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llRed (落紅®)
看板GossipPicket
標題[建議] 板規三
時間Tue Sep 20 18:52:14 2011
第三條:[新聞張貼規範]
‧ 新聞內容無記者採訪撰稿、公布各家商品價格資訊,視為廣告文,
一律劣退。
中間的頓號(、)我覺得表達意思有點奇怪,
因為頓號一般是用在表達"或"的場合,但此條文若用"或"去解釋,
那麼某些無記者撰稿的nownews也符合廣告文的定義了,(但顯然不是廣告)
因此敝人認為此頓號應置換成"且"之文字,
"無記者署名採訪且公布各家商品價格資訊"較符合一般大眾對廣告的認知
比如一篇文章介紹哪裡有好吃的餐廳,又有價格;
但不見記者姓名,顯然是篇廣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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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96.58
1F:推 morrischen2:大家可以討論一下 09/20 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