 09:42
166F:→ wxes:很少人那麼病態只是因為醫生有錢就亂告吧 06/08 09:42
http://surgeon.pixnet.net/blog/post/37562838
167F:→ Pierson:偵察終結後不得再提自訴 這是刑事訴訟法的常識... 06/08 09:43
168F:→ tort:在這個人身上真可以看到什麼叫做權力的傲慢 06/08 09:43
169F:→ Pierson:而且八卦是為什麼這位法官可以在檢察官不起訴之前就知道不 06/08 09:44
170F:→ Pierson:會起訴.... 06/08 09:44
171F:→ wxes:將心比心,如果是自己的身體器官要被切掉了當然會很慎重啊 06/08 09:44
給四個醫生掃過超音波
法官自己也考慮了兩個月
怎樣才能更慎重
放到慢性膽囊炎惡性化嗎?
※ 編輯: mark89 來自: 163.15.163.92 (06/08 09:49)
172F:→ dlevel:看推文法律人的嘴臉啊,你對他們和他人溝通有信心喔? 06/08 09:46
173F:推 Pierson:法律人的嘴臉還好 可是為了辯贏 連「不起訴後本來就可以自 06/08 09:49
174F:→ Pierson:訴」這種與法不合的事情也講的理直氣壯... 06/08 09:49
175F:→ Pierson:就是因為不起訴後不能自訴 所以李姓法官才會在這之前先提 06/08 09:51
176F:→ Pierson:可是問題就回到他為何可以在偵察終結前知道結果... 06/08 09:51
177F:噓 ko007x:98%醫生都是垃圾 06/08 09:55
你以後找醫生好辛苦啊~
178F:推 joker6:他提告訴、自訴合理與否是一回事 06/08 10:00
179F:推 Pierson:樓上 不要偷轉移話題 沒有人問他提自訴合不合理 06/08 10:01
180F:→ joker6:但他的提告合法與否又是另一回事 06/08 10:01
※ 編輯: mark89 來自: 163.15.163.92 (06/08 10:02)
181F:→ joker6:我打字比較慢XD 06/08 10:02
182F:→ Pierson:不合理的地方在他怎麼可能事先知道不會起訴再改自訴 06/08 10:02
183F:→ Pierson:正因為一般人不會在收到不起訴書前知道結果 所以才不會都 06/08 10:02
184F:→ joker6:ㄎㄎ 這就他的問題啦 而且你又知道他一定是知道不起訴之後 06/08 10:03
185F:→ Pierson:像該法官一樣先叫檢察官查案 發現苗頭不對趕快轉自訴 06/08 10:03
186F:→ joker6:才去提自訴的XDDDDDDDD 06/08 10:03
187F:→ joker6:說不定只是巧合阿XD 06/08 10:04
188F:→ Pierson:不要偷改人家說的話 我哪一句說李姓法官在不起訴後改自訴 06/08 10:04
189F:→ Pierson:我說的是推文裡的法律鄉民每個都說不起訴後可以自訴 這根 06/08 10:04
190F:→ Pierson:本不合法 為了替法律人辯護連法條都轉彎了啊 06/08 10:04
191F:→ joker6:我是在跟這篇文章的原PO說阿 06/08 10:05
192F:→ Pierson:問題是在不起訴之前改自訴吧 為何他會知道不會起訴 06/08 10:05
193F:→ Pierson:說不起訴後可以自訴的是推文的法律鄉民 你跟原po說? 06/08 10:05
194F:→ Pierson:要凹也像一點 06/08 10:05
195F:→ joker6:原PO貼的是 他知道不起訴將做成之後再改提自訴 06/08 10:06
196F:→ joker6:我所要表達的是 你怎知他知道有要作成不起訴處分 06/08 10:07
197F:→ Pierson:好 他怎麼知道會有不起訴處分的?一般原告都要等收到才知 06/08 10:07
198F:→ joker6:臆測? 猜想? 還是有證據? 06/08 10:07
