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八卦暴民.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GossipPicket
標題[文章] 22177
時間Wed Aug 10 15:45:44 2011
1.檢舉文章: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ex:(檢舉24116,XXXXX)
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22177 ~ 3 8/10 sgtpepper R: [新聞] 擋車調戲害死女 "有悔意"只判9年?
被檢舉文章文頭或內容
22177 ~ 3 8/10 sgtpepper R: [新聞] 擋車調戲害死女 "有悔意"只判9年?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58.107
→ facecream:行政院長說"媽的"後面有加問號嗎? 08/10 15:35
推 PPPGGG:行政院長本來就是"?"了 08/10 15:36
→ conpo:我記得還是算,而且被告的是記者 08/10 15:36
噓 Pharaoh5566:記者白目就在這裡 他明明可以更客觀報導一件事實 卻一 08/10 15:37
推 stero:奇怪 都沒有法律人 會針對 民視新聞錄影那段 來講哩XDDDD 08/10 15:37
推 dioliv:原PO都沒說話了你來嗆什麼??XD~他說沒出現悔意我告訴他悔意 08/10 15:38
→ stero: 結論就是: 記者亂寫新聞????? XDDDD(真悲哀 08/10 15:38
→ dioliv:出現在哪~你有什麼疑問嗎?? 08/10 15:38
→ Pharaoh5566:定要用"只"這種主觀字眼來炒作民憤 其心態可議 08/10 15:38
→ stero: 好可怕喔 嗆 都出現了XDDD 08/10 15:39
→ dioliv:你要不要認真看完那篇原PO怎麼說的~標人家好玩嗎??要不要我 08/10 15:39
→ dioliv:幫你標一篇??XD 08/10 15:40
應推文需求 刪除當事人ID SORRY
※ 編輯: sgtpepper 來自: 219.84.58.107 (08/10 15:41)
推 dioliv:那篇原PO都說自己眼殘了~你到底想問我有沒有看完什麼阿?? 08/10 15:43
→ eshew:你還沒UPDATE嗎?現在問句也會構成公侮罪 08/10 15:43
2.檢舉事由:
(違反板規第X條:xxxxx...)
@第十一條:〔惡意噓文、推文〕
 ̄ ̄ ̄ ̄ ̄ ̄ ̄ ̄ ̄ ̄ ̄ ̄ ̄ ̄
有以下任一情況之使用者,給予水桶兩週處分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惡意推/噓文或推圖之使用者。
二、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惟對方明顯犯規,如惡意人身攻擊、公佈私人資料在先則不在此限)
三、於推/噓文中違反第一章任一規定者。
(由於本板推文數量大,欲檢舉請至八卦檢舉板GossipPicket)
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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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1F:推 morrischen2:該文修改的是內文而非是內文下的推噓文 08/10 21:50
2F:推 morrischen2:本次檢舉未達標準 08/10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