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GossipPicket
標題[推文] 20905
時間Tue Jun 7 18:13:38 2011
1.檢舉文章: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ex:(檢舉24116,XXXXX)
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20905
22 6/07 jhp
R: [新聞] 國道火燒車車禍 死者疑4名同學
欲檢舉的推文內容
1F:噓 billchen0905:最好清寒家庭還能去墾丁爽去墾丁玩啦 我家隔壁的清寒06/07 18:06
2F:→ billchen0905:家庭的小孩都要幫家裡賣麵或是做家庭代工 最好是有那 06/07 18:07
3F:→ billchen0905:麼爽還可以去墾丁玩浪看妹喝啤酒.......... 06/07 18:07
4F:→ billchen0905:如果今天我是那三各清寒家庭的學生 我一定會幫家裡做06/07 18:09
5F:→ billchen0905:事,盡量節省家裡的開銷不要出去玩 不讓家人擔心06/07 18:09
6F:→ billchen0905:讓白髮人送黑髮人真的是...算了我不想講了 ....06/07 18:10
7F:→ billchen0905:總之要是我 我決定不會捐款啦! 不會替家人想 只想去 06/07 18:11
8F:→ billchen0905:墾丁玩 去墾丁爽 看比基尼 喝啤酒 抽菸 夜衝06/07 18:11
9F:→ billchen0905:雖然我家很有錢 可是我捐不下去06/07 18:12
2.檢舉事由:
(違反板規第X條:xxxxx...)
第七條:[挑釁、謾罵]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第十二條:[累犯、分身]
二次以上違反板規之遭水桶使用者,視為累犯,加給水桶兩個月之處分。
累犯追溯期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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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10F:推 horain:不符標準 06/07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