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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這個案子,就是那個嗆聲說要殺法官的徐志皓, 被害少女的父母親"展現大愛",說要寬容他,讓他改判無期徒刑,"重新做人"; 廢死聯盟知道之後很開心,在他們的網頁上把這篇"展現大愛"的文章給列了上去, 不過事實真是如此嗎? 在知道這個消息之後,我寫了信給我的筆友,也就是方小妹妹的表姐 (因為她人不在國內,所以一開始並不知道這件事),結果她知道之後, 寫了這樣一篇文章: =========================================================== 本來看見平面新聞報導我還不相信.我不相信方芳的爸媽會原諒那個兇手. 後來看到新聞影片我真的是一整個啞口無言.新聞裡面方爸爸說, 他夢到他女兒叫他放下要再追究.....我在心裡大罵三字經!!! 你該不會是喝酒喝到腦袋酒精中毒了吧? 你的夢真那麼準,你女兒也不會被棄屍將近大半年還沒人知道. 最後還不是因為同行的鄧姓少女報警才破案的! 生前很疼愛方芳的姨媽打電話給方芳的媽媽,問她是否真的如電視上說的, 因為聖經上教人要原諒,所以就原諒虐殺方芳的王八蛋了嗎? 姨媽問她,妳們還替這王八蛋求情,萬一將來他放出來之後又害死人,這妳也有責任的! 方芳的媽媽開始哭. 她說,事情都是方爸爸在做主的,她根本也沒有權利說話.她當然無法原諒這個王八蛋. 只是,開庭至今,律師費已經花了三十幾萬, 她爸說, 被告要是不服判決(死刑)就可以一直上訴, 這樣一直上訴下去錢不知道還要花多少,所以就算了.... 聽到這裡,我已經忍不住爆粗口了. 很多內情我想說可是不能說.不能說的原因不是因為不敢說, 而是因為那個人畢竟是她的父親. 現在我只能說,這絕對不是什麼狗屁大愛感化殺人魔的故事. 我現在不說是因為三審還沒有定讞, 如果再讓我知道他還是繼續幫那個殺人魔求情,我一定會把所有事情都說出來的!!!! ============================================================= 所以方家選擇"原諒"徐志皓的原因,一個是"錢不夠打官司"(這個理由很有問題) ,另外則是...? =============================================================== 緊急補充: 我在這裡要呼籲: 千萬不要捐出任何的錢給方家, 不管是善款或者是任何款項都暫時不要。 因為按照花姐的說法,"那個父親是個愛喝酒的XX,只是裝出一副慈父的模樣", 換言之,他所講出來的理由不可信,而且也不合理, 在沒有釐清事實真相之前,千萬不要相信他的話。 如果因為我PO這篇文章,反而引發大家捐錢給那個品行有問題的傢伙的話, 那反而失去了花姐要揭發他的本意... 無論如何,請大家千萬不要因為"方家沒錢打官司"這句話就捐錢給方家,拜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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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231.215
1F:推 NTUkerker: 12/10 14:22
2F:推 frozenmoon: 12/10 14:22
3F:推 tinkerbell:徵勇者轉雙和板 12/10 14:22
4F:推 iamboring: 12/10 14:23
5F:推 sagax:幫高調 記者快來抄吧 12/10 14:23
6F:推 ronanlin: 12/10 14:23
7F:推 hkc112:推 12/10 14:23
8F:推 Goog1e: 12/10 14:23
9F:推 snowduke:告訴人其實不必請律師...... 12/10 14:23
10F:→ owenkuo:跟蘋果講 有料它們會有興趣做大 12/10 14:23
11F:推 a1091100075:另一個是立委幫忙申請國賠嗎?? 12/10 14:23
12F:推 QUIBECK: 12/10 14:23
13F:推 mazda323:真八卦 給個推 12/10 14:23
14F:推 popoallan:高調! 12/10 14:24
15F:→ Balders:律師費? 民事官司? 12/10 14:24
16F:→ sagax:廢死:等下次砍我的時候我要想想怎麼微笑原諒你 12/10 14:24
17F:推 SSSLuffySSS:ㄎㄎY 12/10 14:24
18F:推 bg00004:高調了喔...但是另一個是什麼啊??恩....有點半信半疑 12/10 14:24
19F:→ DOOHDLIHC:之前還有鄉民推說被害者家屬都原諒了還想怎樣..... 12/10 14:24
20F:推 SgyMirage:幫高調 好黑暗喔..... 12/10 14:24
21F:推 maniaque:刑事庭是檢察官告,跟律師有啥關連?? 12/10 14:24
22F:推 AHL1111:原來是這樣...真內幕 給個推 12/10 14:24
23F:→ Balders:另一個啊 大概猜得到吧... 12/10 14:25
24F:推 Doracacazin:有八卦給推! 12/10 14:25
25F:→ maniaque:而且此類多半以刑事附加民事訴訟,也不需要特別針對民事告 12/10 14:25
26F:推 busgoer:高調 12/10 14:25
27F:推 colinham:snow正姐 告訴人其實不用請律師 12/10 14:25
28F:推 menshi:請律師?由檢察官訴追就好了,為何要請律師? 12/10 14:25
29F:推 vcvca:為什麼要請律師 不是公訴罪嗎?? 12/10 14:25
30F:推 light20735:廢死真會吠 12/10 14:25
31F:推 Francix:這是公訴罪,不用律師費,檢察官會負責訴訟的! 12/10 14:25
32F:推 kinnsan:有八卦 給推 12/10 14:25
33F:推 brent43:高調~~快點讓那個垃圾死一死吧 12/10 14:26
34F:→ p3800:小心你這樣影射某集團 到時候被他們告到生不如死 12/10 14:26
35F:推 sagax:久利生公平表示: 12/10 14:26
36F:→ colinham:這跟公訴不公訴無關 任何罪(包括告訴乃論)都是"公"訴 12/10 14:26
37F:推 bg00004:另一個到底是什麼?可以說嗎? 12/10 14:26
38F:→ MisterHappy:公訴罪幹嘛要請律師阿?! 12/10 14:26
39F:推 pigcat1315:廢死的聯盟 家裡 到底有沒有人被殺過阿~ 12/10 14:26
40F:推 wholmes:這要律師費嗎? 12/10 14:27
41F:推 aaax2:吠屎:他爸真是義人 12/10 14:27
42F:推 any1643:檢察官的法袍跟律師袍有這麼難分嗎? 12/10 14:27
43F:→ sagax:快說出來吧 等一下徐放出來又多砍兩個人 12/10 14:27
