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alsex5566 (口頭性愛5566(嘴砲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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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爛板主oralsex5566亂刪文的問題
時間Sun Mar 27 01:03:39 2011
※ 引述《andy199113 (中川翔子最高!!)》之銘言:
八卦板主群對公眾人物的定義為
除了必定會被認定為是公眾人物的群體之外(例如演藝人員或政治人物),還要看
這個被稱之為公眾人物的人,是否有主動或自願尋求公眾注意的言行,而不能只單
以人氣或被討論的次數而定。原因在於,公眾人物的隱私權會受到限縮,而限縮的
正當性之一就是他自願尋求公眾注目(可能會因此獲利),所以在一個人沒有主動
或自願尋求公眾注目之前不宜構成公眾人物。
故認定方式為
有自主性的在螢光幕前曝光過即算
依此判定 死魚魚前板主不屬於公眾人物 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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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ˋ ˊ 我要寫個 ◢ ◣ ⊙ ⊙ 板主寶座
▼▼▼▼ ˊ 他在板上用分身 "蠶"字~~ ◥||◣ ▼▼▼▼ 我又不識字
▲▲▲▲ ˋ 被鄉民查了出來 > < ▲▲▲▲ 你不要過來~
< 豹 > 〒 ” (牛 ~● ψQSWEET
/ \ 改:luvnoom mmmmmmmmm( 很人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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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02.145
1F:→ rfdgrfdg:八卦板主"群"?對公眾人物的定義 03/27 01:06
2F:→ vofeed:翻譯:我看你不爽~想桶你就桶~你咬我啊~ 03/27 01:16
3F:→ vofeed:有人在版上直接罵三字經~不知你是看不懂三字經還是怎樣? 03/27 01:17
4F:推 andy199113:你所說得「公眾人物」只有「八卦板主群」知道 03/27 01:17
5F:→ andy199113:一般八卦鄉民並無從得知,這解釋哪裡合理合法了? 03/27 01:18
6F:推 fhuocrkt:你這樣說 那些罪犯或是不想被拍照的上了新聞 也算自主? 03/27 01:19
7F:→ lucard1129:樓上好像覺得法官心證也都要跟人民說吼? 最好是這樣 03/27 01:20
8F:→ lucard1129:我說ANDY 03/27 01:20
9F:推 BDG:其他板主要不要附議一下啊 03/28 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