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你有沒有看清楚?
我會在推文提到嘴賤是因為 討論串原po因為「指稱他人為小孬孬」等行為遭提告
又底下推文有人先問到 是不是可以找法扶
我說明這種因為自己言行不當而被告的情況 法扶是不會受理的
所謂的嘴賤是指「討論串原po言行不當說人小孬孬而被告」這件事情
不要說是板規站規,就算在刑法311上這也是屬於可受公評之事
板主不受理你還繼續濫用檢舉板?
再po同內容檢舉文章直接劣退處分。
Beef自己謾罵 自己審判 自己解釋 (還解釋錯!別以為吊書袋就會對)
球員兼裁判 還不準別人質疑
(版主球員兼裁判 自己審判自己無罪才叫"可受公評之事"好嗎?)
一張嘴顛三倒四很會講
這麼會講 還有一篇申訴文怎麼不敢回文??? 在那邊裝死
版規規定可以針對不受理檢舉的的文章重新發文一次
版規還要我教你看嗎? 這叫濫用??
講沒兩句只會用劣退威脅 看得出來你的程度差不多就這樣而已
呸!
要劣退就劣退
這更證明了你凡事以自我為中心 以自己的意見為意見
身為版主連接受別人質疑跟批評的肚量都沒有
難怪會自己審判自己無罪 不意外!!
作者: alutw ( isopycno) 看板: GossipPicket
標題: [文章] 本版9897 Beef指名謾罵 不處理嗎?
時間: Sun Jun 7 03:49:12 2009
已經三天了
拿個驚嘆號標記起來算什麼?
證據確鑿 版主群還在官官相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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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50.34.184
※ 編輯: alutw 來自: 123.50.34.184 (06/07 03:50)
1F:推 mcharuko:所以就跟我前一篇說的一樣,alu反正就是想鬥到板主下台 06/07 08:18
2F:→ mcharuko:因為他認為板主亂浸他水桶.........唉 06/07 08:19
3F:推 Z007:版主官官相護也不是第一天了 建議你告他 在法庭上取勝 06/07 10:03
4F:推 hate5566:好笑的是他還不是當事人 告個屁 06/07 11:55
5F:推 st90513:更好笑的是某疊字ID看到某板主出現就跟狗一樣衝上去狂搖 06/07 12:19
6F:→ st90513:尾巴 看到有人對某板主有不利言論也跟狗一樣衝上去狂咬 06/07 12:20
7F:→ alutw:一樓可以繼續自以為下去 06/07 13:15
8F:→ jou82928:怎樣 有本事你出來選阿 06/07 13:36
9F:→ jou82928:這就是所謂的敗犬遠吠 06/07 13:37
10F:推 st90513:這是個民主的國家 扁哥 馬囧都有人反對 你要不要叫那些人 06/07 13:51
11F:→ st90513:有本事出來選? 不能容下其他意見而隨意放大絕 只會讓人看 06/07 13:52
12F:→ st90513:出你的程度而已 06/07 13:52
※ 編輯: alutw 來自: 123.50.34.184 (06/08 11:25)
※ 編輯: alutw 來自: 123.50.34.184 (06/08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