44F:推 yayakaka:這個徐姓人渣如果最近沒被槍決的話,法官請自我了斷吧 12/10 14:27
45F:→ bg00004:如果另一個是他門 那接不接受也是他門自己不是嗎? 12/10 14:27
46F:→ yayakaka:最後 12/10 14:27
47F:推 SgyMirage:之前推說"被害者家屬都原諒了還想怎樣"的鄉民踹共啊 12/10 14:27
48F:推 snowduke:告訴人想請是可以請啦!但是案情很明朗不複雜的,其實沒有 12/10 14:28
49F:推 ggsuperda:之前推說"被害者家屬都原諒了還想怎樣"的鄉民踹共啊 12/10 14:28
50F:推 Isoroku5566:集團施壓? 12/10 14:28
51F:→ snowduke:請律師的必要,民事部份掛個附民可以省裁判費,如果真的 12/10 14:28
52F:推 CRAZYWAYLIVE:這就是社會的不公感.剝奪感 12/10 14:28
53F:→ bg00004:我還是想知道來龍去脈..到底另一個原因是什麼? 12/10 14:29
54F:推 d90493:幫高調 12/10 14:29
55F:→ snowduke:請不起,可以申請法扶! 12/10 14:29
56F:推 ColdP:等一下,這"律師"是跑出來做什麼的? 刑案不是都由檢察官主動 12/10 14:29
57F:→ berth:沒邏輯= = 12/10 14:29
58F:→ fanrei:科科,疑點很多耶,律師費到底是花在什麼上面? 12/10 14:29
59F:→ bg00004:還有這篇文章的可信度..... 12/10 14:29
撰文者的確是當事人的表姐沒問題,這點我可以保證。 不過她究竟知道些什麼,我並沒有過問。
60F:推 david7928:高調 12/10 14:29
61F:推 jknm0510a:有八卦,希望詳細 12/10 14:29
62F:推 Ertha: 12/10 14:29
63F:→ ColdP:上訴的嗎? 怎麼會跑出個律師,還花了30多萬!? 12/10 14:29
所以花花姐(原PO)是不是知道了什麼我們所不知的內幕... 但被害者的母親是這樣說的。
64F:推 mirce:吠屎:這是大愛 人民:全是狗屎 橫批:全都該死... 12/10 14:30
65F:→ CRAZYWAYLIVE:殺了人嗆法官 居然還有團體要聲援他 社會有甚麼公義 12/10 14:30
66F:→ Ertha:可以m了 12/10 14:30
67F:推 Fairytale929:人渣還能上訴 台灣法律真的該修一修了 12/10 14:30
68F:推 scedbo412:高調.. 12/10 14:30
69F:→ snowduke:他被判死刑或無期的還不用上訴勒!終局後直接移到上級審! 12/10 14:30
70F:推 Invincibleme:確實難以接受 12/10 14:31
71F:推 ggsuperda:之前推說"被害者家屬都原諒了還想怎樣"的鄉民踹共啊 12/10 14:31
72F:推 hsinyuet:這個社會~有了人犬團體...早就沒有什麼公義了.... 12/10 14:31
73F:推 white75724:方小妹妹長的還不錯耶 可惜了 12/10 14:32
74F:推 chunguan:噓廢死聯盟 台灣一堆假仁義道德 12/10 14:32
75F:推 SgyMirage:之前推說"被害者家屬都原諒了還想怎樣"的鄉民踹共啊! 12/10 14:32
76F:推 fanrei:科科,不就有憤青不干心想要再挑起來而已,講也講不清楚 12/10 14:33
呃,人家當事人媽媽和表姐的話,叫做"憤青不甘心"喔???? 我再怎樣也沒有天大本領,去偽造被害者家屬的話,這是會吃官司的...
77F:推 TVBShit5566:拿了錢河蟹了吧? 12/10 14:33
78F:推 mirce:人本之於教育=廢死之於法律... 真是無奈... 台灣不愧為鬼島 12/10 14:33
79F:推 chspfang:邦高調 12/10 14:33
80F:推 skyguilt:幫高調 這種人渣竟還讓他活著 12/10 14:33
81F:推 ClassicLayla:有卦推 12/10 14:34
82F:推 okiayu:雖然可以體諒寫完整可能會有麻煩,但寫得這樣含混不清的... 12/10 14:34
三審之後如果還有後續訊息,我會持續關注的。
83F:推 dg0292001:幫高調 12/10 14:34
84F:→ brainpowered:鬼島這種還可以上訴 12/10 14:34
85F:→ wholmes:看起來內幕最多也只是被害者父親唬爛被害者母親而已 12/10 14:34
86F:推 FLJX:這時候就要請殺手 月 出場了 12/10 14:34
87F:推 mouth5566:原諒三小 幹 12/10 14:35
88F:推 Benjamin901:幫高調 12/10 14:35
89F:推 fanrei:又沒人說你偽造緊張什麼,只是你「轉述」的東西很奇怪而已 12/10 14:35
我也只是說明一下,被害者的母親並沒有原諒徐志皓而已。
90F:推 juneday:落網的時候還很嗆秋 現在就知道懺悔了?鬼才相信 12/10 14:35
91F:推 kgh:告訴人好像不用律師..有檢察官? 12/10 14:35
92F:推 rsy:被告的人權重要 被害人的遭遇 家屬心理的傷痛 誰來彌補 12/10 14:35
93F:→ wholmes:事實上就被害者父親有所同意罷了 12/10 14:35
94F:→ kaky:八卦就是拿一篇不知道詳情的人轉述不知正確與否的文來說新聞 12/10 14:36
原文確定是被害者家屬發表的,有人要我斬雞頭發誓嗎?
95F:推 yoshiki78529:自從有了人犬 殺再多人都不怕被判死刑了呢~^.< 12/10 14:36
96F:推 yenfeng:幫高調 平常最喜歡抄新聞的記者還不快來抄 12/10 14:36
97F:→ kaky:是錯的?這樣操作難怪叫做信者恆信....... 12/10 14:36
98F:推 REFRIGERATOR:高調!!殺生為護生!! 12/10 14:37
99F:→ kaky:科科 記者寫的不可信你的就可信? 你斬雞頭 動保團體會出來的 12/10 14:38
我只是不想把人家的網址貼過來而已。 ※ 編輯: goetz 來自: 59.112.231.215 (12/10 14:38)
100F:推 powerword: 高調!!斬業非斬人!! 12/10 14:38
101F:推 Eclivan:哦?不知道詳情的人? 所以k大認識"知道詳情的人"囉? ^^ 12/10 14:38
102F:→ airlow:不是不用請律師嗎? 12/10 14:39
103F:推 DDRMIX:廢死團體不就只是自以為清高的"聖人"團體嗎? 12/10 14:39
104F:→ CN091118:動機可疑? 12/10 14:39
105F:→ dlevel:好多人犬躲在推文中,一隻、二隻...... 12/10 14:39
106F:推 Carpenter33: 12/10 14:39
