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tibonding (scent)
看板GossipPicket
標題[檢舉] 19951
時間Wed May 27 17:33:43 2009
1.檢舉文章: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ex:(檢舉24116,XXXXX)
19949 ~
42 5/25
yellowpill R: [新聞] 真誇張! 台北公館居然有片原始森林
19950 +
44 5/25 yuyukiki □ [問卦] 有沒有日本人連午睡都要很變態的八卦
●19951
爆 5/25 HotBloodBoy
□ [爆卦] 有人要被告了
19952 ~
X1 5/25 otakuX □ [問卦] 有沒有統一發票的八卦!?
19953 +
10 5/25
kapasky □ 盧武鉉入殮封棺儀式非公開舉行
1F:推 Beef:好 總之就是antibonding說明將提告 要求板主保留證據05/25 22:47
2.檢舉事由:
(違反板規第X條:xxxxx...)
自己自說自話 自己審判自己 會不會太誇張了一點
還有我從來沒有在公開場合對是否提告這件事情做過任何說明喔
你是怎麼知道的阿? 還是你在誣賴我阿?
還是公佈我寫給八卦板板主的信件內容? 誰要求你公開阿?
還有八卦板不是呈現申訴證據的指定板吧...
那封信跟板務有關的 就只有一句 "可以請板主做標記嘛"
其他的部分都跟八卦板無關吧
第二編 違規行為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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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2.181.52.194
※ 編輯: antibonding 來自: 82.181.52.194 (05/27 17:41)
2F:推 Beef:有爭議文章做標記 板主就有義務向板眾解釋 05/27 19:08
3F:推 Beef:而不是你要求什麼 我們照做還要替你隱瞞 05/27 19:08
4F:推 Beef:你自己信件上說「本人會對於相關推文提出告訴」 05/27 19:09
5F:推 Beef:板主標記文章不解釋原因才叫失職。 05/27 19:09
6F:推 Beef:本檢舉不受理,要再申訴請自行至組務板 05/27 19:10
7F:推 Beef:違者視同濫用檢舉板論。 05/27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