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nese ()
看板GossipPicket
標題[推文] 22689
時間Thu Mar 29 02:12:35 2012
1.檢舉文章: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ex:(檢舉24116,XXXXX)
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22687 ~
36 3/29 tony121010 □ [新聞] 士林王家長孫:文林苑都更案害死我雙親
22688 ~
5 3/29 d9637568 □ [新聞] 海鷗救人 求生裝備僅40年前水準
●22689
3/29 hatenese
□ [問卦] 傳說中某百貨邊的畸零地
22690 ~
63 3/29 BeKon □ [爆卦] 公視記者被建商和警察聯手對付
22691 ~
2 3/29 metalica □ [問卦] 民主國家強拆民房的八卦
欲檢舉的推文內容
1F:噓 FallRed:你這樣我們哪知道03/29 01:43
2F:噓 FallRed:百貨公司旁邊是畸零地又是鬧區的很多間吧...03/29 01:58
3F:噓 FallRed:你這篇可以洽百貨公司板 自刪吧03/29 02:09
2.檢舉事由:認真問卦換來惡意連噓。
最後還恐嚇小弟要小弟自刪。
第十二條:[惡意噓文、推文]
 ̄ ̄ ̄ ̄ ̄ ̄ ̄ ̄ ̄ ̄ ̄ ̄ ̄ ̄
有以下任一情況之使用者,給予
水桶兩週處分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惡意推/噓文、推圖或符號妨礙閱讀之使用者。
(如:推/噓文出現大量的=====、----、□□□、☆☆☆等符號組合。)
二、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惟對方明顯犯規,如惡意人身攻擊、公佈私人資料在先則不在此限)
三、於推/噓文中違反第一章任一規定者。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眾人物、政治人物等,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
責,勿以身試法。
煩請板主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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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0.35.101
4F:→ FallRed:依據板規提出建議不叫恐嚇喔 鳩咪>_^ 03/29 02:17
所以閣下是八卦板主囉?
5F:→ FallRed:我是地下八卦板主鳩咪 03/29 02:18
留給板主群處理囉,呵呵
※ 編輯: hatenese 來自: 1.160.35.101 (03/29 02:19)
6F:推 Mews:未達標準 03/29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