107F:推 s851959:幫證明 這是表姊寫的 她有貼在BLOG裡 12/10 14:39
108F:推 foxs9:和解金阿 用X想都知道 12/10 14:40
109F:→ CN091118:帽子來了 快快帶下來!! 12/10 14:40
110F:推 m6990400:高調! 12/10 14:40
111F:推 ayufly:嘴砲推文不用理他啦 12/10 14:40
112F:推 mirce:人渣 幹........... 12/10 14:41
113F:推 ColdP:不過從內文來看,原撰文者聽到的似乎也是四手消息了, 12/10 14:41
114F:→ mazda323:現在記者都嘛做表面報導而已 是有幾個會做深入追蹤??? 12/10 14:41
115F:推 SgyMirage:台灣真正的亂源不是這些殺人強姦的犯人 而是他們背後的X 12/10 14:42
116F:→ kaky:光律師費哪來的都說不清楚元PO也說PO文者不在國內 父親不可信 12/10 14:42
117F:推 tina1007:幫高調! 記者快來抄啊!! 12/10 14:42
118F:→ CN091118:當然要有點保留阿 通通都相信然後被打臉也不是第一次了 12/10 14:42
119F:推 m6990400:推文這麼多人護航啊~ 12/10 14:42
120F:推 hsinyuet:隨便抓一句對話Google...確實有個部落格是這麼寫的...XD 12/10 14:42
121F:→ kaky:表姊轉述可信? 這不是叫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 這也叫"事實" 12/10 14:42
122F:→ ColdP:方父->方母->姨媽->表姊,其中後三者尤其可能在傳遞訊息時產 12/10 14:42
123F:噓 eshew:死刑無期徒刑是法院強制上訴,無待被告提起上訴 12/10 14:42
124F:推 ClubT:黑道嗎? 12/10 14:43
125F:推 LOLIVA:可以捐款給他們打官司嗎? 12/10 14:43
126F:推 Eks:高調! 下地獄吧!!! 12/10 14:43
127F:→ Ricrollp:小朋友 我們今天一起來數人犬 請大家一起來 1隻.2隻.3隻 12/10 14:43
128F:→ eshew:就算被告沒有不爽,案件還是要經過最高院審理 12/10 14:43
129F:推 louis90795: 12/10 14:44
130F:→ ColdP:生誤差,所以原文內容有些詭異不解之處或許也是情有可原(?) 12/10 14:44
我想花姐應該知道這個方爸是怎樣的人(從她給我的信裡可以感覺得出, 那個方爸不是什麼對孩子很好的好人)。 ※ 編輯: goetz 來自: 59.112.231.215 (12/10 14:44)
131F:推 okiayu:推那些X本還是廢O聯盟是台灣的亂源 12/10 14:44
132F:推 Simakui:唉... 12/10 14:44
133F:推 horse175:高調,但這不只是台灣,全世界打官司都是這樣.... 12/10 14:44
134F:→ CN091118:太複雜了酸民不懂強制上訴喔^.< 12/10 14:45
135F:推 bg00004:我會想知道另一個原因和真實度...所以算是有興趣的 12/10 14:45
這就得等待案件的進一步發展了。
136F:推 trace5566:糟了 你意圖使人不廢死 12/10 14:45
137F:→ bg00004:所以原諒我現在半信半疑...雖然我也很討厭廢死... 12/10 14:45
總之,我只能說,花姐當年懷孕八個月的時候還在為方小妹力爭, 我很信任她的話。
138F:→ CN091118:當年爭取自由的人多少也會被認為是亂源吧 亂源 科科 12/10 14:45
139F:→ eshew:信裡太多BUG,導致這位表姐是否真的了解被害人家屬,容有疑問 12/10 14:45
bug很有可能是方爸亂編的藉口,而非表姐的謬誤。
140F:推 rhyhaven:高調 12/10 14:46
141F:推 clover1211:高調 12/10 14:46
142F:→ max52001:她老爸一定被錢砸得佛心大開 12/10 14:46
143F:推 WizZ:強制上訴上去隨便發回高院 這種制度是哪個白癡設計的 12/10 14:46
144F:噓 anper:垃圾! 12/10 14:46
145F:→ bg00004:廢死派的的確是台灣的亂源之一啊 12/10 14:46
146F:推 yonglove:高調 12/10 14:46
147F:→ bg00004:這和自由無關係 別把死刑犯和自由混唯一談 12/10 14:47
148F:推 yipy:吠屎最好家裡就不要有人出事才出來靠北 12/10 14:47
149F:推 neil16:廢死團體根本就是垃圾 12/10 14:47
150F:→ eshew:就算被害人不請律師,案件被發回還是會持續更審下去 12/10 14:47
151F:推 kana0228:媽~~~~~我在這裡!!!! 12/10 14:47
152F:→ eshew:因此表姐說的律師費似乎根本不成問題 12/10 14:48
153F:推 ColdP:而且檢察官如果對法官裁決不滿自然會自行上訴,方父非但沒必 12/10 14:48
154F:→ bg00004:還有一個疑問為什麼他爸爸要這樣做?是什麼原因? 12/10 14:48
所以才說內幕重重,方媽說的話疑點很多... 花姐應該是知道了什麼,但是目前不能說。
155F:推 flysonics:爆 12/10 14:48
※ 編輯: goetz 來自: 59.112.231.215 (12/10 14:48)
156F:→ bg00004:除了文中所述的錢不夠之外 那很令人好奇 12/10 14:48
157F:→ dlevel:很好啊,廢死繼續爭取罪犯的權利看某天會不會惹火上身。 12/10 14:48
158F:推 kent8207:沒錢打官司就可以變成無期徒刑...制度問題好大.. 12/10 14:49
159F:→ bg00004:因為錢不夠 並不代表就會有這樣的舉動 12/10 14:49
160F:→ ColdP:要找律師也沒權力決定要不要上訴;先不說那30萬,光是"一切 12/10 14:49
161F:推 princetamaki:為什麼要轉雙和? 12/10 14:49
162F:→ ColdP:都是方父在做主"就很詭異了,方父是能做什麼主? 莫非...... 12/10 14:50
163F:推 dsa:沒錢不得以接受為什麼要幫對方求情 你都不覺得矛盾嗎? 12/10 14:51
164F:→ hatenese:為姦殺犯討國賠?!網友打爆張瑞山議員辦公室電話 12/10 14:51
165F:→ hatenese:http://0rz.tw/wKpLg 12/10 14:51
166F:→ eshew:若制度真有缺陷,即便不請律師,還是會一直更審下去 12/10 14:52
167F:噓 callmeanswer:先把律師費這個問清楚再來爆掛吧~不然後面又要道歉 12/10 14:52
我只是轉述被害人母親的話而已,這樣不犯法吧???
