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GossipPicket
標題[檢舉] #190K3Tgr 違反法令部分(修正)
時間Wed Nov 26 21:15:51 2008
1.檢舉文章: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ex:(檢舉24116,XXXXX)
#190K3Tgr (Gossiping) [ptt.cc] [新聞] 看她像前妻 憤恨拿刀
10196
4610/24 joanabc □ [新聞] 出人命了 校園禁賽大胃王
10197
1910/24 nothingptt □ [新聞] 九降風東京首映 毛弟、王柏傑成殺手
●10198
2810/24 joanabc
□ [新聞] 看她像前妻 憤恨拿刀砍見骨
10199
1410/24
asdf2006 R: [問卦] 威寶很賺錢嗎?
10200
210/24
gosaw □ [新聞] 粉絲建議海灘褲當金鐘裝 彭于晏 放話邊 …
↓
1F:推 fugijoka:果真是精神有病.前妻離得好,路人衰小192.192.93.168 10/24 11:32
2F:推 finger6636:精神病人都死一死好了203.68.230.146 10/24 11:41
3F:推 wewe123:神經病!!218.166.155.154 10/24 16:03
2.檢舉事由:
(違反板規第X條:xxxxx...)
該文之部分推文已被站長權限之站務總監scwg刪除
會被動用到站長權限執行,大多是貴版版主辦事不力導致
關於這一點,你們要不要自請處分?
第八條:[法律之規範]
文章內容
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站規。文章刪除並劣退。視嚴重性
加給水
桶一個月處分。
依據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凡無斷轉載、公布個人資料或
水球紀錄、連續發文等皆依據本條處分。
而且上述推文有公然挑釁嫌疑
第七條:[
挑釁、謾罵]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嚴重給予水桶兩週。
且違反推文規定
第十一條:[惡意噓文、推文]
有以下任一情況之使用者,給予
水桶兩週處分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或
惡意推/噓文之使用者。
二、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三、於推/噓文中違反第一章任一規定者。
所以這樣子一個月水桶實在太便宜他們了...應該給他們三個月水桶才對
(因為已經驚動站方處置)
而且該篇文章已無再開放推噓文必要了,應予鎖文處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4F:推 CKun:可能我國文不好,覺得只有finger6636推文有問題,另兩個還好吧 11/27 00:53
5F:推 glayboy:已被站長刪文,無從考證。 11/28 00:19