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GossipPicket
標題[檢舉] 20241
時間Tue Mar 31 23:06:43 2009
1.檢舉文章: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ex:(檢舉24116,XXXXX)
20241
20239 +
12 3/31 Lucca □ [新聞] 請育嬰假?學者:台灣男性不敢
20240 =
3/31 Beef □
[公告] 公投說明&徵求備份
●20241
22 3/31
warlordean R: [新聞] 祖先碑文被寫「笨蛋」? 原民氣炸
1F:→ tonyselina:照某些人邏輯 大話應該要倒著看 XD03/31 22:45
2F:→ tonyselina:q1234終於像skiler一樣學會反串了 感動 03/31 22:53
3F:→ tonyselina:不過我建議先把影片看完 不然有人又要糗了 ^.<03/31 22:53
4F:→ tonyselina:今天晚上看到很多中文沒學好又喜歡吠的動物 有趣!03/31 22:57
5F:→ tonyselina:不敢回對於引述用法誤解 只好反串當有趣了 XD 03/31 23:00
6F:→ tonyselina:見獵心喜結果是誤會 還能高潮喔? LOL03/31 23:03
該人多次對版友人身攻擊兼引戰 請處理
2.檢舉事由:
(違反板規第X條:xxxxx...)
第七條:[挑釁、謾罵]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第十一條:[惡意噓文、推文]
有以下任一情況之使用者,給予
水桶兩週處分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或惡意推/噓文之使用者。
二、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惟對方明顯犯規,如惡意人身攻擊、公佈私人資料在先則不在此限)
三、於推/噓文中違反第一章任一規定者。
(由於本板推文數量大,本條文採
不告不理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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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7F:推 chocho1981:done 04/04 00:24
8F:推 chocho1981:上面打錯 這篇未達標準 此使用者因別案水桶四週 04/04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