199F:噓 smallthief25:標題先噓 法律規定如此 有何玩法? 06/08 10:07
200F:→ Pierson:如果他本來就要自訴的話那根本就不會先走公訴這條路 06/08 10:08
201F:→ smallthief25:回P大 醫審會的結果也會通知當事人 身為法官若連這都 06/08 10:08
202F:→ joker6:你怎知道"他有知道"? 而且"他真的知道嗎"? 06/08 10:08
203F:→ smallthief25:猜不出有不起訴的傾向 那枉費他法官多年白當了 06/08 10:09
204F:→ smallthief25:自己覺得不起訴機率很高 所以就採取不同訴訟策略了 06/08 10:10
205F:推 Pierson:猜?哈哈哈 你們要硬凹可以想個比較合理的理由 06/08 10:10
206F:推 joker6:光憑臆測就來寫一篇文不太好吧XD 06/08 10:11
207F:→ Pierson:沒有上過偵察庭的法律鄉民真的超會亂猜的 最好你去那邊猜 06/08 10:12
208F:→ Pierson:的出結果啦 除非你當場就被檢察官罵的狗血淋頭 06/08 10:12
209F:→ Pierson:偵察庭把原告被告關係人證人問一問 證據拿一拿 誰會跟你透 06/08 10:13
210F:→ Pierson:露那麼多資訊讓你猜 06/08 10:14
211F:→ sese5566:"每個都說不起訴後可以自訴".................... 06/08 10:14
212F:→ sese5566:欸..我明明推 → sese5566:檢方有說要不起訴了嗎 06/08 10:14
213F:→ Pierson:有啦 之前有人威脅被告說一定要起訴他讓他去關的 上了新聞 06/08 10:14
214F:推 joker6:我沒說XDDDD 06/08 10:15
215F:→ sese5566: 06/08 08:29 06/08 10:15
216F:推 Pierson:告訴改自訴因為要自己請律師 要花很多錢 所以只是猜覺得很 06/08 10:19
217F:→ Pierson:難起訴就改自訴 這種可能性是很低的 06/08 10:19
218F:推 joker6:那可能性高的是什麼呢? 還不是依樣瞎猜嗎XDDDDDDDD 06/08 10:20
219F:→ joker6:我相信它們可能是一定收到了什麼消息爆料, 06/08 10:20
220F:→ Pierson:何況不起訴還有再議這種手段可以走 根本不需要提前改自訴 06/08 10:21
221F:→ joker6:而且不能公布爆料來源 06/08 10:21
222F:→ Pierson:「我相信它們可能是一定收到了什麼消息爆料」這就是八卦啊 06/08 10:21
223F:→ joker6:只是你這樣寫那法官就是怎樣怎樣的 似乎過於草率吧 06/08 10:21
224F:→ Pierson:因為提前知道結果所以馬上改成自訴 問題在為何會提前知道 06/08 10:22
225F:→ joker6:所謂訴諸民粹就是這樣 06/08 10:22
226F:→ Pierson:你們法律沒讀好 應該回去重讀一遍刑訴 讀完就知道告訴改自 06/08 10:22
227F:→ Pierson:訴這種情況光憑猜測是很難發生的 因為有其他更好的手段 06/08 10:22
228F:→ joker6:沒有能提出供所有人檢驗的證據就提出指控、暗示 06/08 10:23
229F:→ joker6:不好吧(攤手) 06/08 10:23
230F:→ Pierson:告訴改自訴唯二的情況 一是以刑逼債 二就是有內線消息 06/08 10:23
231F:→ joker6:難發生沒錯 但不是不可能發生 06/08 10:23
232F:→ joker6:你無法排除它的可能性就不要說他不可能(笑) 06/08 10:24
233F:→ sese5566:.........不要無視我阿T^T 好吧 我只好重讀刑訴 06/08 10:24
234F:→ Pierson:如果你不願意再去讀刑訴而只會嘴砲的話 那言盡於此 06/08 10:24
