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y512 (綠茶不加冰)
看板GossipPicket
標題[建議] 修改版規第三條第七款
時間Sat Jul 28 00:16:51 2012
因為八卦版主hateOnas引用版規第三條第七款:
‧ 社論、讀者投書、特稿、雜誌撰稿、公民新聞類、今日我最美類等非媒體之新聞禁止
張貼,違者刪除,若文章內容牽涉任何政治人物、政治議題以違反第四條政治文規範
一律劣退。
針對其中公民新聞類,禁止新頭殼、卡卡洛普的公民新聞PO上八卦版,
引發版眾爭議,在此提議修改版規第三條第七款,將限制類別開放,或
有條件的開放。
原版規社論、讀者投書、特稿、雜誌撰稿、公民新聞類、今日我最美類,
原本定義為非媒體新聞,建議放寬限制,若其中版友有八卦補充,或該
篇公民新聞為獨家內容,或該篇文章符合新聞稿件撰寫原則,及引用相
關人士意見,而非記者個人觀點者,仍可開放。
此為小弟淺見,望各位先進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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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216.87
1F:→ beek:反對 八卦就是要有「卦」啊 閒聊式的文章、口水文、滴口水文 07/28 05:49
2F:→ beek:還是免了吧 不然照你的標準 以後公家單位網站的[公告],像是 07/28 05:49
3F:→ beek:榜單之類的,都可以貼了。 07/28 05:50
4F:→ beek:八卦版的廢文還不夠多嗎? 07/28 05:50
5F:推 GalLe5566:同意放寬,以新聞文類比,都能貼新聞了,這些理應開放 07/28 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