168F:推 notea:記者快來抄 12/10 14:52
169F:推 e761031:高調!!!!!!!!!!!!!!!!!!!!!!!!!!!!!! 12/10 14:52
170F:推 jayhang:爆 12/10 14:52
171F:推 vvvccc2d: 12/10 14:52
172F:推 clarafly:大台南的新市長不是也有幫徐爭取國賠 12/10 14:53
173F:推 CN091118:連法律都搞不清楚 還能嗆廢死也著實厲害 12/10 14:53
174F:→ keepwild:有檢察官當公訴人 誰說一定要再請律師當告代 12/10 14:53
175F:→ dlevel:問一下,張議員這次選舉有上嗎? 12/10 14:54
有上,而且還高票當選。
176F:推 shunchao: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12/10 14:54
177F:推 aa0213:刑事的部分檢察官會告,民事的賠償就需要律師了 12/10 14:54
178F:→ callmeanswer:刑法沒有人在找告代的啦= = 12/10 14:54
179F:推 akirakid:推 =,= 為什麼這時沒有人來做選民服務? 12/10 14:55
※ 編輯: goetz 來自: 59.112.231.215 (12/10 14:56)
180F:推 CarelessWind:難怪包青天永遠不會停播~~~~ 12/10 14:55
181F:推 krajicek:殺人罪是公訴罪,不管打幾審,被害人原告這邊都不用自己 12/10 14:55
182F:推 nash1way:有內幕 12/10 14:56
183F:推 any1643:發生這種事 應該是要討個公平正義回來吧 民事賠償可以不 12/10 14:56
184F:→ krajicek:出錢打官司,交給檢察官這邊就好了 12/10 14:56
185F:→ eshew:若表姊陳述為真,可能方父要更多賠償但被法院打槍才找台階下 12/10 14:56
186F:推 lanhow:民事的賠償 等刑事判了 再轉民事不就好了 根本花不了什麼錢 12/10 14:56
187F:→ any1643:要阿 為什麼堅持要錢?y 12/10 14:56
188F:推 chienk:這種新聞我都看不下去 心太痛了 12/10 14:57
189F:推 youku1:有八卦m 12/10 14:57
190F:→ callmeanswer:看來八卦應該是方父__要錢~ 12/10 14:58
191F:推 BuzzStyle:真讓人心痛 12/10 14:58
192F:推 hatenese:民進黨張瑞山議員該選區第三高票當選。 12/10 14:58
193F:→ eshew:白話一點,可能方父把律師費當作一本萬利的投資,獅子大開口 12/10 14:59
194F:推 dichotomyptt:u可能是卡民事這邊 12/10 14:59
195F:推 iceroy:鄉民有意願樂捐訴訟費嗎XDD 12/10 14:59
如果方某真是個酗酒又貪財的惡父親,那捐錢也只會被他拿去喝酒吧??? ※ 編輯: goetz 來自: 59.112.231.215 (12/10 15:00)
196F:→ eshew:然後法院越判越輕之後,自己就開始找台階下 12/10 15:00
197F:推 bg00004:被M了... 12/10 15:00
198F:→ callmeanswer:顆顆 這種捐訴訟費? 應該跟前幾天那個差不多吧 12/10 15:00
199F:推 tiara:我早就知道原諒是唬爛的 廢死團體最愛製造大愛的假新聞 12/10 15:01
200F:→ eshew:若此為真,則整篇重點在被害人家屬需索無度,與廢死無關 12/10 15:01
201F:推 inelson:廢死聯盟真的住在台灣嗎? 還是他們生活的環境都很和平? 12/10 15:01
202F:→ dlevel:捐了也被拿去買酒。 12/10 15:02
203F:→ hsinyuet:原PO的最後一句話~難不成方父拿了不少? 12/10 15:02
204F:推 virus42928:有八卦 推~ 被害人都是居於弱勢 可悲的司法 12/10 15:02
205F:推 silveryfox99:八卦魂! 12/10 15:03
206F:→ eshew:真要譴責,則應非難被害家屬把死刑當作籌碼,大開賠償價碼 12/10 15:03
207F:→ eshew:也就是說,我不原諒你,你就多一分被判死刑的機會 12/10 15:04
如果是這樣,那廢死聯盟拿方家"寬恕"出來大作文章, 也並非是正確的舉動,就這麼簡單。
208F:推 ttfznp:看到好幾個吠屎的走狗在質疑可信度耶,工讀生錢領的心安嗎? 12/10 15:04
209F:推 f1234518456:殺人還不用陪? 去你的 12/10 15:05
210F:推 yesfish:開個帳戶就會有人捐錢了 如果真像真的如此 12/10 15:05
211F:→ WizZ:酷喔 看到有人在譴責受害家屬了呢~ 12/10 15:05
212F:推 mncr:法律都保護壞人的 一直往上告浪費大家時間 12/10 15:05
213F:推 MichaelKiske:八卦推 12/10 15:06
214F:推 corona:goetz大 有八卦有推 12/10 15:06
215F:推 bg00004:有記者會寫這篇嗎? 12/10 15:08
216F:推 lwei781:有鄉民要出錢打下去嗎? 12/10 15:08
217F:→ lisoukou:看來私下河蟹的可能性超大的 12/10 15:08
218F:推 dspswen:只有推了 12/10 15:09
219F:→ lisoukou:合理懷疑加害者家屬『疑似』給了被害者的父親一筆錢 12/10 15:09
220F:推 abscented:殺人罪是公訴罪耶 檢察官有職權自動偵辦 哪需要律師 12/10 15:10
221F:推 superbatman:這不是公訴罪嗎?有檢察官就好不是?為什麼還要請律師? 12/10 15:10
222F:→ lisoukou:要被害者家屬封口不告人吧 12/10 15:10
223F:→ abscented:八成是被唬爛到 12/10 15:10
224F:推 EX37:廢屎聯盟都是雲端科技的愛用者,腦袋都放在雲上 12/10 15:11
225F:→ superbatman:八成真的是被錢砸到佛心大開~ 12/10 15:11
226F:→ any1643:徐家都沒錯? 我不相信 12/10 15:11
227F:→ abscented:就算打民事好了 訴訟費也可以叫對方出 12/10 15:12
228F:推 WizZ:律師一個審級就拿一次錢 等你等到定讞?他乾脆關門算了 12/10 15:14
229F:→ eshew:文章BUG真多,連推裡都要一番工夫 12/10 15:14
230F:推 flames:推 12/10 15:14
231F:推 ElvesDaniel:台灣是殺人犯的天堂~~~準備騎歐兜賣出去砍人囉 ^_< 12/10 15:15
232F:推 newper: 12/10 15:16
233F:→ eshew:廢死會知道家屬寬恕的背後動機才有鬼 12/10 15:17
在不知道的情況下就大放厥詞,結果事實真相並非如此...是這樣嗎? ※ 編輯: goetz 來自: 59.112.231.215 (12/10 15:17)
234F:推 lisoukou:→ eshew:廢死會知道家屬寬恕的背後動機才有鬼 12/10 15:18
235F:推 jg338:有律師的八卦! 12/10 15:19
236F:→ lisoukou:廢死就是一個超愛拿少數案例不擇手段要求廢除死刑的團體 12/10 15:19
237F:→ eshew:你是能從媒體得出對別人的寬恕包含了哪些負面動機的揣測? 12/10 15:19
238F:推 groupie:原po這個掛很大 為什麼人渣可以上訴 那大家都去殺人好了 12/10 15:20
239F:→ eshew:廢死應該有你這種筆友,才知道家屬背後的陰謀 12/10 15:20
你的論點還是有問題的。 如果殺人犯拿錢去買被害者家屬的"寬恕",那不是更證明了廢死聯盟所謂的"寬恕" 是可以用金錢買到的嗎? 如此一來,他們長期以來的立論(所謂寬恕包容)又站不住腳了。 ※ 編輯: goetz 來自: 59.112.231.215 (12/10 15:22)
240F:推 Swashbuckler:天理何在 12/10 15:21
241F:推 vistar:這時候不是應該有正義律師義務幫忙的嗎 12/10 15:21
