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GossipPicket
標題[文章] #1gLks9oT Laptic 造謠
時間Thu Jul 16 00:19:15 2026
一、
文章標題、連結與代碼(大Q資訊):
┌─────────────────────────────────────┐
│ 文章代碼(AID):
#1gLks9oT (Gossiping) [ptt.cc] [問卦] 旗袍法官幫詐團到亂?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ing/M.1784081801.A.C9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67 Ptt幣 │
└─────────────────────────────────────┘
二、
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引戰,貼出板規可加快處理速度】
檢舉違規需
附上完整板規或是臨時公告/宣導公告並告知
內容何處違反該板規
未按照此格式者,板主群得不受理。
依照我國刑事訴訟法227-1條,裁判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或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而於全案情節與裁判本
旨無影響者,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文章中僅以判決曾裁定更正,
便聲稱:法官為詐團亂寫判決,意圖使詐團可以上訴第三審而且還指涉特定法官
明顯造謠誘導視聽
依據總則第一條,惡意造謠者以鬧版處分,且被檢舉人以受版務處警告於各版務
看板違規即應永久水桶
三、
違規人名稱:
lapti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匿名天使的家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Picket/M.1784132356.A.8E2.html
2F:→ laptic: 這種大幅度變動判決理由內容的狀況,不能質疑? 07/16 08:59
3F:推 ubcs: 未達 07/16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