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還我推文.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GossipPicket
標題[文章] 19772
時間Mon Dec 12 12:22:20 2011
1.檢舉文章: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ex:(檢舉24116,XXXXX)
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19771 812/12 zinor □ [新聞] 日本挪用2.3億海嘯振災金於殺鯨補助
●19772 812/12 yisdl □ [新聞] 曾韋禎指金溥聰是宇昌案操盤手
19773 712/12 heliosy □ [新聞] 拖戲結局 網友諷「編劇鄰居寫的嗎」
被檢舉文章文頭或內容
作者 yisdl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曾韋禎指金溥聰是宇昌案操盤手
時間 Mon Dec 12 12:16:33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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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130
推 jimihsu:要被告了 12/12 12:16
推 tony121010:大濕說的話可以聽 12/12 12:16
推 magecandy:曾被稱為「綠版的郭冠英」的曾韋禎..... 12/12 12:17
推 imjoe:ETTODAY又要再死一次惹 12/12 12:17
→ jarry1007:抄真快喔 12/12 12:17
→ DASHOCK:打這個很沒意義 重點是國民黨亂抹黑吧.... 12/12 12:17
→ magecandy:看來有人會氣到自殺...XD 12/12 12:17
噓 strafrechts:孬new起手式就先把對方打上「綠版郭冠英」的標籤 12/12 12:17
→ tony121010:應該加一句前民進黨備取黨工 12/12 12:17
推 agong:看後續新聞怎麼播 12/12 12:17
噓 catwalk456:與其擔心大濕還不如先擔心二樓。 12/12 12:18
→ rappig:好黑暗呀 12/12 12:18
推 lmfao:順便連2樓一起告 12/12 12:18
推 koden:二樓真勇者 12/12 12:18
→ GustavSo:計者抄新聞最快,連同業都不放過,把他鬥臭就對了啦 12/12 12:18
→ GustavSo:計者抄新聞最快,連同業都不放過,把他鬥臭就對了啦 12/12 12:18
推 conpo:攝政王果然凌駕一切,連洪秀柱等人都只能幫忙跑龍套而已 12/12 12:18
→ Vaxien:雖然討厭金 但不覺得他會這麼北七 XDD 12/12 12:18
→ rappig:完了 小英又要被告了 12/12 12:18
→ magecandy:不知道這回再被告 會不會有人又要哭是別人跟他講的 12/12 12:18
※ 編輯: yisdl 來自: 140.112.24.130 (12/12 12:19)
→ yankeehater:2F................小心啊 方丈為人.... 12/12 12:19
推 MrNext:金仆通 的暗黑兵法 就是得躲在 後面 才能縱觀 操控媒體 12/12 12:19
→ cofilin:一介布衣有這種權力, 不簡單 12/12 12:19
推 goldman0204:慘了 要被告了! 12/12 12:20
→ Westzone:看來藍蛆黨準備轉移焦點..指控記者造謠然後就冷處理了 12/12 12:20
推 warshion:孬new起手式就先把對方打上「綠版郭冠英」的標籤 12/12 12:20
推 NaaL:"在網路頗有名氣"?? 這是大濕自己寫的新聞稿嗎??? 12/12 12:20
推 greg11321:二樓好直接優 不過.... 我喜歡 12/12 12:20
2.檢舉事由:
(違反板規第X條:xxxxx...)
第十二條:[惡意噓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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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任一情況之使用者,給予水桶兩週處分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惡意推/噓文、推圖或符號妨礙閱讀之使用者。
(如:推/噓文出現大量的=====、----、□□□、☆☆☆等符號組合。)
二、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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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1F:→ morrischen2:2F推文消失 待水桶公告 12/12 12:59
2F:推 morrischen2:已處理 12/12 13:23
3F:推 morrischen2:當事人經他人要求刪除他人本身推文屬實 12/12 13:49
4F:推 morrischen2:本案未達標準 12/12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