242F:推 kimgordon:我真的覺得台灣妖魔當道 12/10 15:22
243F:推 groupie:es大既然說這文章bug多 那請另回一篇說明 我想聽 12/10 15:22
244F:→ abscented:費斯是在高興三洨 一群自嗨又不正視國內問題的XX 12/10 15:22
245F:推 BeefNoodles:為什麼被害人要請律師啊? 應該是檢察官來告才對呀 12/10 15:22
246F:→ abscented:寬恕是三洨 我只聽過該死的就得死 12/10 15:23
247F:→ gygyggg:因為方爸__了廢死團體的__? 12/10 15:23
248F:→ eshew:bug都被推文的網友抓出來了,有必要發文嗎? 12/10 15:23
那是方爸的說法有bug,也就是事實真相絕對是有黑幕存在,就這麼簡單。 ※ 編輯: goetz 來自: 59.112.231.215 (12/10 15:24)
249F:→ BeefNoodles:這父母我不太相信夠盡責 盡責父母不會讓兒女交壞朋友 12/10 15:24
250F:推 sooyin:應該把這篇給廢死聯盟看看 12/10 15:24
251F:推 smallx3:e大可以發一篇舉出來啊 12/10 15:24
252F:→ eshew:重點是,廢死沒有你這種筆友,從媒體新聞稿裡怎知家屬有收錢? 12/10 15:24
e先生真是神通廣大,能夠斷定一定是"被害者家屬需索無度", 而非"徐家去收買被害者家屬",偉哉... ※ 編輯: goetz 來自: 59.112.231.215 (12/10 15:25)
253F:推 ak50:高調推 12/10 15:25
254F:→ eshew:你從有BUG的文章裡得出了"寬恕事實上背後顯有陰謀"的結論? 12/10 15:26
255F:→ callmeanswer:不是方爸有bug就是方母在壕小 12/10 15:26
256F:推 WizZ:廢死沒筆友也不是當事人 也不是被告委任律師?那站到黃線裡幹 12/10 15:26
257F:→ WizZ:啥阿 有准你進來看熱鬧嗎? 12/10 15:26
258F:→ eshew:基本上,你這篇BUG文章裡可以做出一堆天馬行空的假設 12/10 15:26
簡單說,事情就是"這事件絕對不是什麼大愛寬恕的好例子", 背後有著醜陋的真相,就這樣了。 ※ 編輯: goetz 來自: 59.112.231.215 (12/10 15:27)
259F:推 any1643:論這篇文會成為日後法庭證據的機率... 12/10 15:27
260F:→ WizZ:做出受害者家屬寬恕的先驗假設比較愚蠢 12/10 15:27
261F:→ callmeanswer:理論上需索無度=收買失敗吧~xddd~ 12/10 15:27
262F:推 BeefNoodles:光光父母會因為未判死刑上訴要花錢...我就很存疑 12/10 15:28
263F:→ WizZ:認為需索無度的人同時也認為人命是有價的摟 12/10 15:28
264F:推 gcshin:張議員在該選區為第三高票當選。很遺憾的是我這選區,抱歉 12/10 15:28
265F:→ eshew:我再說一次BUG:1.死刑是強制上訴,被告願受死也得上訴三審 12/10 15:28
266F:推 brooksmile:幫高調 12/10 15:28
267F:→ eshew:2.三審發回後就要重新審判,無待被害家屬花錢聘請律師 12/10 15:29
268F:推 silveryfox99:好啦好啦﹐知道費死神通廣大法力無邊了﹐別再debug了 12/10 15:30
269F:→ eshew:所以最有可能請律師的狀況是方父嫌棄法院判的錢太少 12/10 15:30
270F:推 ttfznp:上訴花錢那段話是受害者父親說的,原po只是轉述,bug在哪? 12/10 15:30
271F:推 BeefNoodles:那也是民事賠償,跟判不判死刑沒關 12/10 15:31
272F:→ abscented:像這種"強姦殺人犯" 還"蓄意衝撞"員警的人 可以有啥期待 12/10 15:31
273F:→ ttfznp:原po也說了她爸有問題,只是內幕還不知 12/10 15:31
274F:→ abscented:費x的請出來吠一下 我聽聽看 12/10 15:31
275F:→ BeefNoodles:Bug就是上訴花錢跟判死沒關係,自然也牽扯不到原不原 12/10 15:32
276F:→ eshew:你轉述有BUG的文章,自己本身就沒有BUG了?這是卸責 12/10 15:32
這是當事人家屬的話,沒什麼卸不卸責的。 至於這些話到底隱藏多少真相,這還要等待時間釐清。
277F:推 shonedevil:這件案子檢察官如果沒上訴的話,就定讞了吧!(更一) 12/10 15:32
※ 編輯: goetz 來自: 59.112.231.215 (12/10 15:33)
278F:→ shonedevil:話說有人知道這件高院的判決書,剛去查了一下判決書簡 12/10 15:33
279F:→ shonedevil:索,找不到相關資料... 如果誠如新聞的報導內容,檢察 12/10 15:34
280F:→ eshew:所以意思是你轉述筆友的電話回憶錄是要鼓勵板友腦力激盪? 12/10 15:34
281F:→ shonedevil:官因該不會上訴... 12/10 15:35
282F:→ ealvis:吠死偽造文書都是大愛了, 原文轉述討論......./笑 12/10 15:38
283F:推 HornyDragon:八卦回來了 12/10 15:39
284F:推 xiaoyu:有錢判生的意思嗎 12/10 15:39
285F:推 swatch2:告訴人不需要律師吧?由代表公權力的檢察官去追訴....... 12/10 15:40
286F:推 foolwind:另一個原因就是他爸是李剛 12/10 15:40
287F:→ ryanwen:阿啥都不說你是在po個x..廢文嗎??!! 12/10 15:41
288F:→ callmeanswer:那要不要請該筆有去問清楚這一點 釐清真相阿~ 12/10 15:44
289F:推 swatch2:這篇是被害人的表姊的我相信,只是你也說他人在國外.... 12/10 15:44
290F:→ swatch2:所以會不會他的消息也不正確呢??? 12/10 15:44
291F:推 pingsky:某人好跳針.. 12/10 15:45
292F:推 mew2:河蟹好吃 吞下去 12/10 15:49
293F:推 dsilver:高調! 多少被Ptt爆料的 最後還不是回去爽爽過 12/10 15:52
294F:推 haycheese:出生率這麼低,再多放一些殺人煙毒犯出來,人口就很好控制 12/10 15:56
295F:推 wuching:去你媽的狗屁大愛,看到就火 怕殺人嚐命那就不要殺阿! 12/10 15:56
296F:噓 hsiaoyoshye: 就是方爸愛錢啊...為了有錢享樂寧願原諒他 12/10 15:56
297F:→ wuching:人笨:廢除狗屁死刑都是我的錯! 12/10 15:56
298F:推 Maybetrue:太黑暗了。 12/10 15:57
299F:推 RIVENSODA:那個噓文的實在是... 12/10 15:59
300F:推 ettt668:高調 12/10 16:03
301F:推 kis28519:所以犯案挑廢死跟窮人就對了 絕對不會被判死刑 12/10 16:07
302F:推 ienjan:媽的 我開始懷疑吠死的各種大愛根本是搽脂抹粉的結果 12/10 16:08
303F:推 chenyoyo:夢要是那麼準女兒被殺了都不知道喔..爛人 12/10 16:09
304F:→ ienjan:殺人放火金腰帶 記得要挑窮人殺..... 12/10 16:09
305F:→ dsa:要譴責廢死應該要拿點具體的東西吧 被質疑就說我也是聽人家說 12/10 16:13
306F:→ dsa:反正廢死噁心啦 12/10 16:14
307F:推 koko147:借轉臉書 12/10 16:19
歡迎大家轉載。
308F:推 MCmail:請版主置底吧 12/10 16:20
309F:推 Elmore:以後可以跟銳寶貝還有開槍殺老大的一起組少男團體 喔耶 12/10 16:21
310F:推 AhUtopian:1.哪來律師費 2.上三駁掉後就確定啦 而且上三跟非上書面 12/10 16:21
311F:→ AhUtopian:審理而已 當然對方高興天天提非上那也認了 12/10 16:22
312F:→ AhUtopian:但非上也不是那樣好過低... 12/10 16:22