235F:→ sese5566:只好怒讀兩章! 06/08 10:25
236F:→ joker6:哈哈 我懂整套流程阿 我也知道你們猜測的依據 06/08 10:25
237F:→ joker6:只是你無法排除他也是一怒之下提出自訴自爆阿XD 06/08 10:26
238F:→ Pierson:你不懂 因為你完全沒考慮到再議失敗的交付審判 06/08 10:26
239F:→ Pierson:只是猜測起訴機會不高但又硬要告的話 再議失敗後也可以聲 06/08 10:27
240F:→ Pierson:請交付審判 也是直接進法院 06/08 10:27
241F:→ joker6:顆顆 so? 他是可以這樣進法院沒錯 但他也可不可以自訴? 06/08 10:28
242F:→ Pierson:交付審判的問題在成功機率很低 可是事先就猜測不起訴就直 06/08 10:28
243F:→ sese5566:.....實務再議與交付審判駁回的機率難道很高嗎 我不覺得 06/08 10:28
244F:→ joker6:可以啊 你們只是因為他不依照正常思考方式行進就猜測 06/08 10:28
245F:→ joker6:不太好吧XDDDDDDDD 06/08 10:29
246F:→ Pierson:接轉自訴 不會比走告訴 再議 交付審判要有利 除非他早就知 06/08 10:29
247F:→ Pierson:道那條路絕對沒用 06/08 10:29
248F:→ Pierson:「實務再議與交付審判駁回的機率難道很高嗎」....不要法律 06/08 10:30
249F:→ joker6:你真的是他的知音 他想什麼你都知道(拭淚) 06/08 10:30
250F:→ Pierson:沒讀好出來鬧笑話好嗎 XD 06/08 10:30
251F:→ joker6:ㄎㄎ (攤手) 06/08 10:30
252F:→ sese5566:打反了啦幹 "駁回的機率難道很低嗎" 06/08 10:32
253F:→ sese5566:奇怪ㄟ你 前面推的你就不鳥 一時打反就硬要quote 06/08 10:33
254F:推 joker6:你們的推論原則上正確 但有其他可能,不是唯一解 06/08 10:34
255F:推 Pierson:偵察終結前改自訴→自訴 終結後提交付審判→自訴 所以非要 06/08 10:34
256F:→ joker6:我要說的就是這樣(攤手) 06/08 10:34
257F:→ sese5566:哀早知道就不要補駁回兩字 整個反掉 被有心人做文章 06/08 10:34
258F:→ Pierson:在偵察終結前一定要改自訴 然後說沒鬼 這就是法律沒讀好 06/08 10:34
259F:→ joker6:是令人懷疑 但不是絕對 06/08 10:35
260F:→ joker6:你法律讀超好(笑) 06/08 10:35
261F:→ sese5566:人家覺得不想挑戰不起訴處分確定力也不看好再議交付審判 06/08 10:36
262F:→ sese5566:是不行喔 奇怪ㄟ你 至於為何未卜先知不起訴我就不知了 06/08 10:37
263F:推 Pierson:樓上 你知道交付審判是由誰裁定的嗎 06/08 10:39
264F:推 joker6:又回來了耶XDDDDDDDDDD 06/08 10:40
265F:→ sese5566:院方阿 06/08 10:40
266F:推 Pierson:猜測法院不會裁定交付審判的話 改自訴會比較有利嗎 06/08 10:44
267F:推 aprendes:交付審判,要是過了又說是官官相護 06/08 10:45
268F:→ sese5566:有下文麻煩打快一點好嗎 等個問題要等五分鐘 06/08 10:45
269F:→ Pierson:反而交付審判若過關 幾乎等於法院背書此案一定成罪了 06/08 10:46
270F:→ Pierson:你連不起訴後不得再提自訴都不知道了 也敢跟人家講法律 XD 06/08 10:46
271F:→ aprendes:怎樣都嘛可以臆測內情不單純 06/08 10:47
