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再打書嘛.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GossipPicket
標題[文章] 24446
時間Sat May 1 13:00:40 2010
1.檢舉文章: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ex:(檢舉24116,XXXXX)
24445 22 5/01 overfly R: [新聞] 死刑犯家屬:怎麼這麼快?
●24446 46 5/01 jeanvanjohn □ [論卦] "與絕望奮鬥"順利出書,感謝所有鄉民...
24447 X7 5/01 eglinton □ [新聞] 偷襲式執行死刑? 廢死團體痛批曾勇夫
● 1
5 4/25 - □ (板規四 政治問卦劣退 by louisman) <goetz>
《ID暱稱》goetz ("與絕望奮鬥"5/1上市) 《經濟狀況》小富
《登入次數》4123 次 《有效文章》7979 篇 (劣:1)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05/01/2010 12:21:31 Sat 《上次故鄉》58.114.203.51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ID暱稱》jeanvanjohn (尚市長) 《經濟狀況》小富
《登入次數》1619 次 《有效文章》5715 篇 (劣:0)
《目前動態》閱讀文章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05/01/2010 12:43:06 Sat 《上次故鄉》58.114.203.51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2.檢舉事由:
(違反板規第X條:xxxxx...)
第十二條:[累犯、分身]
二次以上違反板規之遭水桶使用者,視為累犯,加給
水桶兩個月之處分。
累犯追溯期為一年。
原使用者ID經禁止發言後,如經查繼續使用分身ID發表文章或推噓文者,
板主得依原使用者ID判決其分身ID禁言至原使用者ID之水桶到期日,情況
嚴重者報請小組長送交ID_Multi帳號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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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