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九頭龍高中裡,沒有天才)
看板GossipPicket
標題Re: [問題] 本版版規3疑問
時間Fri Jan 17 19:54:09 2014
※ 引述《RandyMarsh (屎蛋爸)》之銘言:
: 目前檢舉版的的版規三
: 修改為
: ‧ 非原檢舉人與被檢舉人在結案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回應檢舉文章,違反者水桶兩周處分。
: 照反面解釋就是放寬了 結案後可以推文(回文?)回應吧!
: 不過如果版主認為未達標準又會鎖文
: 而造成無法回應
: 所以是否不管有沒有達到標準,結案都用S不要用!呢?
: 又,如果沒有結案標誌
: 但是是版主群決議且已經投票完成,這樣是否也算是結案而可以回應呢?
啊 這好像是我的錯
理想說法應該是 結案方式是未達標準的話 任何人都可以重新檢舉
就算結案是 done 的話 非檢舉人沒有不服 或非被檢舉人 也不應該回文跟推文
投票完成 也是由後來的板主執行 執行完就是 done 那就同上一行
轉 gossip_bm 感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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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24.232
※ 編輯: hateOnas 來自: 114.45.24.232 (01/17 19:54)
※ hateOnas: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1/17 19:54
1F:推 RandyMarsh:好險~之前有要推文的說XD 01/17 20:00
2F:→ ivorysoap:那跳過的檢舉文可以再檢舉嗎? 放到過期的板主如何負責? 01/17 20:01
3F:→ RandyMarsh:不過我覺得開放完結的檢舉給大家公評也不錯 01/17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