313F:推 ijtm:記者盡量抄 這個多抄多公德 12/10 16:23
※ 編輯: goetz 來自: 59.112.231.215 (12/10 16:24)
314F:噓 Ryushuier:廢死的真的很不尊重死者;只會亂告人 12/10 16:25
315F:→ Ryushuier:好討厭廢死喔= 12/10 16:25
316F:推 aoioa: 12/10 16:27
317F:推 ypron:這個人一定要給他死,我覺得他比陳瑞欽、陳金火都可惡 12/10 16:28
318F:推 ItsTimeToGo:補一發 12/10 16:29
319F:→ loven51:不過真的好慘....居然是因為沒錢要選擇原諒 12/10 16:32
320F:推 mcwagamama:廢死本來就... 12/10 16:32
321F:推 Cadia:記者快來抄 12/10 16:36
322F:推 ShinozakiAgi:殺人是公訴罪,為什麼方爸方媽要花錢打官司?? 12/10 16:37
323F:推 kess:費死聯盟死光算了 另類殺人 12/10 16:38
324F:推 zusuki:花錢 是民事的部份吧? 12/10 16:46
325F:→ eshew:goetz:是方父有BUG不是表姐有BUG,表姐知道甚麼,我沒有過問 12/10 16:48
326F:→ eshew:也就是說goetz只負責PO內容有瑕疵的文章,其他板友自行聯想 12/10 16:50
327F:→ eshew:當然,如果你亂聯想,goetz也會適時指點你明路:可能兇手有塞錢 12/10 16:54
328F:推 TheBigaku: 12/10 16:54
329F:推 silveryfox99:有人debug de到開始在導演了 12/10 16:55
330F:推 clywin123:別人的小孩死不光 真希望廢死聯盟他們家的人... 12/10 17:01
331F:推 biki:純推 12/10 17:08
332F:推 ShinDragon:幫高調 12/10 17:09
333F:推 shmily0303:高調 平凡人怎麼可能一直砸錢打官司 這種無能為力的感 12/10 17:15
334F:→ shmily0303:覺真討厭... 12/10 17:15
335F:推 b00668880:有人要貼到廢死網站嗎? 12/10 17:16
336F:推 silveryfox99:貼到費死網站?你不怕被聖潔的聖光淨化嗎? 12/10 17:17
337F:推 PacificBlue:雖然爛人殺不完 但還是要殺 幹 12/10 17:17
338F:推 Leika:這不推還算是人嗎 12/10 17:18
339F:推 jansan:唉 真不公平 萬一放出來 不知道又要死多少人 12/10 17:24
340F:推 silentocean:從他一開始的惡劣態度就知道這個人不可能真心懺悔 12/10 17:28
341F:推 otis000:廢死只會關心喪心病狂的廢渣 才不會管正常人的死活 12/10 17:33
342F:推 tchialen:阿扁又要出來救援了 痾...是廢死 12/10 17:36
343F:推 Ghost325:可見台灣法律人多愛錢 12/10 17:41
344F:推 mineko:幫推 12/10 17:43
345F:噓 ed109lO:這篇bug這麼多 沒有辦法轉載 可以再問清楚點解釋一下嗎 12/10 18:00
346F:推 Asucks:台灣一旦廢除死刑,我真不敢想像惡棍敗類會有多囂張 12/10 18:05
347F:推 laohu: 12/10 18:07
348F:推 asd2260123:廢物 12/10 18:21
349F:推 yongqing:廢死聯盟冚家鏟 12/10 18:56
350F:推 ffmuteki9: 12/10 18:59
351F:推 umano:打臉文 12/10 19:13
352F:推 princessmake: 12/10 19:22
353F:推 lhsieh:另外則是封口費 皿 12/10 19:27
354F:噓 runslow:則是??? 12/10 19:37
355F:噓 kaku216:TRASH LEAGE 12/10 19:42
356F:推 sweetludy:幫高調 有內幕... 12/10 19:53
357F:推 jsefk0819:幫高調 12/10 19:58
358F:推 rinsoukan:高調啦 需要發起募款嗎 12/10 20:00
359F:推 ChallengerII:這一定要高調 12/10 20:05
360F:推 damyr:幫高調 12/10 20:08
361F:推 JEFF0602:恩 12/10 20:19
362F:推 chendeath:大推!原諒個屁 12/10 20:24
363F:推 isaacc:笑死人了,為什麼現在不說? 12/10 20:48
364F:→ isaacc:另外律師費三十萬怎麼來的? 你貼這種文反而折損自己與真相! 12/10 20:49
原作者已經說了,看在方小妹的面子上,替她老爸留點面子... (你是看不懂國文嗎?) 又,律師費三十萬的問題,要去問那個愛喝酒的爛人老爸,話是他說的, 叫記者去問他比較實在。 ※ 編輯: goetz 來自: 219.70.117.2 (12/10 20:56)
365F:推 Yie: 12/10 21:21
366F:推 sunnymonkey:幫高調!!!!!!!! 12/10 21:48
367F:推 cashko:幫高調 12/10 22:10
368F:推 coffee777:幫高調!! 12/10 22:26
369F:推 nojoewu:推 12/10 23:02
370F:推 rxxken:可以轉嗎? 12/10 23:13
371F:→ rxxken:轉到我臉書上面.. 12/10 23:13
歡迎。
372F:→ dioliv:到底要律師幹嘛= =??明明就有檢察官阿~多想兩分鐘你可以不 12/10 23:14
373F:→ dioliv:用發這種有bug的文~ 12/10 23:15
我不是說了嗎,這是被害者老爸講的,覺得bug的人去跟他問個清楚怎樣? (我自己是覺得內情不單純,要是有記者去追問他就好了.)
374F:推 elwyn:有卦有推。廢死盟到底腦袋裝什麼呢? 12/10 23:23
375F:→ kaky:拜託你的內容都是轉述"表姊"的敘述哪來的"爸爸說的" 12/10 23:29
"她爸說"三個字是沒看見是吧... (國文程度不好也不要到這種地步啦)
376F:推 dioliv:你都覺得不單純了不會問清楚一點喔~= =這麼急著發文? 12/10 23:30
我又不是人家家人,怎麼問清楚? 我們只要知道一件事,那就是"這事情背後不單純",那就夠了。 (接下來就交給媒體,看他們願不願意挖了)
377F:→ kaky:天才 整篇文章是誰寫的"表姊",內容都是表姊敘述她所了解的 12/10 23:32
硬凹好難看啊.
378F:→ dioliv:我只覺得你的想法比較不單純~你已經不是支持執行死刑而以 12/10 23:33
379F:→ kaky:有哪一句你是從被害者的"父親"口中取得的說詞 12/10 23:33
380F:→ dioliv:連人家不判死刑你都要參一腳了 12/10 23:34
這個案子不判死刑的背後如果有不為人知的暗盤,那誓必要把它揭發出來才行, 這樣才是正義公理的體現。 而且關鍵在於,這個案子不判死刑很大的原因是方某人的"寬恕", 但如果這種寬恕是有暗盤的,那很抱歉,這件事情必須攤在陽光下, 讓社會大眾檢視,這樣也才是正義。
381F:→ kaky:連自述跟轉述都分不清楚 12/10 23:34
轉述也是轉述方某人的說法,別硬凹了。
382F:→ kaky:太好笑了A在文章中 寫 G說他吃屎長大的 然後你轉貼說 G說他 12/10 23:36
邏輯好差...
383F:噓 eshew:自己爆的卦卻要別人趕快去問清楚 12/10 23:37
對不起,爆卦的不是我,我只是忠實轉錄被害者家屬的說法。
384F:→ kaky:吃屎長大的, 因為"G說" 你去問G啊 不是A說的 12/10 23:37
這邏輯真的有夠差的,受不了:)
385F:→ kaky:拜託啦爆在八卦這邊找聲援的是誰不是家屬是你啊 12/10 23:38
懶得理你,誰要找聲援,只是把這件事攤出來而已。
386F:→ eshew:不是你爆卦那你標題用爆卦做啥? 12/10 23:38
問題在於卦的來源不是我,就這麼簡單。 至於媒體要不要去追究,那是他們的事情。 很抱歉,我不是神,也沒辦法把這個問題追究到底, 我只能告訴大家,事情並不是我們在報紙上看到的那樣而已...
