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capo (Dacapo)
看板GossipPicket
標題Re: [草案] 板規14-2 將給予水桶一個月處分
時間Wed Mar 19 01:24:10 2014
※ 引述《hateOnas (你好嗎 找到你的幸福了嗎)》之銘言:
: 舊板規
: 第二章:推文管理
: 第十四條:[惡意噓文、推文]
:  ̄ ̄ ̄ ̄ ̄ ̄ ̄ ̄ ̄ ̄ ̄ ̄ ̄ ̄
: 有以下任一情況之使用者,給予水桶兩週處分
: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惡意推/噓文/→、推圖或符號妨礙閱讀之使用者。(
: 如:推/噓文出現大量的空格、=====、----、☆☆☆等符號組合。)
: 二、於推/噓文中違反第一章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任一規定者。
: 新板規
: 第二章:推文管理
: 第十四條:[惡意噓文、推文]
:  ̄ ̄ ̄ ̄ ̄ ̄ ̄ ̄ ̄ ̄ ̄ ̄ ̄ ̄
: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惡意推/噓文/→、推圖或符號妨礙閱讀之使用者(
: 如:推/噓文出現大量的空格、=====、----、☆☆☆等符號組合。)給予水桶
: 兩週處分。
: 二、於推/噓文中違反第一章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任一規定者給予水桶
: 一個月處分。
: 有意參與此條板規修改討論者 可實名回應本篇文章 謝謝大家
第七條:〔挑釁、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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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
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且加給半年水桶。
‧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眾人物、政治人物等,對於政治族群(含其代稱)及非
具有本國國籍者等族群之謾罵推文不予受理;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試法
。
這邊的第一點,因為有箝制言論的效果
個人覺得應該維持兩周水桶就好
或著是一定時間內累犯者加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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