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GossipPicket
標題[文章] 23719
時間Fri Feb 3 01:38:14 2012
1.檢舉文章: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ex:(檢舉24116,XXXXX)
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23719 DickMartin
23718 +
3 2/03 kls R: [新聞] 富人稅轉向? 馬:富人繳稅 占整體46.8%
●23719
5 2/03 DickMartin
□ [新聞] 無罪確定 前警所長獲冤獄賠償
23720 +
6 2/03
golover □ [問卦] 有沒有過彎時速100+的八卦?
被檢舉文章文頭或內容
1F:→ talan:台灣小事化大的標準範例 申訴就好 偏要浪費資源開個記者會02/03 01:17
2F:→ talan:現代人遇到糾紛都不循正常管道 先上媒體再說02/03 01:18
3F:→ talan:又不是不給你申訴 或是申訴無效 媒體也愛追這個02/03 01:18
4F:→ talan:可笑 又沒說警察犯錯應該 只是說這種事幹嘛上媒體02/03 01:23
5F:→ talan:每天新聞都看到這個 不然就是消費糾紛 或是行車糾紛 02/03 01:24
6F:→ talan:有替警察出頭嗎!? 是不想看這種新聞02/03 01:26
申訴花了
三年來的冤屈 22.8萬也彌補不了 所長辛苦了!!!!
2.檢舉事由:
(違反板規第X條:xxxxx...)
不知引哪裡來的推文 跟本篇文章無關
意圖擾亂視聽引戰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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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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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7F:推 Mews:未達標準 m文待判 02/03 15:08
8F:推 seabox:未達標準 02/04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