387F:→ eshew:所以你想說你只是個掛名的爆卦人而已 12/10 23:40
正確說,我是個關心這件案子的人。
388F:推 vchenkoshe:推1 12/10 23:41
389F:→ eshew:你無法追根究柢,但又說被害人表姐是你筆友..... 12/10 23:41
這兩者有衝突嗎?(攤手)
390F:→ eshew:除了你之外誰還能連繫到這位"表姐" 12/10 23:41
很多人都可以。(不高興的人自己去問她,這篇文章是公開的。)
391F:→ kaky:又開始閃了不是在這邊說有內幕媒體去追 不是要找聲援科科 12/10 23:41
392F:推 liucy1127:唉 ~~廢死~~這種人早該死了~~留著害人阿~~ 12/10 23:43
393F:→ eshew:所以意思是你有辦法聯繫到,只是你不想問清楚點再來PO文 12/10 23:43
人家說"暫時不想說"了,那我當然也就是靜待接下去的發展, 事情就這麼簡單。 (廢死還真是勤勞,都半夜了還在這裡硬凹) ※ 編輯: goetz 來自: 219.70.117.2 (12/10 23:44)
394F:→ eshew:你自稱人家的筆友,勢必比陌生人更容易得到表姐回應吧 12/10 23:44
395F:→ kaky:筆友聽她媽說她打電話去聽被害者母親說的話 12/10 23:44
396F:推 dioliv:好個暫時不想說~XDD~有這麼不爽就叫他快說阿~不要學某個不 12/10 23:44
我沒有不爽啊,事實上我贊成她暫時不說,看接下來的情況發展。 廢死如果覺得不爽的話,自己去拜託她說。
397F:→ eshew:那你為何不靜待事情發展成熟後再來當掛名的爆卦人? 12/10 23:44
我認為,現在這樣就已經足夠了。 至少我們已經知道,事情並非如此單純。
398F:→ dioliv:公布病歷的~ 12/10 23:44
※ 編輯: goetz 來自: 219.70.117.2 (12/10 23:46)
399F:→ kaky:這種聽說一天到晚在八卦版上演 撇清最快 12/10 23:45
400F:→ dioliv:要把事情問清楚也要說人家硬凹~好大的官威~你說什麼就什麼 12/10 23:45
還真是好大的官威,人家不想說就要硬逼人家說呢...
401F:→ eshew:科,我想你很自然地把質疑你的人都二分成廢死派了 12/10 23:46
某些人的立場不用講也很清楚。
402F:→ eshew:足夠了?怎麼足夠法?問你卻一問三不知叫足夠? 12/10 23:47
我說了,不要問我,去問她。 不過,她有不說的自由。
403F:→ dioliv:哪裡足夠阿= =~你提的疑點就超怪的~然後又說有BUG不要問你 12/10 23:47
404F:→ eshew:不瞞你說,辯論時我當過廢死派以及支持派 12/10 23:47
405F:→ dioliv:你不PO文我幹嘛逼你說~你自己要PO又不讓人家質疑?? 12/10 23:48
沒有說不能質疑,事實上我也認為疑點重重。 但這疑點重重是方家那邊的說辭疑點重重,所以應該要直接詢問方家才對。 不過光是這點,就足以證明這案子並非什麼"大愛寬恕的典範"。
406F:→ eshew:既然如此,我想你不需要被叮得一頭包時把人都抹成某一派:) 12/10 23:49
407F:→ dioliv:你自己都覺得有問題~還這麼肯定一定有內幕= =˙˙˙ 12/10 23:49
就是因為說法有問題,所以一定有內幕,事情不就是如此嗎?
408F:→ kaky:最矛盾的是等定讞後這位表姐要說方父什麼才是太晚了 12/10 23:51
她沒有說等定讞,她是說"要看三審的狀況"。 拜託把人家的文章看清楚好嗎?
409F:→ eshew:既然你認為有內幕,卻又PO了篇可以做八百種假設的BUG文.... 12/10 23:52
還在跳針呢... ※ 編輯: goetz 來自: 219.70.117.2 (12/10 23:53)
410F:推 dioliv:就因為家屬說的有疑點~所以還不能相信吧~幹嘛這麼急著看到 12/10 23:52
411F:→ eshew:然後板友做了你所不樂見的假設後,又叫他去問當事人 12/10 23:53
412F:→ dioliv:黑影就開槍= =~ 12/10 23:53
413F:→ kaky:因為人格差對判決並無影響 太會演法官相信 只要不是"假證據" 12/10 23:53
414F:→ kaky:確定後不會有因為假的原諒所以要再審還是非上 12/10 23:54
415F:→ eshew:基本上要爆卦也不差哪時定讞,這能怎麼影響判決? 12/10 23:54
反正這篇只是初步報導,後續我會繼續追蹤下去,就這樣了。 初步我們只要知道方家那邊很有問題就夠了,至於到底是他們被收買了, 還是死要錢,或者有其他的可能性,這就留待後續繼續觀察。
416F:→ eshew:那你追蹤的時候順便問清楚表姐的真意好嗎?現在寄信方便嗎? 12/10 23:56
現在還沒三審,人家都說三審再看狀況爆料了, 身為朋友,我再這樣追問這種事情讓朋友傷身傷肝好嗎? ※ 編輯: goetz 來自: 219.70.117.2 (12/10 23:56)
417F:→ kaky:拜託三審是書面審為原則是想要看啥啊 12/10 23:56
418F:→ kaky:人家書面來去除了原告被告你其他人是要看啥..... 12/10 23:57
419F:推 bernie6304:原PO都講這麼清楚了其他是... 12/10 23:58
420F:→ eshew:所以你希望三審之後再跟"表姐"坦白你在這PO這篇BUG文就是了 12/10 23:58
看起來還是有人不相信她真的是方小妹的表姐... 上面已經有網友作證了,還有人不相信的樣子。 我會隨時把台灣這邊審判的進度告訴她,至於她什麼時候想說出真相, 很抱歉,那要請她自己做決定,身為朋友,我無權干預。
421F:→ eshew:只是希望你既然跟他這麼熟就趕快去問清楚而已~ 12/11 00:01
我再說一次,人家不想說,那我也不會勉強去問。 e君如果你要問的話,自己去她的網站上問。
422F:→ kaky:你表姊人家媒體還爸爸勒 重點是"內容正確性" 12/11 00:01
...這句話的國文到底在講什麼,我完全看不懂, 誰來幫我找個火星翻譯官解讀一下。
423F:→ eshew:應該是問你,因為是你把文章轉錄到這裡的 12/11 00:02
我說過,在她願意講出更多之前,我不會勉強她, 想問的人自己去找她問,這樣很難嗎?
424F:→ eshew:你身為爆卦的代理人,卻又無法盡到爆卦的釋明責任 12/11 00:03
原來轉錄別人說的八卦,還需要幫別人debug啊???