272F:→ yyff:罵醫生的人能不能先搞清楚這個案的醫病流程?是照了多次超音波 06/08 10:47
273F:→ yyff:都看到有息肉才切的,雖然切下來沒有,但本來醫生就不是神 06/08 10:48
274F:→ sese5566:.........我哪邊說到不起訴後提自訴 06/08 10:48
275F:→ Pierson:他們連刑訴都不肯讀了 哪裡肯搞清楚此案醫病流程 06/08 10:48
276F:→ yyff:也沒有儀器是百分之百準確的,今天為了這種事,就要醫生扛責 06/08 10:48
277F:→ sese5566:.........我哪邊說到不起訴後提自訴啦 06/08 10:49
278F:→ yyff:那法官誤判為何不用扛責?假釋出來的人又犯罪時,法官為何無責 06/08 10:49
279F:→ hugr85:法官猜得出來...... 06/08 10:50
280F:推 joker6:.........我哪邊說到不起訴後提自訴啦(我希望他可以截一段) 06/08 10:51
281F:→ sese5566:有沒有搞錯啊 亂栽人後就神隱了 06/08 11:00
282F:推 joker6:我沒寫到不起訴後提自訴(檢查完畢) 06/08 11:03
283F:噓 sese5566:超扯的 嗆嗆叫出包後就閃了 只能怒噓了 06/08 11:19
284F:→ sese5566:阿人勒 踹共阿 不是很愛嗆? 阿交付審判是多有利? 06/08 11:37
285F:→ sese5566:每年駁回率98%99%在駁的是多有利? 聲請交付審判院方只能 06/08 11:39
286F:→ sese5566:就必要調查以檢方偵查中證據為限是多有利? 不可就告訴人 06/08 11:42
287F:→ sese5566:新提出之證據或其他偵查卷外證據再為調查是多有利? 06/08 11:42
288F:→ sese5566:裁定駁回告訴人交付審判聲請不得抗告是多有利? 06/08 11:43
289F:→ DennyCrane:公訴轉自訴又不違法,若醫審會鑑定無疏失,他走自訴也 06/08 11:44
290F:→ DennyCrane:是敗訴而已,到時難看的也是他。 06/08 11:45
291F:→ sese5566:Pierson:偵察終結前改自訴→自訴 終結後提交付審判→自訴 06/08 11:47
292F:推 lc301:法官作法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阿 直接被害人與告乃罪本來就可 06/08 11:47
293F:→ sese5566:一字一句你自己打的 我可沒栽你 拜託一下 刑訴258-3也看 06/08 11:47
294F:→ lc301:已在提起自訴 這是常識好嗎 06/08 11:48
295F:→ sese5566:一下 不想吐槽你省得被扣仇醫帽而已 還得寸進尺嗆嗆叫 06/08 11:48
296F:→ sese5566:到底誰沒唸書阿 誰還敢跟人家講法律阿 嗆這麼大聲 06/08 11:49
297F:→ sese5566:嗆沒什麼 栽人莫須有的 鬍子又不刮乾淨 是可忍孰不可忍 06/08 11:51
298F:推 dammm:元po加油 06/08 11:51
299F:噓 hitotsubashi:去睡覺吧:) 06/08 11:58
300F:噓 sese5566:漏打 交付審判裁定過了被告還能再抗告是多有利? 再度怒噓 06/08 12:01
301F:噓 DennyCrane:sase5566火力全開,你這樣太狠了... 06/08 12:02
302F:噓 ainor:醫生的主要工作是要懂法律及出庭啊~~ 06/08 12:09
303F:推 danielisas:醫師真的很可憐,醫審會都認為沒過失了!!! 06/08 12:10
304F:推 ainor:要告醫生可是要排隊的,救愈多告愈多啦~~ 06/08 12:16
305F:噓 elvissheng:不懂裝懂 06/08 12:33
我知道你最懂囉
所以以後都要靠自己不要來醫院哭哭啊
