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GossipPicket
標題[推文] 19699 人身攻擊
時間Mon Apr 8 16:04:42 2013
1.文章標題【如:20025 + 7 1/28 oZAQW □ [新聞] 】
19699 32 4/08 Raindog □ [新聞] 首日上班女車禍亡 家屬控分隔島殺人
2.文章代碼【違規文前按大寫Q可顯示該文章代碼 如:(AID):
#1H1TzLE_ 】
文章代碼(AID):
#1HOcxIGH (Gossiping)
3.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問卦、謾罵、引戰,也可貼出板規輔助檢舉】
Microscft 於推文內對我人身攻擊。
依之前的實務見解,若內容涉及辱罵且指名道姓,
或
雖未指名道姓但足以讓不特定多數人辨識是在罵誰,就有人身攻擊之事實
推 belmontc:真他妹好笑了 明明就匯流道 還有人硬要爭是一般十字路口
→ Microscft:誰在跟你爭? 你有病嗎?? 我後來什麼都沒講你在嗨什麼
→ Microscft:某人被害妄想真的蠻嚴重的 一直幻想別人推文在講給他聽
→ Microscft:自己家裡死人牽拖別人 你的水準真是讓人不敢領教
→ Microscft:我才好奇你在激動什麼 奇怪又沒在跟你爭 哭什麼呢??
4.違規人名稱
Microscft
附註:
另想請教一下這樣是否成立引戰之構成要件
如果成立,則想一併提出該員引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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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1F:推 boyo:兩個都未達標準 請勿吵架 04/08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