425F:→ kaky:爸爸說 表姊說 誰說不重要 重要是內容正確與否 12/11 00:03
我只能說,我相信她。 事情就這麼簡單。
426F:→ kaky:不然她爸說的妳為什麼不信? 12/11 00:04
427F:→ kaky:你相信一篇內容有BUG的文章 是你的自由你除了相信以外還轉述 12/11 00:05
428F:→ eshew:原P堅持相信是方父有鬼而非表姐有鬼,表姐又遠在天邊~ 12/11 00:05
沒錯,我相信方父是有問題的。
429F:→ kaky:來八卦版 並且據以反廢死聯盟 然後就拍拍屁股說跟你無關 12/11 00:05
這次我沒有用這篇文章反廢死聯盟。 只是說,事情並非他們讚揚的那樣而已。
430F:→ eshew:你的文章不只純粹轉錄而已,文末尚包含誘導式臆測 12/11 00:08
431F:→ eshew:不叫你釋明要找誰釋明? 12/11 00:08
432F:→ kaky:科科........ 12/11 00:08
433F:推 dioliv:不知道能不能說一下文章出處呢?? 12/11 00:09
對不起,我真的不想把她的部落格貼到這裡來。 有興趣的人,可不可以自己用文章的句子去餵狗,一下就能找到了...
434F:→ eshew:你不純粹是傳訊的使者而已,妳是個老王賣瓜的房仲業務代理人 12/11 00:11
你要說那是誘導式推測,那是你的說法; 至於你為什麼不敢直接去問當事人,這我也不能妄加臆測了。 "錢不夠打官司"是方父的理由,但按照花姐的說法,確實還有隱情在... 這不是什麼誘導,這是事實陳述。
435F:噓 eshew:OK,那我寄封信,你也順道寄一封如何? 12/11 00:14
那是你的自由,我無權干預。 讓我們繼續觀察接下來的發展,我想這才是最重要的。
436F:→ eshew:所以你寄不寄嘛 12/11 00:16
437F:→ eshew:你說你無法妄加臆測卻又在文裡"堅信"方父有問題然後又不寄信 12/11 00:22
438F:→ eshew:問清楚 12/11 00:23
奇怪,我寄不寄是我的事情,我為什麼要告訴你呢? 人家是我的筆友,我和她通信也是很正常的,可我為什麼要向你一個陌生人報告呢? ※ 編輯: goetz 來自: 219.70.117.2 (12/11 00:23)
439F:→ kaky:連"方父說"跟"表姊說方父說" 都分不清楚了還一直在方父說的 12/11 00:26
440F:推 faxy:錢不夠用... 12/11 00:26
441F:→ eshew:你一行字從00:16拖到00:23才來回應,有那麼難回答嗎? 12/11 00:27
這板上什麼時候出現了海巡署,現在連人家幾點幾分回文都要管了... ※ 編輯: goetz 來自: 219.70.117.2 (12/11 00:28)
442F:→ kaky:再詳看一次 表姊說她媽電話中的律師三十萬是方媽說的喔 12/11 00:28
443F:推 duke30230: 12/11 00:29
444F:→ kaky:至於錢花太多到底是表姐她媽聽到方父說的還是方母轉述方父看 12/11 00:29
445F:→ eshew:你晚安,讓你繼續關注方爸的發展 12/11 00:29
446F:→ kaky:法從文中排版是看不太出來的..... 12/11 00:30
447F:推 amelet:刑事案件有檢察官會追訴,被害人沒必要自己再請律師,尤其 12/11 00:30
448F:→ eshew:真慘,越晚越多人跑來質疑,你免睡了 12/11 00:31
449F:→ amelet:是這種社會矚目案件… 12/11 00:32
所以這個理由一定有問題。 (我在下面一篇也呼籲大家暫時不要捐錢給方家了) ※ 編輯: goetz 來自: 219.70.117.2 (12/11 00:33)
450F:→ amelet:這種重大案件檢方都很重視,因為辦不好會被罵死,所以根本 12/11 00:34
451F:→ amelet:不須要自己再請律師 12/11 00:35
452F:→ eshew:有沒有請律師,庭訊時都看得一清二楚吧,這件事能怎麼扯謊 12/11 00:37
我還是寫信去把心裡的疑問請教一下了... 結果如何,就暫且靜待分曉吧。 ※ 編輯: goetz 來自: 219.70.117.2 (12/11 00:40)
453F:→ eshew:所以你問了啥? 12/11 00:41
454F:→ eshew:方父要扯謊說自己有花錢請律師實際上卻沒有,這很匪夷所思 12/11 00:42
455F:→ eshew:若他自始沒請律師,也沒必要扯說"律師要花錢"這種易戳破的謊 12/11 00:45
456F:推 Slemo:樓上是關你啥事?這麼咄咄逼人,現在問難道會有結果? 12/11 00:59
457F:推 hank11235813:幹 原來是這樣... 12/11 01:01
458F:噓 eshew:現在問沒結果,那現在就爆卦是要作啥? 12/11 01:07
459F:推 luvbxw:爆 12/11 01:43
460F:推 benbenwu:G大辛苦了,這麼認真回那種推文 12/11 01:47
461F:噓 kimura0322:對你我已經感到很厭倦了 你支持死刑支持到心態都扭曲了 12/11 02:08
462F:→ kimura0322:刑事是國家跟加害人間的關係 你永遠拿被害人來講死刑 12/11 02:10
463F:→ kimura0322:就算了 現在還已經進化到去散佈一些明顯違反常識的言論 12/11 02:12
464F:→ kimura0322:被害人家屬在刑庭花什麼律師費? 而且沒錢跟在法官面前 12/11 02:12
465F:→ kimura0322:說要原諒兩者有何相關 就算沒錢也可以不用幫被告求情吧 12/11 02:14
466F:→ kimura0322:反正都不准人家原諒被告 還要暗示人家有收錢就對了 12/11 02:17
※ 編輯: goetz 來自: 219.70.117.2 (12/11 06:12)
467F:推 countenance:我對廢死跳針的嘴臉也很厭倦了,該同情的是被害人不是 12/11 07:08
468F:→ countenance:加害人 12/11 07:09
469F:噓 eshew:你文修得真辛苦,被爆律師那段造假後,就加註"顯有問題"裝中立 12/11 13:28
470F:→ eshew:你也只是吃定板上不會有方家家屬看到這篇文章而已 12/11 13:29
471F:→ eshew:也不知道你阻止捐款是怕錢入水坑還是怕板民與方家接觸 12/11 13:37
...原來我是海巡署還是南無觀世音菩薩,能夠管得動板友去和方家接觸啊? 太厲害了,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這麼厲害。 又,方家如果要鬧的話,請他們去跟花姐吵,到時候就不知道家醜會爆到什麼地步... ※ 編輯: goetz 來自: 219.70.117.2 (12/11 15:15)
472F:→ eshew:方家真要鬧的話,你也不用費心去猜忌火會不會燒到你身上 12/11 16:03
473F:推 asco12781111:爆! 12/11 22:26
474F:推 lovefordidi:王八蛋廢死聯盟,我他媽的打從心底看不起你們 12/11 22:45
475F:推 otaku5566:請律師幹麻... 12/12 17:55
476F:噓 s20953:不懂法律的心得文 提起上訴是檢察官不服 不是家屬 12/19 04:12
那是方父講的,而他講的話確實有問題,我也這麼認為。 ※ 編輯: goetz 來自: 59.112.226.121 (12/20 13:09)
477F:→ marstinlai: 12/10 14:49
478F:→ marstinlai: 12/10 14:51
479F:→ marstinlai: 12/10 14:52
480F:→ marstinlai: 12/10 14:53
481F:→ marstinlai: 12/10 14:53
482F:→ marstinlai: 12/10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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