306F:噓 belmontc:自己不懂法律就說別人玩法? 真是高見 06/08 12:55
自己不懂醫學
愛吃油的然後慢性膽囊炎還可以誣賴醫師說是"健康的"膽囊也真是不遑多讓
307F:噓 paschen:無聊 06/08 13:08
308F:噓 inntran:廢除自訴制度怎麼樣? 日本就沒有 到時候檢察官不挺你就 06/08 14:06
309F:→ inntran:別哭! 法官才沒差檢座都是他司訓所的同學 06/08 14:07
※ 編輯: mark89 來自: 163.15.163.92 (06/08 14:12)
310F:推 Pierson:sese5566:檢方有說要不起訴了嗎 06/08 14:17
311F:→ Pierson:KarlSchmitt:不起訴之後 提自訴本來就告訴權人的權利 = = 06/08 14:17
312F:→ Pierson:joker6:原PO貼的是 他知道不起訴將做成之後再改提自訴 06/08 14:18
313F:→ Pierson:joker6:我所要表達的是 你怎知他知道有要作成不起訴處分 06/08 14:18
314F:→ Pierson:smallthief25:標題先噓 法律規定如此 有何玩法? 06/08 14:18
315F:→ Pierson:smallthief25:回P大 醫審會的結果也會通知當事人 身為法官 06/08 14:18
316F:→ Pierson:smallthief25:猜不出有不起訴的傾向 那枉費他法官多年白 06/08 14:18
317F:→ Pierson:所以樓上的各位「自稱法律人」都認為李姓法官單純在提出告 06/08 14:19
318F:→ Pierson:訴 檢方做成不起訴前改成自訴 純粹是在偵查庭上覺得起訴機 06/08 14:19
319F:→ Pierson:會不高 所以改成自訴 程序一切合法對吧 06/08 14:20
320F:→ Pierson:中午和學弟提前 他跟我說如果你們都是學生的話 以後會考不 06/08 14:21
321F:→ Pierson:上 因為刑訴法條323有修正 現在只要告訴人提起告訴 檢察官 06/08 14:22
322F:→ Pierson:分案受理開始偵查 告訴人就不可以改成自訴 並非要等到偵查 06/08 14:23
323F:→ Pierson:結束前都可以提 所以像此案 只要有開偵查庭 李姓法官就不 06/08 14:24
324F:→ Pierson:能再提出自訴了 而且他也覺得奇怪 醫審會鑑定報告一般是司 06/08 14:24
325F:→ Pierson:法或檢察機關提出鑑定要求 醫審會才會做報告 如果這報告已 06/08 14:25
326F:→ Pierson:經出來 應該早已開始偵查 不能再改為自訴才對 06/08 14:25
327F:推 Pierson:如你們說的在庭上猜出有不起訴的傾向 再轉為自訴 修法後不 06/08 14:28
328F:→ Pierson:可能再發生 其實只要檢察官開始調查證據他就不能改 06/08 14:28
329F:→ Pierson:不過可能樓上幾位自稱法律人會說書記官講的有錯吧... 06/08 14:30
330F:推 Pierson:除非利用告訴乃論的但書鑽漏洞... 06/08 14:38
331F:→ Pierson:可是這就回到最初的問題了 這種情況下自訴證據是怎麼取得 06/08 14:40
332F:→ Pierson:除非他從頭到尾都可以關切到偵查進度 否則在提出處分前怎 06/08 14:40
333F:→ Pierson:麼取得足夠的證據讓他提出自訴而不會被不受理... 06/08 14:41
334F:噓 sese5566:阿別人不就考不上 阿你不就很嗆?? 被打臉就都無視吼? 06/08 18:45
335F:→ sese5566:什麼用但書鑽漏洞 寫那麼明白也叫漏洞 06/08 18:46
336F:→ sese5566:還在那邊應該早已開始偵查 不能再改為自訴才對 06/08 18:46
337F:→ sese5566:人家修公訴優先原則這邊本來就不在射程範圍的也當個寶 06/08 18:48
