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GossipPicket
標題[文章] 22651
時間Wed Apr 13 20:11:24 2011
1.檢舉文章: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ex:(檢舉24116,XXXXX)
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22650 S 4 4/13 Cisse R: [問卦] 有沒有清大核工的八卦
●22651 ~ 5 4/13 linchainwen □ [論卦]有趣的監委報告書
22652 + 3 4/13 smallblock □ [新聞] 女毒販被抓 母探視倆抱頭痛哭
被檢舉文章文頭或內容
簡單說,E-MAIL的確有,不過是討論別的事.....
中國時報說所謂電郵聯絡是烏龍...我還以為沒電子郵件,
原來是有,但內容不一樣。
也就是說,民間有人建議政府官員事情,不是用跟我們一樣用市長信箱去盧,
而是寄到秘書長個人的信箱"討論"。
而且,監委認為,打算做壞事的人,不會用郵件(不管紙本或電郵),
而是應該私下接觸...不至於留下證據...似乎"信件",它是光明的、是公開的....
不適合作為犯罪證據...除非被偷拍、錄到,不然不能當證據喔。
我突然想到某公文消失案....
套葉監委的報告書觀念,當事人如有其不法意圖,勢必一開始不掛號,
不至於容易留下公文消失的證據。
不過目前情況是:
藍官沒掛文號,沒事
綠官有掛文號...........
2.檢舉事由:
(違反板規第X條:xxxxx...)
純政治文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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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1F:推 hateOnas:不符標準 04/19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