338F:→ sese5566:我對書記官沒什麼意見 不要拖你學弟出來害他了好嗎 06/08 18:50
339F:→ sese5566:顯然是整個誤解323 然後才翻到一項但書想說噴了糗了 06/08 18:51
340F:→ sese5566:只好凹人家鑽漏洞 06/08 18:53
341F:→ sese5566:好了.麻煩解釋一下,我哪邊說到不起訴後提自訴?別栽贓就跑 06/08 18:55
342F:→ sese5566:洋洋灑灑打了24行 17行是本案無關的廢話 真不簡單 06/08 18:56
343F:噓 joker6:推 Pierson:除非利用告訴乃論的但書鑽漏洞...-->八分鐘後XD 06/08 19:00
344F:→ joker6:曾經有人問我同花打的過full house嗎? 06/08 19:00
345F:→ joker6:不是不行,當你遇到機率比較小的同花順就可以了 06/08 19:01
346F:→ joker6:,所以問我同花能不能打贏full house,我當然說可以,因為 06/08 19:01
347F:→ joker6:本案也是同花順 06/08 19:01
348F:噓 joker6:回答你最後的問題 你只能說他一直關切的機率非常大 06/08 19:05
349F:→ joker6:但你也提不出證據... 06/08 19:05
提不出證據不表示沒有
這種事大家心知肚明
350F:→ joker6:很可疑但不代表一定是,你也要懷疑戚家人說不定都是豬頭 06/08 19:06
351F:噓 sese5566:他難道覺得法條自己會轉彎 一開始提的刑284二項後段為了 06/08 19:09
352F:→ joker6:樓上說話很靠杯 不過形容得很有畫面XDDDDDDDDDDDDDDDDDDDD 06/08 19:10
353F:→ sese5566:讓告訴人"鑽漏洞"才自己轉彎成告論罪.無視刑287 還漏洞勒 06/08 19:10
354F:→ sese5566:真要照這種動不動嗆人不讀書敢跟人家講法律考不上的嗆法 06/08 19:13
355F:→ sese5566:自己又欠洗臉的 人家要嗆早把某人嗆到滿面全豆花了 06/08 19:13
你這也蠻嗆的啊
356F:→ sese5566:就我所知某人所稱樓上的各位"自稱法律人"中可是有司法職 06/08 19:17
357F:→ sese5566:級比書記官還大的 還考不上勒 不要拖學弟墊背害他了好嗎 06/08 19:18
358F:→ sese5566:不過我只要求某P解釋一下,我哪邊說到不起訴後提自訴? 06/08 19:21
359F:→ sese5566:難道這個小小的要求很過分嗎?有本事嗆沒本事回? 06/08 19:22
360F:→ elvissheng:你以為你一個人代表所有醫生喔? 06/08 23:47
這是你說的
361F:→ elvissheng:我去醫院也是找那種不會不懂裝懂的人 06/08 23:47
非常好
你這樣做就對了
362F:→ elvissheng:還哭哭勒 我看都是醫生對病人超客氣的 06/08 23:57
你不爽不要來掛我的診
我樂得輕鬆
363F:→ elvissheng:一副害怕業績跑到別的醫生那邊去的樣子.... 06/08 23:57
364F:→ elvissheng:倒是法官沒得選 我真的超尊敬的 你的標題也算對一半啦 06/09 00:07
這我倒是不需要
人太多了
365F:推 elvissheng:補推一個~ 06/09 00:08
我可沒求你來推
366F:→ elvissheng:XD 06/09 00:09
XDD
※ 編輯: mark89 來自: 163.15.163.91 (06/09 07:00)
※ 編輯: mark89 來自: 163.15.163.91 (06/09 07:13)
367F:噓 nel624:路過幫噓 06/29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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